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是俺在YMCA健身中心认识的来自台湾的女生,约70+2。
前两天,芳,见了一位来自台湾,50多年未见面的初中时期的闺蜜。一激动,便马上约在多伦多的中国城吃饭。闺蜜的故事很好听的,蛮像琼瑶阿姨的电影的。
谁再说,女人过了更年期就没有“爱情”了,俺就跟他/她杠。
谁再说,老房子着火是男人的专利,俺就跟他/她拼了。
闺蜜奶奶,也是70加了,当年是台大法律系的高才生。看官们,可想象一下,能在50年后的多伦多的中国城的厕所里一眼认出方,并喊出芳的姓名的人,当年的她,才情和记忆是何等地纵横。
闺蜜奶奶,来美后又读书,是高级会计师(CPA)。嫁了一位开公司的博士,生了2个爬了藤的出息娃。在加州的房子都是青山环绕的豪宅。躺在宝马车里笑的日子,该是蛮好过吧。
可是,故事要第一次反转了。65岁那年,闺蜜奶奶在美国,居然遇上了她15岁时,夏令营的初恋。初恋的的火要多么烈啊,居然点燃了相隔50年后的她。
初恋爷爷,除了有点胖,腿需要拐杖,人不高,还是蛮英俊的。太太刚过世了,很孤独。天天打电话给闺蜜奶奶,玩哭泣+写情诗啊,不活了等等。。。
哇,这,这,这,谁也受不了啊。
闺蜜奶奶,太争气了,50年前的丘比特之剑真的好使,居然在65岁时反水了。同原配离婚了。挥挥手,真的不带走一片瓦。
50年后,居然真的同初恋结婚了。牛掰吧. 看官们,时代真是不一样了。在此,俺向闺奶奶的勇气,致敬。先锋啊。
不过,故事在这,又有点拐弯了。
在唐人街的洗手间里,闺蜜奶奶偷偷的告诉芳,她受骗啦,她的初恋骗了她,原来的老公还是很好的。离婚时还要送房给她。她酸酸地对原配说: 人都送给别人了,房就留下来吧。
这,这,这是从何说起。
很遗憾呢。
不过算是人生的一段经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