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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应有的十种财富意识!

(2015-10-01 02:52:13) 下一个

世界,物欲横流;世人,利欲熏心。“一切向钱看”,“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什么关系都靠不住,除了金钱关系”等类的话常被人挂在嘴边。在这样的时代,作为基督徒,应该具备怎样的财富意识呢?

 

1、生命重于财富。

 

耶稣说过一句极其经典的话,“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由此可见,生命是最珍贵的!“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实乃没有智慧的悲凉。若忽视耶稣的这番教训与警戒的人,那么在他的人生中将有一场注定赔本的交易:前半生,用命换钱;后半生,用钱换命;到头来,人财两空。古往今来,这样的悲剧愈演愈烈,重蹈覆辙者屡见不鲜。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2、财富的功能有限。

 

树立财富有限性意识,摒弃“财富无用论”和“财富万能论”。基督徒要亲手创业,创造财富,贡献社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力。

 

但财富万能、金钱至上的意识也是不当有的。人生价值也不是仅由财富来衡量的。人不能单为赚取财富而活着。我们不贬低财富的作用,但也不高抬财富的价值。

 

财富有价值,能发挥功能,但作用的有限性是事实。财富可买到豪宅,但不能买家庭。财富可买到绝好的象牙床,但不能买到绝好的睡眠。财富可买美食,但买不到健康。财富可买真品,但买不到真心。财富可买到娱乐,但买不到幸福。有人采访华尔街100个很有钱的老板,超过90人说自己不幸福。幸福、永生、真爱等都不是财富能换取的。

 

3、财富是上帝的恩赐。

 

传5:19说,“神赐人资财丰富,……这乃是上帝的恩赐。”圣经又说,“上帝所赐的福使人富足,但并不加上忧虑。”财富不是万恶之根。贪财才是万恶之根。问题不在“财”字上而在“贪”字上。财富不是罪,否则圣经就不会有奉献财物归给上帝,积财在天的教导。

 

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爱钱也可不失君子风骨,关键在于生财之道光明正大。圣经说,“亲手作正经事业”(弗4:28)。不贪财、不投机、不冒险。不可盲目投资,不可拼命挣钱。弃绝急速发财(箴28:20,22)、一夜暴富的财富意识,“要谨慎,免去一切的贪心”(路12:51)。不偷窃、不欺诈,不求“不义之财”(箴16:8),宁舍弃财富,不可舍弃信用;宁舍弃性命,不可没有见证。不求不劳而得之财,比如受贿赂、拿回扣。圣经说,“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箴13:11)。“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12),手勤饭饱、勤劳致福,幸福坦然。因此基督徒赚取财富需要合乎圣经明训,合法合情合理地赚取。

 

5、不要羡富,更不要仇富。

 

使人富足或贫穷的主权在上帝手中。上帝将大量的财富放在有忠心有见识(有理财能力与智慧)的义人手里。纵然有罪人控财之时,但终必“罪人为义人积存资财”(箴13:22),圣经明记上帝曾完成几次财富大翻转:埃及的国库粮食财富为宰相约瑟积聚管理,以色列民在摩西带领下出埃及时将埃及大量财物带走,统一王国昌盛之时四方各国将财富进贡所罗门。财富终为义人管理,这是财富的所有者——上帝定规的计划。

 

在很多时候都会出现这样一个状况,领“五千”的人不多,领“二千”的较多,领“一千”的最多。不要羡富,上帝是按着我们各人的能力,因在“小事”上忠心的人,才有资格管理“大事”,上帝不会把过多的财富给我们,免得不能作出正确的使用。更不要仇富,“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所求于我们的就是忠心管理从上帝所领受的财富,充分发挥其价值就好。

 

此外在这里要提到的是,“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也要夺去”的“马太效应”,需要加上另一句经训才不致出现贫富悬殊、基尼系数变大的状况,“叫你有余,可以分给那缺少的人”

 

6、我们是财富的受托者,上帝是财富的所有者。

 

最高的主权不在我们,最终的所有权也不在我们这里,不要说“财富是我的”,我们赤身而来,也要两手空空离世。因此,准确地说,上帝把财富托付给我们管理,或者说我们从他那里借来,将来向他交帐。我们是上帝财产的管家。上帝信任我们能忠心又智慧地理财。我们理财唯一指导原则就是:耶稣会怎么做?用这样的问题严肃地问自己,然后严格地依照问题的答案执行。

 

7、财富是好仆人,也是坏主子。

 

马丁路德说,“人可以拥有财物,但必须懂得善于管理,做财物的主人。”使用财富,但不可被财富使用。那又该如何使用呢?

 

波金斯曾指出应将财富分配在以下七个方面上以发挥其最大功能:神的荣耀、灵魂的得救、维持我们良好的产业、我们家人亲属的好处、帮助穷人、支持教会、支持国家。财富要达成这七个目的,不能专顾自己,不可用财富满足自己的放纵享乐炫耀自负等私欲。要顾及“我家”(家人亲属的需要)、“神家”(教会肢体的需要)、“国家”(社会民众的需要)、“天家”(福音事工的需要)。

 

8、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约伯就是这样的人。在大富大贵之时,不忘敬畏上帝,远离恶事,完全正直。在落魄窘困之时,仍没有“弃掉”神,继续保持自己的纯正。约瑟也是这样的人,在深得主人的信任与器重之时,没有轻慢主母,没有得罪上帝;在被诬蔑成为阶下囚时,仍没有改变自己的信仰,毫无怨尤地笃信上帝;当成为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宰相,财富无数之时也没有穷奢极侈,没有纵情声色,没有挥霍无度。相反,以宽广怜悯之心解救埃及与周边各国百姓出离于饥荒之危。

 

人生多有变幻,时处河东,时处河西,贫富不定。故不可依靠在无定的财富上:“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9、尽赚、尽积、尽施。

 

这是约翰·卫斯理提出的财富意识,完整地说就是,“尽你所能赚钱,尽你所能节省,尽你所能奉献”。

 

天道酬勤,上帝不帮助懒惰的人。不能“坐吃山空”,“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好睡觉的,必穿破烂衣服”。(箴23:21)为了避免“你的贫穷,就必如强盗速来,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来到。”(箴24:34),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积极装备,勤奋学习,挖掘潜能,踏实工作,赚得财富,改善经济状况,提高生活质量。这事无可厚非。财富是劳碌得来的,不是馅饼从天而落的美梦中得来的。

 

我们将节省积存的财富“尽施”。因“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生命的法则是上帝祝福那些舍弃生命和财物的人。紧抓不放,你就会失去;献给上帝,你就会得着。圣经说,“有施散的,却更增添”(箴11:24)。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

 

10、持守什一奉献。

 

新约的捐献制度以什一奉献为起点。换言之,应该超过什一。新约经训的标准没有低于旧约。耶稣来不是废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怎么成全的?人不是靠守全律法而称义,而是靠基督那满足了全律法要求的义而称义。简单说,我们人不能靠守全律法而靠恩典称义。但这并不表示赖恩称义的我们可以废掉律法了,比如旧约定规的什一奉献,耶稣来就没有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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