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陰天微雨,我在回覆一封電郵時無意中注意了一下日子——X月X日——忽然間覺得外面的陰雨也下到了我的回憶里。這曾經是我愛過也愛過我的人的生日。曾經的愛正如一陣風早已飄散,愛戀和幽怨也早已放下——那是接近三十年前的事了,並且幾年前他已去世了,人世間都沒有留下多少他的蹤跡。多少年來,這個曾經對我來說有些特殊的日子,大部份時候我都沒有注意到就過去了,從結婚後我再沒有刻意地去記住這個日子。但今天看到了,忽然間還是很傷感,“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生命就是這麼脆弱而疾迅。
那是第一個對我表白的男人,當時我24歲。我不是漂亮的女孩,性格也不活潑或溫柔,不是男孩喜歡的類型。那時女孩大多非常害羞,我也一樣,在男人面前不苟言笑。他是已婚的男人,因此開始時沒有什麽戒心。他是思想上很犀利和自由的人,孤傲不群,我也說不清到底什麽時候開始他吸引了自己。我上研究生時我們有一個月的時間有八九個人一起去外地考察,慢慢地我們無話不說,越來越接近。他向我表白時,我好像忽然間恍然大悟。當然,我斷然拒絕,但這卻開始了我們兩年多時間的苦戀。痛苦地掙扎,一次次地決定分手,又一次次地回首。現在想來,這些必須分手的因素一定加強了我們相愛的感覺。我現在還保留著很多他給我的信件。他的信都那麼纏綿(我想我的大概也一樣),我流淚,他也流淚。我們其實幾乎沒有什麽身體上的關係,但當時只想在一起,覺得在一起的每一分鐘都那麼快樂。我慢慢地陷得越來越深,脾氣也越來越壞。多少次我甚至想了結自己的生命。當他最終與我告別時,他說,“你知道嗎?如果我們能在一起,我們會特別幸福的。”這句話一直讓我心疼。其實我不太相信這句話,婚姻是個怪圈,沒有什麽可以預期,但讓我記住的是,我覺得我們真心地互相愛過,並且對對方有著很深的理解和關心。
在我們相愛的接近兩年的時間里,他給我的每一封信我都視若珍寶,讀了一遍又一遍,很小心地收藏好,當時以為分手以後也會經常讀的。但人生其實很不像人們自己預期的。在這三十年來,我只打開過一次,那就是我得知他去世的消息的那天,讀後也沒有三十年前收到那些信件時那麼感動。我想我沒有去讀,不是真的徹底忘記。早期是不想勾起那些回憶,後來就是慢慢淡忘,死水微瀾,偶爾想起,卻未必有空去讀。
一個曾經那麼孤傲并有些霸氣的人,走了,就真正地離開了。我經常希望寫一點什麽紀念他,但每每還是作罷。我知道我的紀念對他已沒有任何意義,對別人更是連談資都算不上,只能說是在這個陰雨天我自己的一段傷感的記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