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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反分裂法》也有不满!

(2005-03-25 11:04:13) 下一个
我对《反分裂法》也有不满!
文章来源: 海峡中线2005-03-12 08:43:17 
《反分裂法》出台,给台独这个“金丝鸟”加了个笼子:在笼子里跳跳飞飞都没有关系,出了笼子就入了罗网。直接宣誓武力解决的决心并诉诸法律条文,是《反分裂法》的一个主要亮点。

我一向认为,两岸关系定位,灰色地带太多,这给了陈水扁们大肆玩弄骗术的空间。但看完《反分裂法》的主要条文后,我感觉灰色地带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台湾台独政客仍然有很大的操作空间,这是其一。

但是,《反分裂法》没有将台独核心集团与普通老百姓做一个明确的区隔,这是其二。我原来以为,《反分裂法》会针对台独首恶分子提出具体的惩戒措施,即所谓“台独入罪”,但从公布的结果看,“台独入罪”没有列入。“台独入罪”直接威胁少数台独首恶分子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可以分化瓦解台独势力,不知道为何没有写进条文?难道是和美国的交易?

台湾一些政客是典型的不见棺材不流泪的胆小鬼。只有把棺材摆到他们跟前,才能让他们清醒。因为没有“台独入罪”条款,这些政客们在等待观望一阵子之后,发现搞台独“平安无事”,又会跳的老高。不信,我们走着瞧。

一个补救措施是国务院出台《反分裂法实施细则》,对灰色空间进行压缩,并加入对台独首恶分子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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