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嫌母丑”的前面应该有一句“犬不择家贫”,前句是后句的借衬,是古文中语句运用的习惯方式。子与犬毕竟是人与兽之间的关系,扯在一起觉得有点不雅,我认为只取后句的为好。自古以来人们就习惯用这样方式来作比喻,如“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士”等。意思是:连动物也能做到的事情,远比它高尚的人怎么不能做到呢?
“子不嫌母丑”视为孝。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极少有不爱自己儿女的母亲,孩子在母亲的呵护下长大,母爱孕育了母子血肉亲情,这是天性。美与丑虽因个人的恶好而有所不同,但被大多数人认为的“丑”则不是件好事。爱美之心人人有之,人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位让别人羡慕的漂亮母亲。母亲的丑和美虽妨碍不了母子之间的亲情,但会妨碍爱虚荣的儿子的面子。否则“子不嫌母丑”这句话就没有实际意义,也不能成为一句警示句流传至今。反之亦然,“母不嫌子丑。”儿子相貌取决于父母生理基因,即使儿子丑陋无比,做母亲的多会自责,多会给予相貌丑陋的儿子加倍的关爱,尽最大的努力来弥补儿子因相貌带来的不公或不足,减缓自己内心的愧疚。由于“母不嫌子丑”太过正常自然,所以人们不会将它用来警示后人。
“子不嫌母丑”并不等于自己的母亲就不丑,丑是公认的,不丑是自认的。丑不用遮掩,不足之处要尽力弥补,改变人们对母亲的印象。我曾遇到过一位顾客,当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几乎叫起来了,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不敢再正视她。她站在轮椅上,脸和脖子长满了绿豆般大小的黑豆豆,一粒一粒的很恶心。当我递支笔让她签名时,竟发现她的手指长得像龟脚般大小,只有一寸长。她是个先天性残疾人啊。因太突然心里没有准备,我递笔时哆嗦了一下,她那只畸形手也没抓稳,笔掉在地上。我有点窘,她却连声道歉。道歉的应该是我呀!我一下子觉得并她不是那么可怕,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反观自己则无地自容。她穿着讲究,浑身上下干净整洁,举止文雅,会主动捞人说话,竟无丝毫自卑感。我想,其实她心里很清楚自己与别人之间的不同,只是需要时间来改变自己的在别人心目中的印象,她一直努力在做。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人可以对没有一丝人样的动物宠爱得不得了,何况她还是个人,我们凭什么鄙视她?人处在任何状态下都不能自卑,要自强不息,敢于面对现实,努力改变自己,弥补不足,缩小自己与他人的差距。
美与丑是公认的,所以消除丑的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公开它,改变它,遮掩解决不了问题。有人说,只要自己认可,美与丑的认知可以颠倒的。如果不考虑环境的因素,不反对这个观点。但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如今世界上很难找到刀耕火种,与世隔绝的两人的世界,人们的生活彼此息息相关,共识如此重要,共识必然会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退一步说,即使事物再丑,至少也得要让人习惯它,接受它吧。
儿嫌母丑,必遭社会道德的谴责。假如这个母亲不仅相貌丑陋,且心如蛇蝎,经常虐待自己的亲生儿子,那就要另当别论了。这种又丑又恶的母亲不但要嫌弃,还要远离她。所以说“子不嫌母丑”这句话得有个前提,不能一概而论。
May 17th,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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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啊,母亲!”这句口号很早就叫开了,现已麻木了。“谎言重复一千句就可以成为真理。”这句话一点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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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麻木了,其实已经进入潜意识,抹不去了。这就叫洗脑。
“祖国啊,母亲!”这句口号很早就叫开了,现已麻木了。“谎言重复一千句就可以成为真理。”这句话一点不假。
一位美國名廚接受訪問時說,她成為名廚是因為自己母親做的飯菜太難吃了,所以她很小就自己做。
她後來發現自己母親味覺有問題,連食材腐爛了都不能分辨,所以不覺得自己做的飯菜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