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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的报道,有关柴女士诉讼案的一些资料及我的感想

(2009-06-05 20:07:58) 下一个



下面是 BBC 昨天的报道 (From NPR/KQED):
 
 


YouTube 上的一段录像:




BBC 的报道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即柴铃以诽谤和侵犯商誉两罪起诉了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公司 (The Long Bow Group) (见下面附文)。YouTube 上的录像来自影片《天安门》,这我是头一次看到,其实诉讼案我也是听了新闻才知道的。

刚看完录像心里并不是很好受,觉得柴颇有作秀的味道,尤其是当她面对广大学生的场面。但是细想后觉得可以理解她当时的表现,一方面因为我们现在看已经没有当初的激动和情绪,这东西一旦置身事外了,产生的感觉就不一样了。另一方面因为他们当时都很年轻,有一股子要把中国的事情一下子搞好的想法,其实很天真。人一下子被捧到了那个高位,做一些傻事说一些傻话是可以理解的 (我不知道事发一周前的那段录像的背景是什么,即柴铃为什么要留下这段录像的问题)。

(至于她背后是不是有阴谋,她自己另有所图谋,她是不是继续在被中国政府追究等等,都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金笔注)

但是让我反感的是她起诉 The Long Bow Group 这事儿。

这给人一种赶尽杀绝的味道。因为原告起诉的两项罪名是涉嫌诽谤和侵犯商誉,"诽谤"罪名被法庭驳回,于是她 (们) 就利用"侵权"继续起诉,非要搞垮对方不可。这跟她在六四中的表现是不是有一致的地方呢?

对方为了辩护已经花了七万美金,这笔律师费是相当大的一个数目。而柴玲恐怕也付出了相当一笔资金。这场官司的目的是什么呢?如果 The Long Bow Group (非盈利机构) 因为在财力上无法跟柴的公司匹配,则面临多种破产的可能性,这包括了败诉和赔偿。如果无法赔偿,影片的版权就可能会归为柴所有。这样大家就明白了,是不是给人一种无耻的感觉?那些叫嚷着要大家不要忘记六四的人们,应该起来抵制柴玲,否则版权归了柴,任何人不经同意播放就是在侵权。

这样挑明了,柴是有点可恶?

其实我觉得,最好的扳回柴玲声誉的做法,应该是现在就在庭外与 The Long Bow Group 和解。然后由柴拿出一笔将要付出的律师费,宣布捐给六四的死难者 (或许她已经这样做过,但我不知道?)。在道义上,相当部分民众是因为听了柴玲的煽动而继续跟政府闹下去的,我觉得柴玲是有这个责任去帮助他们 (或他们的家属) 的。

附文(这是从万维网上转下来的一篇文章):
《天安门》制作人就柴LING的控告呼吁外界支持
DWNEWS.COM-- 2009年4月28日3:49:25(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89年六四事件前学运领袖柴玲控告纪录片《天安门》(The Gate of Heavenly Peace)的制作公司侵害其声誉及公司商誉再引起争议,近百的学者联名声援言论自由。也有前学运领袖表示理解,至于柴玲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与过去的历史切割外界有不同看法。(RFA何山报道)

柴玲2007年5月在美国波士顿入禀法院,以诽谤和侵犯商誉,起诉描述"六四天安门事件"的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公司(the Long Bow Group),再次引公众的关注。过百名来自美国、英国、欧洲的中外学者,在网上发表联署声明,为《天安门》的作者撑腰,当中包括来自北京的作家王力雄及人民大学的教授。

当年六四事件参与者,入狱超过10年的北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李海,周一晚对本台表示,他不清楚事件,但认为当年的参与者透过法律的手段,与20年的事件作出切割,是个人的选择,他对柴玲表示理解。他说:"柴玲现在这样做,去保护她的利益,我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个利益是否正当?我无从判断。正如那个作者,有他的权利,创作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她有自己的利益所在,她想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理解。对柴玲我还有这样一个想法,我觉得她当年作得很出色,这里面有一些小的是非,我也听说过一些,但是当时的运动,她起的作用很大,我想不能要求她,一个人以后一直是这样,或者永远是这样。她只要当时作用应该做的事,后来她退出,完全是正常的事,她不退出,更好。"

不过,联署反对柴玲控告的英国华威大学学者陈美红对本台表示,六四是一个集体回忆,提及柴玲及其公司的,不止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者,她不能认同柴玲的指控。她说:"我们这些老百姓很难会忘记,也有人选择一定不要忘记,当年这些学生领袖给我们一些启蒙。我觉得的柴玲的这个诉讼,当然她的选择,她的公司是觉得是需要受到保护,那我能够明白,但同时我又觉得,这家被起诉的民间团体是一个学术研究团体,他们也是出于关怀中国,而拍了那套电影《天安门》。我觉得从一个历史的纪录来看,他们做得很有价值,所以他们这样被柴LING告,我觉得是很遗憾的事。"

而李海说,柴玲用诉讼的方式,使自己与过去的历史切割,法庭一旦出现"扒粪"的现象,效果难以预料,可能适得其反。他说:"这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可以回答,让我知道是甚么一会事。比如说,经过这个诉讼,今年或连续的诉讼,通过一个案例告诉我们是怎么一会事。但他们都要出钱了,双方都要浪费一些金钱和时间。这个过程,或许用能给我们一些好的东西。"

由柴玲担任主席的Jenzabar公司于2007年5月入禀美国法院,指《天安门》的制作人在片中诽谤柴玲及侵犯其公司的商标,法院于去年8月撤销诽谤案,但侵犯商标案仍然继续,而天安门制作人近期在其网站发起呼吁,要求外界的支持,并表示由于诉讼费很贵,公司有可能在诉讼有结果前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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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4)
评论
金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无忌哥哥的评论:
我是支持弱者,这里的弱者明显是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公司。对与错并不重要,但弄清真相才是重要的。
无忌哥哥 回复 悄悄话 柴铃就这人品,金笔兄何必替她操心
huangshang 回复 悄悄话 shame on 柴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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