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是怎样炼成的(44)警察的无奈
(2014-09-15 17:40:37)
下一个
早上起来去专业店买了个取暖炉,准备换一个老炉子,然后跟一个Contractor见了个面,安排他去修个屋顶。尽管很汗滴,但上房顶的事情是不干的,要命的事啊。刚坐下来在家坛里回回贴,行使一下班长的职责,便收到了牛城警察局打来的电话,约我去警察局谈谈。
当房东这么多年,偶尔也接到警察的电话,但被请到警察局还是头一次。警察的态度很谦和,说是有房客的事情要跟我商量,于是约了个时间便来到警察局。
来美国近二十年,对警察的印象一般,刚来美国的前几年,收到过他们的电话,问能不能给他们捐款,要的也不多就捐吧。我开车有时不太注意,时不时的吃张罚单,每每很恼火,有时出租房出事(被盗过几次),警察来也就是记录一下便不了了之,从无下文,因此觉得警察似乎也没什么大用,除了给我罚单之外也体会不到他们的好处,一气之下就停止了给他们的捐款。
到了警察局,叫弗洛伊德的警察把我领到接待室,开始谈正事。他说有一个人因为抢劫被逮捕,说是我的房客,要确认一下。我一看,可不是嘛!他刚搬进我的一套两居室的公寓,号称是学生,和另一个白人学生合租。
如果是学生申请住房,我一般查的很松,这些年还没有过撵人的事情,也基本没有不交房租的问题。想上学的人还算上进,还在为自己的将来奋斗着,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弗洛伊德介绍了案情后,警察局长也来了。一看好嘛,一光头中年人,心的话,怎么局长都是光头呢?我认识另外一个town的局长也是光头,估计是愁的,用脑过度。聊了几句,我问我能帮什么忙。弗洛伊德说,能不能让我把这小子evict,我问用什么理由呢?想了想,正好他有一张150刀的支票刚被返回来了,难怪这两天没找到人,原来是被逮起来了。
这下好办了,不交房租是最好的理由,只需三天通知,而别的原因则需要三十天通知(month by month的情况),若是有一年的合同就更麻烦了,在合同期内要是房客交房租,还真不好办。
弗洛伊德听到这个,高兴坏了,忙说他跟法官通了很多次电话,可以跟我一起上庭把他撵走。这事情就算搞定了,我说今天就给三天通知,月底前就开庭了。
他说还有一事,另外一个房子的Street Club报怨房客有可能卖毒品,因为总有人进进出出的。Street Club是自发的民间组织,意在维护街道的安全,其实也没啥权力,无非是向警察局或政府抱怨,这抱怨多了,就不得不管。但警察也没有捻人的权力,只能找房东商量对策。
这世界上哪儿都是民不举官不究。
这个房客是一单身妈妈带两个小孩,把合同给警察看了看,也没查出这人有什么毛病,倒是欠了点房租,但说Social Service会马上帮她付清,一直犹豫是不是撵走,既然这样了,就一起撵吧,反正是上一次庭。前文说到要清理头痛房客,就从这开刀吧。
随后跟局长聊了聊,他问我对社区(在大学附近)有什么建议,我说要是有官方的网站能查到以前有没有被Evict的记录,对房东来说就太方便了。他说以前也有此建议,但因涉及到各人隐私,没有通过。房东们也只能自己考量房客了。
现在看来,警察的权力其实不大,抓个人还得等法官定罪,法官要说无罪,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请房东帮忙把他(她)撵走,最好是能搬离这个城市,那就是让别人头痛的问题了。要是这人自己是房主,只要是不犯罪,谁拿他都没办法,好的邻居们只好自己搬走,于是坏的街区会越来越坏。要不然房地产的口号是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
也挺好,跟警察局长混一脸熟,他表示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找他,还建议要是对准房客有什么疑问,应该让他们来警察局申请一个无犯罪记录。这是个好主意,一般来说女房客这方面问题少些,但男的就说不准了。
世界之大,神马鸟都有啊!既然干了这行,就得认了,也能更好地认识美国社会,写更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