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的故事

一群天真,善良,正义,朴实,博学,性格各异,梦想不同的大学生考入了国内第一流的法学院,面对友谊,竞争,爱情,机遇,内心,学业,择业,他们的选择和收获,如童话一般美好,作者用优美的文字,浪漫的风格,传奇的故事,讲述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正文

法学院的故事-----齐心协力

(2014-05-22 12:05:37) 下一个



暑期,方俊和桑柔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做法律援助。

这是政府机构,它对低收入的弱势群体和给面临死刑或者其他刑罚的嫌疑犯提供的免费法律帮助。

桑柔感到非常兴奋,终于可以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大众服务了。她高兴地给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打了电话,然后穿在自己最幸运的红色运动衫,想象着自己是一名律政俏佳人。花含笑,鸟鸣叫,晴空万里心情好。

她迈着无比轻快的步伐,见了单位的每个人都点头致意,她心里想:“今天是最好的一天。“

一个好心的女律师对她耳语说:“小心点儿,来这儿的人都怨气大。”

桑柔没有进接待室,她扒在窗户上看了一下,方俊的对面坐着一个衣冠不整,头发长长,满脸胡子拉碴,布着血丝眼睛,像个好斗的蟋蟀一样左顾右盼的中年男子。

桑柔打手机把方俊叫出来,两个人商量一下对策。

过了五分钟,他们推门进去,后面跟着保安。

当原告王勇看到帮助自己的居然是个青春年少,立刻感到自己被轻视。

他脸红脖子粗地大声抱怨说:“我等了你们五分钟,怎么这样为大众服务?”

他甚至要出手推人。

方俊躲开他,大声儿严厉地说:“有话好好说!见了女同志,放尊重些!”

桑柔表情凝重。

严肃的保安一言不发,拍了拍当事人的肩膀,让他坐在门外的一张椅子上等了两分钟。

当事人立刻感觉到了自己的鲁莽,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规规矩矩地坐着。

两分钟到了,保安告诉他:“人和人之间应该尊重。”

放他进去。

当事人的火气完全没有了,他已经和和气气地坐下来谈话了。

原告把事情的缘由说了一遍。

这是一个关于计算机软件的侵权案。设计该款计算机软件的是世界上最具盛名的计算机大公司。它的用户协议书有五十多条款项,大多数人会一带而过,点击同意,直接使用。

王勇是个做小买卖的商人,但是他认为用户说明书中有免责条款,横行霸道,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他毫不犹豫地向这个超级大公司提交了意见书。

大公司有实力雄厚的律师团队,所以王勇打了一年多的电话,到公司代办处了无数次,都没有人理睬。

王勇没有法律背景,更没有钱请律师,他和大公司的对抗就像蜉蚍撼树谈何易???(小小的蚂蚁想摇撼一棵大树,力量完全达不到)。

人争一口气,他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好吧,事实非常清楚,你把计算机软件留在这里,我们查看一下用户说明书,然后给你答复。”方俊说。

方俊和桑柔面对面坐下,决心双剑合一,力挑华山。

“两人合心,其利断金。”桑柔和方俊用力地握了握手。

桑柔全神贯注地阅读着计算机软件的用户条款:“安装一款软件就同意该软件的用户许可协议。”

她的心里打起了小九九:“如果软件中有侵犯用户的行为怎么办?”

她用红笔在这个条款下画了几个问号????

对于一般人连看都不看的说明书,深明大义的法学院的学生却要找到其中潜在的问题。

他们两个人都全神贯注地读着这些条约,细心琢磨着,于无声处听惊雷。

长长的用户说明书有五十多条,他们两个一个字一个字地用心体会。

方俊读到:“一旦安装,复制或者使用软件,即表示同意本《协议》的条款。”

他反复地品味着这句话:“一旦,就表示。。?”


他想“软件是为了使用,用户条款中是否有免责条款呢?如果有,这就是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要求。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

他用蓝笔在旁边画了一个重重的叹号!!!!这就是把生产厂家的责任强制放在消费者的身上。他产生了一种感觉:”以大欺小。“

他翻开书,用厚重的男中音一字一句读起来,每一个字都让他感到了立法者的用心良苦和法律的公正:“《消费者协议》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法律就是维护社会的正常的商业秩序,让大众的劳动所得能交换到物美价美的货物。

桑柔把眼镜搽了搽,眼睛亮亮地看着对面的小伙儿,这是个耐心仔细的人啊。

她继续往下读《软件》中的”用户责任书“:“本公司对涉案软件以及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她闭上眼,让心中的公平之称来称一称彼此的分量,她心里想:”既然接受了消费者的钱财,为什么不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呢?以大公司的财政实力来说赔偿损失是九牛一毛,难道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吗?“

桑柔立刻拿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查看。每一条未雨绸缪的规定,都让她感到了法律在处理侵权案件的威力,她精神大振。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看来买安全放心的商品,也是每一个消费者的心声。”这个条例真的让她着迷,多么清晰的规定,多么合理的责任。她的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

她用了一句俚语来帮助自己理解这项条款:“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方俊点头表示许可:“善事做到底,既然卖了商品,就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理。商家也有售后服务部。”

两个人精神愉快,真是珠联璧合,配合默契。

桑柔和方俊象做文字游戏比赛一样,两个人要看一看谁发现的错误多,谁纠正的错误多!

现在比赛的结果是,二比一,桑柔比方俊多找出了一条不合理的规定。

他们象医生检查病人的伤病一样,仔细地检查这个消费者条例的缺陷。

他们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读到了下面的用户条款:“无论您由于任何原因而可能招致任何损失……为此所获得的唯一补偿,不超过您为软件实际支付的金额”。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说:“这是违法的!”

他们相视一笑,高兴极了,就像两个侦查员抓到了一个特务一样,感到非常高兴。

他们迅速查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看一下法律中明确的规定,如何获取赔偿。

“找到了。”桑柔高兴地笑起来,那个快乐的样子像是发现了灵丹妙药来拯救消费者疲惫的心灵。
 
她大声地读出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方俊赞许地点了点头。他自己看了一下对面的姑娘,马尾辫,粉红色的衣服,七分裤,眼睛里灵光闪动。他想,自己的这个搭档是个机灵可爱的姑娘。

     他点了点头,完全表示同意。他说:”软件公司的赔偿数额太少了,只有一张软件的价格。根本没有考虑对受害者人身和财产的实际损害。这不厚道!“

桑柔看着他的眼睛,微笑着说:”你的观点完全正确。我在电视上看到北京市有个大商场卖的糖里含有塑料条,差点造成对方窒息死亡。商场赔偿给消费者一万元整。“

方俊走到自动饮水机前,倒了一杯水,递给桑柔,然后说:"法律就是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法律责任是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和法律的规定,不能生产厂家预先限定。法条中的免责条款就是剥夺了消费者的权益。”

认认真真做一件事就是一件快乐的事。两个人的智慧胜一人。

   他们电话采访了很多宇宙计算机软件公司的用户,跑了各大商场看了宇宙公司的广告,查询了很多宇宙公司的电视广告,走访了很多普通百姓家,调查了他们购买商品的心里。甚至看见了市中心广场某巨星的大型宇宙计算机的广告牌,他们两个走万里路的实践为他们积累了一手的资料。

   他们回到中心根据看到和听到的事实,开始逐字逐句地研究使用的字词,第一次写了一万字的诉讼词,然后根据律师的意见修改了三次,前后花费了几乎一个月的时间,将饱含智慧和汗水的诉状交给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

    他们的起诉状是这样写的:

“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

我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者王勇的律师。我的当事人刚刚购买了一款世界知名品牌宇宙计算机公司的软件。但是发现该软件中存在的条款对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在用户使用说明书中所列下列条款显失公平,对消费者明显不利。如:“一旦安装、复制或使用‘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本《协议》之条款”、“本公司对涉案软件及支持服务可能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均不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您由于任何原因而可能招致任何损失……为此所获得的唯一补偿,不超过您为软件实际支付的金额”。

在看似公平交易的软件买卖中,在教导用户如何使用软件的手册上,在保护使用者的面纱之下却埋藏着损害弱者的不良居心商品经济的大潮中,每个消费者作为独立的个体,分散购买商品,是无法与全球知名的连锁公司,在财力与物力上抗衡的一旦诉讼,消费者都会面临结果输赢的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宇宙软件公司关心的只是商品的交换价值是否能得到实现,而我的当事人关心商品能否满足其效用。

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世界计算机软件公司毫不在意是否牺牲消费者的利益,无论产品是否鱼目混珠,良莠不齐,危害百姓,将产品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各种风险毫不费力地推卸到广大消费者身上。

宇宙公司利用铺天盖地的广告,各种各样传媒,报刊杂志,专栏讲座,明星代言,甚至虚构捏造信息,掩盖产品的缺点,诱使消费者购买它的产品

这款新型的软件游戏针对人性上的弱点,利用人们的兴趣、爱好来进行交易,为经营者所利用,却对消费者的权益毫不顾惜。

尽管我的当事人多次到出卖商品的厂家要求修改,但是宇宙公司始终拒绝理会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对我的当事人在物质和精神都造成很大的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往返的交通费,电话费,包括今天上庭的律师费,诉讼费。

合理的消费人利之一不再是口头的保护,而是实质地给与消费者信得过的产品,在遭受损害时得到必要的保护。

保护消费者,就是保护我们的社会,保护弱者不受强者的任意伤害。

保护我们社会的每一个诚实公民的诚实劳动价值得到合理的回报,真正实现童叟无欺的公平交易。

基于上述理解,我恳请公正的法官大人认识到我的当事人作为消费者所处的这种弱者地位,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在法律上给予我的当事人以及千千万万个国内使用宇宙公司的消费者特殊的保护,矫正经营者、消费者双方失衡的地位,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第十,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条,撤销宇宙公司的免责条款对消费者权利的损害,补偿我的当事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我的当事人和计算机公司交涉一年有余,反复的来往交通,反复的打电话无人接听,对于当事人的要求置之不理。对于这种违反消费者法,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请法院责令宇宙公司取消用户说明中的违法法规,并且给与原告赔偿五千元误工费和交通费。“



律师陪同他们把自己的文章在原告面前朗读,这时整个会议室寂静极了,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原告激动地一个劲地鞠躬,一个劲的道谢:“太有才了,你们真的是我的大救星。”

桑柔和方俊也感到非常地骄傲,他们的工作给消费者带来了力量和正义。

这份起诉书被律师采用,直接帮助王勇起诉了宇宙公司,法院受理,结果不证自明。

宇宙公司修改了用户说明,并且免费提供给中国的用户一款新的软件。

独具慧眼的律师给了他们“优秀”作为法律实践的等级。

他们两个跑到羊肉泡馍馆吃了一碗香喷喷,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感觉幸福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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