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萨布兰卡
(2015-02-11 19:13:30)
下一个
很喜欢卡萨布兰卡这个名字。这就是中文的奇妙之处吧——这个名字用字母拼写出来,只是一种排列;但是用中文写下来,就充满了风情。
这个城市之所以出名,当然是源于一部同名的电影。又或许是因为那首同名的歌?反正我是很多年以后,才知道那首歌并不是同名电影的插曲,虽然它们是那么琴瑟和谐,水乳交融。实际上,当贝特•希金斯在1982年创作这首单曲时,时光已跨越了四十年。那时候,他还是风华正茂吧,他也在那一年达到他歌唱生涯的巅峰。而去年的时候,好事的某中国电视台,居然请到了他到现场演唱。岁月没有吝惜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但端起吉它的他,苍劲深邃的歌喉却一如往昔。是不是歌者的声音永远年轻?还是在他年轻的声音里,早已饱含了沧桑?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有这样一部作品,是他无法超越也不愿意超越的。那是他的婴儿。
而那部电影就是瑞典美人英格丽•褒曼的作品吧。有人赌咒发誓般地说,这是史上最好的电影,没有之一。我且无意也没有资格来给有史以来的电影排名次,不过在我极其有限看过不止一遍的电影名单里,并不包括卡萨布兰卡。无他,我等宅男,巴巴地赶到电影院看上一场电影,已经是天大的事了,更何况还要看上几遍。好在现在网络资讯时代,鼠标点击之间,要欣赏任何巨片大片,都非难事。我于是得以在某个无所事事的夜晚,重温了这部传说中和记忆里都带几分神圣的经典。
美人依旧,弹指一挥间。那个时代的人,无论是褒曼还是保罗•亨雷德,都有一种经年的岁月和文化积淀的风华。相形之下现代银幕上的影星们就类似平面模特了。有那么几个瞬间把我深深攫住,比如当褒曼重遇里克的那一刻,她星眸闪烁,眼中刹那绽放的光华,让人心念一动。那样的眼神,是现代的数码科技也无法复制的吧?而同样的眼神,我只在《魂断蓝桥》里的费雯丽眼中见过。当时她与罗伊道别,每一次再会都是一次小小的永别。她去意已决,却又要装出笑魇如花。而她那美丽双眸中掩饰不住的凄苦和绝望,看得人心碎了又碎。
那些把《卡萨布兰卡》或者《魂断蓝桥》评为史上第一的人们,一定已经或者正在老去。一定因为记忆的内存有限,他们心里只装得下这几部电影,这几个眼神。
有些亵渎经典的是,我的这次重温竟然没有看完。当然,结局我是早就知道的。英雄毫发无损,坏人一命归西,有情人终成家属。有人这部电影的剧本被评为史上最糟,不是没有理由的,据说连大好人里根总统(当时还是戏子),都因为剧本的原因拒绝出演。应该说最菜的菜鸟,也明白人类最伟大的意识是我们的悲剧意识吧?但是别忘了,这部电影的拍摄是在战时。废池桥木,犹厌言兵。饱受战争创伤的人们,是需要这样皆大欢喜的影片的。又或许褒曼和亨弗莱•鲍嘉的精湛演技,终于化腐朽为神奇。
而我相信很多中国人喜欢上这部电影,是因为那首同名的歌曲。希金斯在歌中大量使用的叹息式的气声唱腔,是如此情绪化,把听者深深带进他所营造的情境。而这情境与电影如此偶合,却又更加热烈,更加痴缠。那些夏夜的抚爱,那些热吻后的叹息,都在如烟逝去之后让思念与日俱增。一直到最后我们才和歌者一起苏醒,卡萨布兰卡原来是一场从未造访的梦。
如同这首歌一样,很多西方的歌曲都采用一种娓娓道来的叙事方式。脉络清晰,故事完整。相形之下中文歌曲往往就急于抒情了。他们在副歌上花的笔墨和心思,甚至远远超过主歌。当然,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
中文不是叙事性语言,太言简意赅了,多说两句就会觉得罗嗦。另外一个我觉得写叙事性的歌,不管词曲,都需要多一点耐心。
特别同意你对中西歌曲的比较,我也觉得很多西方歌曲比中国歌曲复杂。大多数中文歌,从歌词到旋律都是简单重复,‘当然,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我们业余歌手卡拉OK时喜欢这类歌。
比起来,西方歌曲更耐听些。话说今年格莱美的最佳流行单曲Stay With Me倒是中国风,主歌没两句,副歌更是一句话翻来覆去,我第一次听就觉得老套,居然就得大奖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