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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将表示未放弃民间对日索赔权

(2014-03-21 06:50:18) 下一个

中国政府将表示未放弃民间对日索赔权


    就中日战争赔偿问题,中国政府首次汇总了“并未放弃民间与个人索赔权”的官方见解,并将在近期公布。从而改变了此前一直在个人索赔权问题上模糊立场的方针。中日两国在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中国此次的见解显示出与否定存在个人索赔权的日本政府完全对立的姿态。围绕二战期间的强征劳工问题,今后在中国很可能会陆续出现对日本企业提起的诉讼。

    多名中国政府人士透露了该消息。据悉,中方已经通知欧美等主要国家。据相关人士表示,作为官方见解,中国明确提出并未放弃民间与个人索赔权还是首次。此前中国外交部曾表示“反对日方进行任何片面和歪曲解读” 《中日联合声明》,但一直避开言及具体内容。


对日施压新牌

    中国转变方针是受到了近年来中日关系冷却的影响。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3月底出访欧洲,从中可以看出中方在向国际社会表示中日在战争赔偿问题上存在对立外,同时再结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拜靖国神社和历史问题,打出对日施压的新牌。

    针对在中国的日本企业二战期间强征劳工问题,前中国劳工及遗属于2月提起诉讼,要求三菱材料等两家日本企业进行道歉和赔偿,中国法院于3月18日受理了诉讼案。此前也曾出现过民间对日索赔的集体诉讼,但可能是考虑到对中日关系的影响,法院没有受理。

    此次针对三菱材料等两家日本企业的诉讼,估计日企很快就会败诉。


日本企业面临诉讼风险

    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在煤矿等处劳动的中国劳工将近4万人。日本企业被起诉的案例很可能出现激增。

    包括此次被起诉的两家公司在内,强征中国劳工并强迫劳动的日本企业共有35家。以大型建筑公司、造船、拥有矿山的资源企业为主,至今存续下来的企业超过20家,这些企业在中国都将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

     围绕中日间的战时民间赔偿问题,日本政府主张“已经解决”,而中日外交人士也指出中方曾有过在国内不认可对日索赔诉讼的“默契”。

    但与此相关的是,中国外交相关人士表示钓鱼岛(日本名:尖阁诸岛)问题也“存在搁置主权争议的‘默契’”,但“日本先通过国有化打破了默契。中日间失去了模糊结论超越分歧的智慧”。

    对于前劳工对日本企业的诉讼,韩国最高法院判定“个人索赔权仍旧有效”。2013年陆续做出了下令日本企业赔偿的判决。围绕对日战时赔偿,中韩两国有可能进一步加强合作。
日本经济新闻    2014.03.21  岛田学 北京报道


日本政府认为个人的赔偿请求权已放弃

    对于战争时期强征中国劳工问题,日本政府的立场是根据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中日联合声明,包括个人的赔偿请求在内,已经得到解决。

     涉及以前大战的日中之间的请求权(索赔权)问题,包括个人请求权在内,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日中联合声明》签署发表之后就已经不存在。认为“受理诉讼将致使中日关系将进一步恶化”,正在密切关注中国领导层和法院的应对。

    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在日本进行的强征中国劳工的诉讼中,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认为“联合声明中放弃了个人的赔偿请求权”。当时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此表示强烈反对,认为日方对声明进行任意解释。

     战争时期的强征劳工问题在韩国也成为悬案。12年韩国大法院(相当于最高法院)认为被征劳工的请求权有效,受此影响,去年韩国高级法院判决被征劳工等原告方胜诉。日本企业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目前正在等待大法院的最终判决。

    日韩在邦交正常化65周年之际缔结了请求权协定。协定的第2条规定有关请求权问题“已完全解决”。韩国政府的立场是强征劳工的赔偿问题已基于协定包含在日本支付的用于经济合作的5亿美元中
日本经济新闻    2014.02.27 



中国法院首次受理被强征劳工诉日企

    围绕2战期间强征劳工问题,中国的法院受理了前中国劳工等人要求三菱材料等企业赔偿损失的诉讼。原告方的律师3月18日透露了上述消息。这是中国的法院在强征劳工问题上首次进入审理程序。此事可能成为中日关系的新火种。

    前劳工和劳工遗属2月16日以被强征至日本并被迫从事严酷劳动为由向北京市第1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菱材料和日本COKE工业(原三井矿山)两家公司对每人赔偿100万元并道歉。

    在中国,从2000年前后开始同样的诉讼曾被多次提起,但还没有开始审理的例子。其原因被视为当时的领导层顾及中日关系。

    此次受理诉讼显示出习近平领导层对日本的强硬姿态
日本经济新闻    2014.03.19   山田周平 北京报道



二战强征中国劳工诉讼或成中日关系新火种

    前中国劳工和劳工遗属合计37人以曾在二战期间被强征至日本并被迫从事严酷劳动为由,于2月2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三菱材料和日本COKE工业(原三井矿山),要求道歉并赔偿损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此表示“敦促日方本着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这有可能成为中日关系新的火种

提出诉讼的的中国男性。kyodo
     原告方律师康健在记者会上表示实际上提出强征的是企业,将追究企业的责任。前中国劳工在北海道和福冈县的煤矿等进行了劳动,原告要求对每人赔偿100万元。据原告方面介绍,两家企业当时强征的中国劳工合计9415人,如果诉讼被受理,也商讨增加原告的人数。

     康健等人曾于2000年在中国河北省提起过同样的诉讼,在山东省其他原告也曾提起过同样的诉讼。不过,这些诉讼也一直未能取得进展。

     中国的法院容易受政府的影响,当时的领导层或因顾及到了中日关系。

     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2月26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强征和奴役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指出“我们敦促日方本着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相信中国有关法院会依法处理有关诉讼”,暗示此次将受理诉讼。

     以中国最近决定立法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历史问题上加大对日本的施压力度。

    三菱材料在山东拥有子公司烟台三菱水泥,制造并销售水泥,此外还有青岛爱科铜业、天津天菱超硬工具等企业。而日本COKE工业只在上海设有办事处,在中国没有生产据点等
日本经济新闻   2014.02.27   山田周平 北京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中日联合声明)
          
  (1972年9月29日)
www.XINHUANET.com 来源: 新华网

 

1972年9月27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南海
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田中角荣(中)、
外务大臣大平正芳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邀请,于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九月三十日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的有大平正芳外务大臣、二阶堂进内阁官房长官以及其他政府官员。 

    毛泽东主席于九月二十七日会见了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双方进行了认真、友好的谈话。 周恩来总理、姬鹏飞外交部长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大平正芳外务大臣,始终在友好气氛中,以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问题为中心,就两国间的各项问题,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认真、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同意发表两国政府的下述联合声明: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决定,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七)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
周恩来(签字) 田中角荣(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日本国外务大臣
姬鹏飞 (签字) 大平正芳(签字)

  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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