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狼子。

风花雪月坊,吃喝玩乐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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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算爱一个人?抛去所有社会利益考量,严格定义下的“爱”就是“满足你爱的那个人的愉悦感”。精神的,肉体的。

(2016-03-17 06:48:47) 下一个

所以如果他希望你活着,你就呼吸吃喝。他希望你代她死,你就赴汤蹈火。他喜欢你禁欲,你就古佛青灯伴长眠。她希望你风流倜傥,你就分花拂柳下扬州。她想你去爱他,你就刻骨铭心时相随。他求你理她远,你就巴山蜀水莫相问。

好了,一个悖论华丽丽产生了:“你”要爱他!是“你”在表达爱!

所有的爱托载于“你”:“你”的身体,“你”的精神,“你”的意志,“你”的想象。

因为有那个“你”才有那个“你”的爱,没有了“你”,别人爱得洪水蹈天与你有何相关?没有了“你”,那个“你”要献爱的对象如何收到“你的”爱?如果那个人无所谓收到的是不是“你的”爱,也就是说“你的”爱没有让他有“失之憾,得之悦”,换言之,“你”没有做到让他有愉悦感,那你也就没有做到纯粹的爱他。

这真是个死胡同,如果我们纠缠其中逻辑,大概不是出世就是入死了。

很好办的方法,只从最简单最直接最字面着手:

我爱你,所以望你喜悦,祝你如意。

是“我”在爱,所以保持“我”,我的身体,我的意愿,我的快乐,我的精神。

活泼泼的我爱出活泼泼的情。恨悠悠的我爱不出让你愉悦的情,死翘翘的我“爱”不出我要你知道领会的“我的爱”。

也许有人说,为爱人脱离危难献身而死是不是也失去了严格意义的爱?

是的,如果他为你的献身而痛苦,情愿你没有献身救他,那你没有做到让他愉悦,你用牺牲愉悦了你自己爱的表达需要。

如果他为你的牺牲赴死庆幸称吉,他是收到了让他愉悦的“你的爱”,但这是你因此而要去需要吗?一个以你的牺牲而愉悦的人?

保持自我吧,以充沛火热的血肉激情去爱,别拽着一张苦瓜救主脸,也别手拿复仇三叉戟。

拈花微笑,清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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