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是怎样炼成的(45)官司啊官司
(2014-10-06 17: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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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美国,就得学会打官司,这儿没有居委会大妈帮你摆平纠纷,也没有单位领导出面,出了事找警察也不太管用,只能上法庭找法官,尤其是当了房东后。警察是没有权力撵人的,政府也说了不算。即使你有什么事情做得不对,政府也只能把你告上法庭,一切法官说了算。
每个镇(Town)都有自己的法庭,小镇一个法官就够了,事无巨细,啥都管,犯罪的,吃罚单的,讨账的等等。要是大点的City,一个法官就不够了,像俺们牛城,有十四个法庭,每天早上进楼得排大队。911后加了安检,进去的速度就更慢了。
上班族很少有机会打官司,要去的话无非是吃了张罚单。吃了罚单千万不能认罪(guilty),即使是自己的错,也得去伸述。一般的情况都能被减免,变成Parking ticket,因为这收入归镇政府,要不然得上交,这也是一大笔收入啊,据说小镇每年这收入有一、二百万。
当了房东,尤其在一般区里买的房子,不管多认真把关,天有不测风云,一年总得去几次法庭。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房子多了什么人都能碰到。不过也好,在法庭上听听别人的故事,就当学习了。
一般的情况下撵人,开一次庭就行了。有时候碰到难缠的主,还真不是一次就能解决的。穷人有Legal Service,social service帮他们免费打官司,而房东就只能靠自己或找律师了。十几年前刚当房东时,还找律师,挺当回事,后来发现自己也一样,就不再麻烦他们了,自己解决吧,革命的钱能省一分就是一分啊。主要是找了律师,自己也得出庭,耽误时间不说,也没见他们比自己说得更清楚。
告房客,无非是不交房租。给了三天通知后若还没动静,就得开始启动eviction程序了。表格是现成的(包括three day notice), 可以上网下载,也可以在法庭免费拿。填好后交到法庭,45美刀的费用,我们这大概一星期就可以开庭了。
开庭通知可以找人送(不能自己送),也可以找Mashall代劳(35刀手续费)。找人代劳的话,需要在开庭前让他(她)去趟法庭填张表,说明通知当面送给了被告。这挺麻烦,我基本上是找Mashall代劳。
除了小镇外,大点城市的法庭外都有免费的Social Worker帮助房客。无非是跟房东讨价还价,如能不能拖到月底搬家一类。房东要是不答应,他们也没什么办法。依我的经验,可以不答应他们的要求。有人怕房客毁坏房子,我觉得可以不必怕,这么些年还真没碰到恶意毁坏的,无非是留一堆垃圾等待你去清理。
若只是欠房租,房子找不出什么大毛病,官司就赢定了。有些专门赖房租的家伙们会想办法找房子的一些毛病,以求不被撵走。要是碰到明白的法官会问:你有钱吗?要是有的话就出示银行证明,要是没有的话,对不起,就被撵走了。
当然了,也有例外,要是碰上糊涂法官,且得折腾几次。最倒霉且麻烦的,大概就属X潇潇的例子了,前段时间在投坛很是轰动,估计把一些刚进门的房东们吓得够呛。
十几年来,被房客告过一次,详见本系列(21)我被租户告了。被政府告过,见本系列“噩梦般的房子“。被白道宰了一次,这事情会写专门写篇另表。
当房东碰到的事情基本都是用钱可以摆平的,人说“能用钱摆平的都不是大事”,因此也就没什么大事了。无非是少收点房租。有时想想,宁愿空着,少收点房租,也不能随便塞个人进去,生出很多麻烦来。
房东的生活还算可以,时间自己把握,大把的时间不多,小段时间多得是,可以静下来干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是我最喜欢干什么呢?在不断地找,不断地试。
总有人问:这么多破事情,烦不烦?我在想,这世上有不烦心又挣钱的事情吗?各有各的烦,不过心,习惯了就好。
最近一难缠的事来了, 房客是法院里专管调解被告和受害人的 case manager,
她开始找碴不付房租了.
your writing is pretty good, very inter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