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两本爱情小说,一本是中国的《第二次握手》,另一本是外国的《简爱》。前一本书告诉我婚姻、恋爱中,比激情更重要的是爱的承诺。后一本书则告诉我永远不以尊严为代价来换取爱情。
贫苦出身的简爱终于赢得了她所追求的来自罗切斯特的平等之爱,尽管他们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当他们正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梅森出现了。他宣告这场婚姻存在障碍,他的姐姐,罗切斯特的合法妻子还活着。接着,简爱见到了这个无法和社会交流的疯女人,也明白这个疯女人和她的恋人,罗切斯特的婚姻已名存实亡。虽然,罗切斯特提出不必理睬世俗偏见,求简爱和他在一起过有实无名的夫妻生活。但是,简爱还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恋人的提议。
如果简爱和罗切斯特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简爱不仅可以脱离贫困、获得社会地位,而且还可以享受两人间真挚的爱情。但是,简爱没有以爱的名义选择做一名“情妇”,尽管她完全有资格这么做。简爱绝对不是屈服于世俗价值观的弱者,否则她后来不可能因为没有爱情而拒绝表哥的求婚,拒绝成为一名传道者的妻子。简爱是追求爱情的,但是在爱情和尊严之间,简爱选择了后者。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
小说给了简爱一个无比圆满的结局:简爱得到一笔丰厚的遗产,她决定去探访罗切斯特。结果发现疯女人把房子烧了也死于火灾,罗切斯特的眼睛在这场事故中失明了。简爱嫁给了成了盲人却恢复了自由身的罗切斯特,他们婚后住到了罗切斯特的另一所大房子,并生了个儿子,不久罗切斯特的眼睛复明了。
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的结尾显然更简洁。简爱听从内心的召唤,回去看望罗切斯特。结果发现房子烧了,疯女人也死了。罗切斯特的眼睛虽然失明了,却回到了单身的状态。于是,简爱决定留在罗切斯特身边,永不分离。
比起小说的圆满得失真的结尾,我更偏爱电影的结局:没有巨额遗产、没有另一所大房子、没有儿子、也没有罗切斯特的康复。没有这些,简爱仍然决心留下和残疾的恋人长厢厮守。突显她朴素而又纯洁的动机:爱与尊严,也更符合人物的个性。
虽然,有评论指出作品过于激进,是对传统人世及神学权威挑战。故而有明显的反基督成分。但是,从孤儿院长大的简爱身上,我却看到了圣经里对爱的教导: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爱,是形而上的,一千人有一千种解释,于我,爱,一定是让我心温暖,带来希望和憧憬的。
而这样的爱,我们又有几人能真正的相信,又能真正的懂它?
-欣赏好文,谢谢你花了时间写下了这些,谢谢你!
婚姻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奢侈的生活并不能使婚姻更美满幸福。所谓保暖思淫欲,最是无情帝王家。婚姻中最重要的是共同的价值观,就是有共同语言、志同道合。
简爱肯定不是一个狂热的宗教徒。相反她却是如您所言的一位热爱生活,追求爱情的女性。
可能当时是反宗教的,当时的宗教要人“克己复礼”,“存天理、灭人欲”,献身宗教。
但是,从圣经本身来看,它并没有要世人如此行。反而,它提到了,如果夫妇双方一方信教、另一方不信,如何相处。也劝人如果不能独身的,要结婚。分房祷告结束后,要同房,免得受到诱惑等等。所以我觉得简爱身上彰显了圣经对爱的教导。
简爱为我们诠释了圣经里这段话的生活意义,尤其是“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喜欢不义”。
现在经常可以看到的社会新闻就是,某大佬的四房太太如何争宠,争夺家产。某女子如何从娱记,打败无数美艳而又高学历的情敌,独霸大佬,独霸万贯家财。
我们的舆论导向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