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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緝拿黃之鋒等佔中搞手 拘捕增至近50人

(2015-01-08 23:07:51) 下一个

    香港警方繼續大舉緝拿組織“佔中”搞手,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鼓吹“港獨”的學者陳雲等至少10名反對派頭面人物,昨日(6日)接獲“O記”探員來電約時間到警署助查,并表明屆時作出拘捕,令兩日内“預約拘捕”人數增至近50人,至于自首的“佔中三醜”等人料于日内被捕。據了解,警方對于參與旺角或龍和道暴力沖擊的人,将控以較重的“非法集結”罪,清場時“博拉”者則控以刑罰較輕的“非法集會”,部分人同控兩罪,未現身佔區但在網上煽動佔領者,視乎證據有機會加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警方發言人表示,會繼續不偏不倚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和搜集證據,并不排除會有拘捕行動。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昨日表示,收到警方來電稱會以“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的罪名作拘捕,要求他于下星期五(16日)下午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他表示收到電話是意料之内,又引述警員通話中表示,不一定隻以一條罪拘捕,“可能會後加罪行,夾埋就有幾條罪。”其他學民成員黎汶洛及林淳軒以及已退出學民思潮週庭,同樣接獲警方來電,指他們涉煽動參與未經批準非法集會,三人與黃之鋒同日到警署被捕。

  多名反對派議員榜上有名

  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陸續接到警方來電,繼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于17日到灣仔警署後,同黨的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昨亦收到警方來電,稍後确定到警署的日期,她在個人facebook稱“這把年紀,大概可以從容面對”。人民力量兩名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及“慢必”陳志全亦榜上有名,警方指兩人涉召集及組織未經批準集結,連同前日接到來電的“快必”譚得志,三人将相約同日到警署助查被捕,但未落實日期。

  一直被指是支持“佔中”“金主”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返港時承認曾收到相信是來自警方的電話,惟他未有接聽,他僅稱會與律師商讨,但據了解,警方昨晚應尚未緻電黎智英。另外,多家網上媒體指出,昨日接獲警方電話的還有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邵家臻、筆名“陳雲”的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根等人。

  消息人士透露,探員打電話工作已進行得“七七八八”,馀下數名未能聯絡上,預計将于本星期内完成,收到電話的人需按約定時間到警署落口供及保釋,料不會扣查,早前自首的“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人于日内接觸。是次行動據了解是由警察總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牽頭,由一名高級警司帶領的特别任務隊伍(Special Duty Team)負責,成員主要從各總區抽調重案組、反黑組探員。隊伍行動完成後就會解散,不會成爲常規編制。

  據了解,警方主要根據《公安條例》控告各參與“佔中”人士,有證據顯示涉及煽動或組織旺角或龍和道等暴力沖擊事件的人士,或被控以罪名較重的第18條“非法集結”,罪成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至于清場時所謂“在最後一刻留守”的人,或有參與佔領但未有證據涉暴力的人士,或會被控以較輕的17A條參與非法集會罪名,部分人士就會同時被控兩罪。

  至于從未現身佔區,但于網上煽動暴力沖擊的人,會否被控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就交由科技罪案組另外調查。消息強調,警方最終控以何罪或多少條罪,将會是因人而異,要視乎口供及所得證據,與律政司商讨後再作決定。警方發言人未有回覆至今曾緻電多少人,僅稱會繼續不偏不倚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和搜集證據,并不排除會有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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