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里

性是本质,爱是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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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写作

(2016-12-20 06:42:05) 下一个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写风的形成与作者的亲身经历有着很大的关系,幸福和苦难的磨练,耳闻目染的社会现象,都会影响作者的思想概念,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写风不仅是后天形成的,还与作者与生俱来的性格有关,温静或燥动的性格也会影响作者的写风。写风是作者独有的特征,闻其声如见其人,见文如见人。
    我一身毛病,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如果说能发现自己的缺点属于优点的话,恐怕就剩这个了。我的内心世界充满矛盾。我喜欢阅读思考,但不愿写作。对新鲜事物都好奇想学,却不能持之以恒。论知识水平,半桶水还荡着,波顶捅半,波谷见底,算个二百五吧。水平差是有原因的,每当我向前冲的时候,老是有个怪念头打扰我:为什么要费脑筋去写,写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同时它又说:吃饱了撑的。医生说那叫精神分裂症。多么危言耸听啊!当然,精神病患者从不承认自己有病,既然我没病,就是那医生有病了。听说如今社会上四分之三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心理疾病,这危言就显得不那么耸听了。缺乏上进心,究其根源就是懒。懒是人生大忌,它严重阻碍自己向前行进的步伐。“懒骨头”不是天生的,是后天惯养出来的。难怪我老是会怀念过去的大锅饭年代,念念不忘共产主义的好处,即使贫穷也无所谓,至少我那红眼病不会复发。说了一大堆,无非是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作辩解,想挽回一点那已是很薄的面子。说真的,病和懒都会影响写作,谁见过有哪位写者整天缩进被窝里能成作家的?
    我读小学时候最讨厌上语文课,最反感写作文,遇到考试就头疼。老师常出这么一个考题《一件有意义的事》。这题目多自由啊,换成现在,考生们肯定兴奋极了。可那时我们的生活极为简单枯燥。我苦苦思索,竟然找不到一件被自己认为是有意义的事。无奈之下,只好去模仿抄袭。当然不是全模抄,至少得把人和物的名称换掉。一次老师拿着我的作文来问我:作文里面的故事是不是真的?我红着脸点了点头。于是老师给了我满分,并将我的文章被作为优秀作品搬上了学校的报栏。第一次得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我就这样养成了模仿抄袭的习惯,且每每成功(真希望所有干坏事的人第一次别得逞)。后来我发现很多作家都在模仿别人的东西,模仿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么可耻,难说方舟子这一辈子就不曾模仿过他人的。
    我为什么会讨厌写作呢?除了病和懒的因素之外,还有假。在我所读过的文章中很难找到几句真话,领悟到以假乱真才是文学的魂。难道不是吗?你能指出有几篇文章是经得起推敲的?没有。可事情就是这么怪,你讨厌它,它却缠着你。在我当插青那会,不知谁丢了本《呐喊》在宿舍里,那时精神空虚,生活无聊,那本册子翻了不知有多少遍了。不知怎的,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好像从字缝之间还能看出字来。其实鲁迅著作中的许多重要章节都被安插在小学课本上,老师作出的解释多是从忆苦思甜的角度出发,也符合当局的教育精神。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经历多了,对鲁迅的著作就有了不同的理解。我模仿鲁迅的写作手法写了一些讽刺短文供同学们阅读,不料他们阅后个个揣测我的用意,并相互猜疑,关系紧张。最后人人见我避而远之,都不理睬我了。那时我很懊丧:鲁迅这家伙害人不浅,不是好人。
    既然公开的文章都是违心虚伪的,那就写不公开的吧,写自传,可我那几十万字的自传因写得太过真实而难以面世。我就纳闷:真实的见不得人,虚假的反倒光明正大了。我读过许多名人的自传式的回忆录,包括郭沫若的《洪波曲》。我认为:凡是可以面世的自传式的回忆录,故事的真实性不足一半,因为作者真实的内心世界是不敢公开的。我从中又得出一个结论:人之恶永远多于人之善,人生是一个不可言传的故事,人生是一本见不得人的书。如今人们为什么要弘扬善,就是因为“人之恶”太多了。人人以假面具示人,假如有人敢地揭去自己的面具,反被那些广大的带着面具的人们耻笑。我曾多次尝试过写真实点,以真实面示人,竟无一例外招人唾弃,这无疑是当今文学界十分悲哀的现象。
    兜了一圈,横竖都不对。没了出路,只好又回到原点,照样捡回我的讽刺文,塑造出一个个“怪胎”来自娱自乐。讽刺文的特点是批判。有些人对于来自正面的批评往往不愿接受,是要面子,不妨采用旁敲侧击的方法,或许那人就接受了。反正目标一致,能达到效果就行。人总是喜欢被赞扬,不希望被批判的,况且人的缺点远多于优点,又不乏题材,何乐而不为呢?于是我塑造了一些可笑,可悲,可怜及可恨的人和事,鞭挞社会的黑暗面。由于讽刺的对象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得罪了不少人。写讽刺性文章不仅需要胆量和勇气,还要有不屈不饶,坚韧不拔的精神。这种人往往是孤军奋战,喜欢拉帮结派,一团和气的人就别干这行。
    我那些劣作都是随感而发的,算不上什么文啊章的,写作手法更是无拘无束,不伦不类。野路子虽不好走,但也算是条路,走多了就有感受,不如写下来供大家参考。我对写作的认知有以下几点:
    1)不能将文章写死,要给读者留有想象空间。有些作者生怕读者看不懂,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故事中的情节,反而限制了读者的趣味取向,结果适得其反,违背了作者的初衷。高明的写者往往会留一小部分给读者自己去思考。我们还发现,有些小说原本写得好好的,也很感人的,一旦被拍成影视剧后就令人大失所望,包括那四大名著在内。小说的魅力就在它给予读者想象空间,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不同想象空间,不可复制性就是小说这个传统文体经久不衰的特点。
    2)精简字数,将不必要的字舍弃,拿“比较”一词作例,当参照物明确后,“比”字就显得多余。字多不是好事,反而令读者厌倦,它俗。即使是以字论价也有含金量的参考因素在内。
    3)写作不能赶时髦,对前瞻性不明朗的事件要谨慎落笔。不要像下赌注式地乱放炮,否则过后会成为他人的笑柄。当然这需要作者有更多的社会经历,只有判断能力强了,差错也会少些。
    4)要用心去写,要注入自己的情感。这时必须避免使用华丽和夸张的词语,否则会给人一种无病呻吟的感觉。当感情上来时,通常是简单、朴素和真诚的语言。表面上的,形式上的东西都是次要的,关键要打动读者。
    5)量和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的人认为写它一百篇,总会有一篇好的吧?答案是否定的。学写作与学棋艺有点相似,有的人一生酷爱下棋,但水平总是上不去。而有的人不怎么下棋,却水平很高。什么原因?态度不同。有的人是为了过瘾,有的人是为了进步,两者所追求的目标不同。我认为:与其胡乱写,倒不如认认真真地写一篇逻辑性和可读性较强的文章。有人问:怎么鉴别一篇好的文章?你认为是好的,也许别人认为不好。不错,鉴别一篇文章的优劣有主观的一面,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连自己这关都通不过的文章肯定不是好文章。文章发表之后,不去重温,找出其中的不足,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写作水平不可能会提高,更不要谈什么“含金量”了。
    以上只是我个人对写作的一些看法,不反对任何取向的写作方式。写作的目的可以是娱乐,也可以是战斗。
    文学领域应是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既有歌颂的,也有诋毁的,有弘扬,有批判,有悲有喜,有美有丑。如果逼迫大家都采用同一个形式,只准歌颂不许批判,那就不叫文学,应叫它瘟学了。文学不可独树一帜,不要排斥其它的观点和取向。“题材单一”使我想起磨坊里那头被蒙住眼睛的牛,它看不见旁边和背面,只能看见前方那一小块地方,不停地在那几尺之内转圈。古典四大名著中就有三部是以悲剧收场的,且批判性极强,这说明什么呢?悲剧往往给人更多的启发。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是文学界长期良性的发展道路。
    文学是一种无形的艺术,属于精神财富类。它虽不能直接创造出物质财富,但它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催化剂,也就是说,它可以间接地创造物质财富。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其实就如自然科学界中的质能转化一样,从无形到有形,从有形到无形。文学的发展需要更多的文学爱好者参与方能保其长盛不衰,只有大家一起去添砖加瓦,文学大厦才能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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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休里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taxidriver' 的评论 :
你很风趣,风趣属写风之一,有前途。
taxidriver 回复 悄悄话 咱们老土只有看图识字的份,还是算了吧,文青的写诗啥的是打喷嚏容易,我等写个请假条都皱纹两刀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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