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静气,我们谈谈 “杀婴” 现象
(2007-10-24 07: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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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杀婴",同时得谈 "流产",这是同一个性质的问题。在西方,杀婴和流产是宗教问题,生命只有上帝才能予取,任何人若要控制生命就是亵渎。也因此,上帝的善男信女们将杀婴和流产视为罪恶。更进一步,基督徒们还将避孕药也视为犯罪。两年前,美国最大的药品连锁店 Walgreens 有两位德州的药剂师拒绝为顾客提供避孕药,被店方解雇,成为一场政治风波。因为从基督教对圣经的理解,生命从受精卵形成的一刹那就开始了。避孕药如果作用于破坏受精卵的着床空间,那就是毁灭生命。
但是在东方文明,这类话题则是政治性的。若你在大陆多生一个孩子就是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非得让你流产不可。当然,在文学城在【文化走廊】谈杀婴现象也难,金笔才开口,就有人挟着大棍蜂拥而上争先恐后。问你们一声,急什么?莫非连老金一起杀了解气?哈哈。
正因为在西方这是一个宗教问题,所以读者们若有心古狗一下 infanticide 或 neonaticide 二词,你们就会发现跟 abortion 一词一样,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但是,不管这两派的观点如何不同,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们都承认 "杀婴" 现象是一直伴随着我们人类成长的。
金笔在这里引用的是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人类学家 Laila Williamson 的资料。一九七八年,她在详尽考察了世界各民族的文明历史和文化现状,并收集了各民族,各文明对杀婴现象的文字记载后,她得出结论:
杀婴现象存在于世界各个大陆,发生在社会的各个阶层,从渔猎部落到具有高等文化的民族,还包括欧洲的先人们,无一例外。
原文如下:
Infanticide has been practiced on every continent and by people on every level of cultural complexity, from hunters and gatherers to high civilization, including our own ancestors. Rather than being an exception, then, it has been the rule.
事实上,十九世纪的英国 (信奉上帝的国度),杀婴现象就十分严重。连权威性的医学杂志《柳叶刀》(LANCET) 也发表过评论文章抨击这一现象,希望能立法予以约束。
从历史上看,古希腊的黄金时期和异彩照人的波斯帝国,也有大量文字记载杀婴现象。此外,阿拉伯文明,犹太文明,早期的基督教文明,以及古印度和中国文明都无一幸免。
更有甚者,特别是在古印度和中国,杀女婴的现象十分猖獗,一个粗略的估计是,仅亚洲,据估计有上亿计的女婴在出生时被杀。
杀婴现象还一直延续到现代社会。即使今天,世界各地,包括美国和中国都还有这一现象的存在,金笔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
但不管是远古,昨天还是今天,"杀婴" 的原因总归起来就是两个:贫穷和人口控制 (不是贫穷,金笔注)。
想要理解杀婴现象这一陋习为什么会一直伴随人类存在并不难。在动物世界里,就有母畜宰杀一胎中最弱小和病态动物的本能。精神病学家 Dr. Martin Daly 和 Dr. Margo Wilson 因此认为杀婴能力已经融入人类做父母的生理机能和情绪反应 (即本能)。
金笔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应该请教 DR. Riverside,但他这两天估计在担忧 LA 火灾,就不烦他了),但看见过报道,人类某些个体存在基因突变,由此他们的思想会产生冲动,想要杀死婴幼儿。另外一个就是大家比较熟悉而且经常见诸报道的女性产后忧郁症,如果没有及时治疗,也会酿成杀婴惨剧。因为上面的两个例子均属于病态现象,因此金笔对 "本能说" 存在疑问,因为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正常人。
下面金笔采用的是哈佛大学精神病科教授 DR. Steven Pinker 的观点,当年老金就是在【纽约时报】的周末杂志 (刊于一九九七年) 上读了他的文字,留下深刻的印象 。
哺乳类跟其他低等动物比,在照料后代的饮食起居方面投入了大量的时间,而我们人类比其他哺乳类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料后代。因此在生活困难,物质缺乏的昨天,家长必须考虑新来到的婴儿能否存活,是否会影响家庭其他成员的生活素质等,假如他们认为新生儿存活的机会渺茫,或者会影响其他家人,则会终止新生命的继续。
因为环境的艰难迫使家长们作出 "要" 还是 "不要" 的选择,金笔觉得这样一个观点比较合理。
最近从新闻报道中听到这样一种观点 (还没工夫看原文),遗传学家们根据人类基因的个体差异,推算出在多少万年前,我们现代人的祖先曾经因为生态环境的恶劣瀕临灭绝,当时仅剩两千条人命 (一个物种小于五百个个体就极有可能遭灭绝,必须成为一级珍贵动物受国家保护了,呵呵)。我们现代人是从这两千条人命开始繁衍壮大的,而在这关键过程中,父母亲对子女的生存权的定夺可能起了极大作用,或许对我们人类的生存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里金笔要感谢有言兄,他站出来说实话,这勇敢精神让我钦佩。有言兄的外祖母和我的外祖母都是最伟大的女性,子女从来就是娘身上的心头肉,天底下哪有母亲不爱自己孩子的?! 正是她们为我们后代作出了最大的牺牲,忍受着最大的屈辱,承受着最大的痛苦。
我接受阳光在多城的批评,我的背景是对这方面的内容读过文章,听过广播,有了这方面的知识后,对 "(母亲) 杀婴" 这个话题我不觉得刺眼,反而觉得是在表彰母性的伟大,是一种牺牲精神。我在前面的贴子中,也标明了母爱如山。其实,杀婴不一定是母亲自己做的,或决定的,父亲,夫家的其他成员也是起作用的。只不过男人不愿意再提起,或许因为内疚将责任推给女性。
我也感谢阎兄,他说的是实话:" 在没有办法避孕的年代,为了活下来,杀婴很常见"。以我外祖母为例,她跟我外祖父几十年,怀孕九次生产九次,养大成人五次。当年都没有避孕措施,也没有流产方法,如果以每两年生一个孩子算,生育期的男女在一生中少说也有七到十个以上受孕生产的机会,但是过去的家庭好象不少都只有三五个孩子。这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在出生时人口要多一点,成长过程中还会有夭折;另一个原因就是前面提到过的,杀婴的两个主要原因:贫穷和人口控制。信不信?回去问问自己家里的老人就会有答案了。那个年代,杀婴是一种道德 (norm),不是犯罪。
我还要感谢花菜网友,"没有表情的(外)祖母内心应是痛苦的麻木了",是啊,不少人类学家也提到过,采访这些妇女时,竟管好多年过去了,她们宁愿让事情埋在心里,不想再提旧事。无奈,痛苦,内疚会伴随她们一辈子的。我的外祖母也不例外,她是从来不谈细节的。谁都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呢,或许接生婆随手就处理了。我之所以觉得她有点理直气壮,那是因为除了我母亲,她其他的四个孩子都是大学毕业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她一定为她自己当年的抉择感到自豪,或许在外祖母的心中,那两个失去的跟后面来到的四个,没有什么区别。
最后我感谢雄霸,贝儿和三丰子,你们这样忙上忙下为我辩护,尽管早已不是滴水之恩,但我日后也维有涌泉相报了,呵呵。特别是贝儿,你的孩子一定是一个幸福,聪明,快乐,自信和漂亮的孩子,像你,呵呵。
金笔本来只是想讨论人性的,母亲杀婴,谈的是人性的一个侧面。不管怎么说,杀婴是一种丑陋的习俗,尽管它的存在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存在即合理),但这种习俗是因为先人们的无奈和困境,拿到今天来谈,现代人很多不可能理解。不过,从各位的反应中,倒是验证了金笔一贯的看法,人性是有的,但人性首先是从属于政治属性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