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是怎样炼成的(51)二上法庭
(2014-11-11 17: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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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当房东最大的烦恼就属跟房客打交道了,尤其是碰到捣乱的房客。有些人熟知法律,利用其空隙与房东做机智英勇斗争,能赚一点便宜就是一点,能多赖一天是一天。全美各地法律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法律偏向房客,有些地方偏向房东。很运气,牛城对房东是相当照顾的,也许是经济发展不太好,政府还指望着房东们交地产税过日子呢。
各个州或城市都有房东和房客权益的小册子,建议新房东们仔细读读,不要想当然,若实在不明白,就向律师咨询,该花的钱还是得花的。有些网友给我发俏俏话问一些法律问题,我实在是没法回答,一我不是律师,二来各地法律不同,我在这的经验未必适合于它地。
从大陆来的朋友大多害怕黑人,但我觉得若都是低收入的人群,白人有时候比黑人更难缠,或许心里还有些虚幻的自尊,又似乎懂些法律,处理起来格外烦心。
本篇就讲一个白人房客的故事。
那是七、八年前了,有一个白人女房客带着四、五个孩子住在我的一个独立房内,大概三十多岁。大女儿十六岁,也怀孕了。低收入群体中很多是母系社会,大多是妈妈领一群孩子,我还没见过男人领孩子过的,这跟中国的爹们差的还是很远的。
住了几个月相安无事,后来不知从哪认了个弟弟,也是三十多岁,想住在一起,问我有没有二个单元的房子。正好我买了个双单元房,刚装修完,就让他们搬了过去。
住了三个月后就开始拖欠房租,语气也开始变得不好,或许是有男的在身边有了仗势。欠了一个月房租后,我忍无可忍,就给了她三天通知(three day notice), 还没动静,就把他们送上了法庭。
很运气,法官认得我(就是本系列(24-27)中的Henry)。开庭时她们没来,所以法官就宣判我赢了。一般情况下,若是能确认房客收到开庭通知,而开庭时房客没到,就会判房东赢。如是房东没到场,案件就取消了(dismiss),房东要想再撵人,就得从头开始。
本以为就没事了,到时候去换锁,清理垃圾。本地从宣判到房客离开房子大概是七到十天的时间。没想到过了三天,那男的居然把再开庭的通知送到我家, 说我摊上大事了。
这重事情还是头一次碰到,只见那开庭通知的理由是一个律师写的,洋洋洒洒十几条,陈述了再次开庭的必要性,以及法庭开庭的时间。本地有些专门免费帮助穷人的组织和律师,如legal assistance之类,在法庭外也有帮助房客的social worker 和法律顾问,帮助他们跟房东讨价还价。一般到了上庭的地步,房东和房客的关系就算是破裂了,很难直接对话。
具体的内容记不得了,反正语气挺吓人的。过了三天就到了再次开庭的时间,我忐忑地又来到法庭,一切都得听Henry先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