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梁警察被判有罪以来,在华人圈里激起了很大的涟漪。各种各样的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归结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种:
1. 梁警察无罪。理由:纯粹是意外事故:执行公务,无动机。
2.梁警察有罪但不至于这么大。
由此而起,很多人觉得梁警察被歧视了,因为在他之前有很多白人警察开枪打死很多黑人,绝大部分都没被带上法庭,很少的上了法庭也都被陪审团裁定无罪。所以,梁警察是第一个被判有罪的警察。
其实这是个不复杂的案子。不管梁有意或无意开枪,一个人因为他无辜地死了。
我个人认为,我们华人所要去的并不是公平和正义。说穿了,我们要求的是白人的特权。因为没有被像白人一样对待: 滥杀无辜缺不承担后果。
亲爱的同胞,请记住: 美国还是一个以白人为主的国家。只要肤色存在,不平等和歧视(有形的和无形的)一定如影随形。我们必须接受现实。与其要求别的种族的人们不要歧视我们,不如自己齐心协力地帮助自己人。
如果在梁受审之前,就有我们的大律师和政要出来帮助梁。如果,那被选上当陪审员的几个华人留在陪审团,只要有一个陪审员投无罪,梁就无罪。
我个人认为,筹集的钱应该捐给受害人家属,以期她们的原谅和饶恕。如果受害人家属在法庭上表示愿意原谅梁并不追究他的责任,一定会对梁有好处的。( 将心比心,如果你家的人被这样莫名其妙地打死,你期待什么样的结果?)
至于律师,应该请一个好的白人律师,绝对不要考虑华人律师。理由你们自己去想。再说,华人律师之前有人出面吗?没有。
希望游行成功。(但不要期待任何好的结果。因为不会有。)就当作是一次唤醒华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