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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公司的活挺多的,几乎每天都没能按时下班,昨晚也不例外。
在回家的路上,接到了女儿的电话,说她们正在准备吃晚饭。听到这话,我心里马上想,前一天不是才和同事们一起吃晚饭,怎么今晚又出去?而且事先也不说一下。
听到她接着说的话,才想起来,是俺这个做妈的忘了小姐的事。原来她要参加一连三天的专业会议,已经抵达了棕榈泉(Palm Springs),现在正在当地最好的餐馆准备吃晚饭。
讲完电话,我颇有感触。年轻人和咱的想法确实就是不一样,若换成我,找家麦当劳买个汉堡包裹腹就算了,哪想到事先在网上做好功课。
不过说起来,咱这闺女真是爱吃,还要有档次的。早在高中时就常与同学一道,光顾San Gabriel Valley 一带的老中,老美(法,意),老印,老韩和小日本的餐馆。
上了UCLA之后,那眼光更上一个档次了,West wood,Beverly Hills 和Santa Monica 的高级餐馆那更是多了去啦。有时良心发现,也会邀土包子的老爸,老妈来开下眼界,也因此咱也尝过鱼子酱,鹅肝,松茸等以前只在小说里看到的美食。
想想当年咱手里纂着一毛几分钱,从大学的小卖部走过,想到那大玻璃里的鱼皮花生,口水直流,可就舍不得买。咱后悔啊,那一粒鱼子可买多少颗鱼皮花生啊!
也想起LG说过的一个故事,那时我已来美国了,婆婆帮LG带女儿。有一次,LG带妈妈到一家很高级的餐馆吃饭。第二天,LG发现妈妈给自己买了一套衣服,原来婆婆对LG乱花钱心里不平衡,说三个人一顿午饭花100多人民币,还没吃饱,我也不需为你们省啦,自己买套衣服犒赏自己。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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