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幼年的遭遇
江伟1973年生在黑龙江省北安县的一个农民家庭,这个家庭据江伟母亲讲,穷得连盐都买不起。自然,那是文革期间,全国老百姓都不富裕。
在江伟6岁的时候,江伟的姥姥(即我的母亲)去黑龙江探望她三个出嫁的女儿,回来的时候,顺便把江伟也带回到北京南苑。对幼年的江伟来说,这仅仅是他记事开始的一次偶然迁移,是一次生活环境的改变;实际上,这是他一生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因为,北京是成千上万农家子弟所向往的城市,是北漂族宁愿住地下室也不愿意离开的城市。
说具体点,假如当时江伟没有来北京,那么他长大成人以后,也只能是黑龙江北安县的一个农民;到了北京,环境的改变,对他未来命运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江伟长大懂事以后,他一直不忘我母亲无意中的恩情,他说,要是没有我姥姥,我们一家根本来不到北京!
不过,江伟来到北京,虽然环境改变,但生活处境却和东北黑龙江的日子差不多。因为文革开始期间,我的父母连同两个弟弟和三个妹妹都被南苑大队的红卫兵遣返回内蒙老家,过着缺吃少穿生不如死的日子。三个妹妹为了活命,被迫远嫁黑龙江,其中就包括江伟的母亲。
1979年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那时我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才带着三儿潘印平和二儿潘印博一家返回北京南苑。回到南苑以后,原来居住的房子已经被大队贫协主席所占。当时中央指示要退还文革初期那些被遣返人员的住房和物品,但南苑大队领导人的思想里,仍然存在毛泽东时代的阶级论,对出身成分不好的人依然充满歧视,他们认为让这些出身不好的人能回北京,已经算不错了,就没有把贫协主席侵占我家的住房退还给我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母亲用内蒙老家的卖房款,买了两间小平房。
南苑地区是北京市的棚户区,由于毗邻南苑机场,怕影响飞机起降,政府一直不准在机场附近盖高楼大厦,所以老百姓一般都住小平房。从我的学生时代开始,南苑一直是街道狭窄,居住拥挤,除了南苑镇政府的头头,家家户户都是用街上的公共厕所,几乎没有什么富裕人家。所以,江伟幼年记忆中的东北老家和北京南苑的棚户区,虽说生活环境不一样,但穷日子过得却没有多少区别。
江伟7岁开始上学读书。由于父母尚在黑龙江北安的农村,他的户口还未迁到南苑,他只能凭关系开后门入学。当时恰好我的二弟潘印博是南苑小学的老师,凭着他的关系,江伟才走进南苑小学读书。
小学期间,江伟的学习成绩还不错,他觉得读书也有乐趣,因此小学时他还是班上的尖子生。小学升初中时,能够考进丰台区的重点中学18中的,班上只有两个男生,江伟便是其中之一。
但是,在江伟的记忆中,从1981年他老舅潘印平结婚后,他的日子有了变化。在他和他姥姥及他老舅潘印平三个人一起过的时候,他觉得这个家庭虽然也很穷,但一切都很正常;当老舅迎娶了舅妈以后,家庭气氛渐渐有了变化——江伟的姥姥和江伟,都慢慢感到舅妈有些排斥江伟,看不上他。江伟当时虽然年幼,但他并不迟钝,他小小年纪就懂得了什么是寄人篱下的滋味。
自然,这种情况也不难理解,因为新过门的媳妇,有个婆婆帮助做饭和操持家务,没有吃闲饭;可凭空多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在家里吃住,这算怎么回事?那时我母亲和三弟潘印平刚刚从内蒙老家回来,日子过得十分艰苦,尽管江伟的父母也交一些生活费,可是,江伟毕竟是潘印平四姐的孩子,而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潘印平的新婚妻子有些排斥心理,并在言谈话语和脸色上有所流露,这也合乎常情,无可厚非。
1984年,在江伟11岁的时候,江伟的父母和姐姐江红从黑龙江来到南苑。父亲和母亲来到南苑以后,江伟终于有了一个家,有了父母的关爱。
但他父母从东北农村来到南苑,除了带几件衣服和破棉被以外,几乎什么也没有。随身带的几百块钱,也只能拿来做小生意的本钱,剩下的交房租和吃饭。江伟父母来到南苑以后,南苑大队也没有什么农活可以安排,他们夫妻只好跟着亲戚卖水产。卖水产,主要是卖北京郊区农民池养的鱼、虾和鳝鱼之类,其它就是冷库储存的海鲜,诸如墨鱼和大虾之类。不管是去城郊进农民养的鱼虾,还是到冷库去进海鲜,江伟父亲每天几乎都是半夜就离开家,蹬着三轮车到北京的远郊或冷库去进货,进货常常还要排队,所以从离开家到把货拉回来,要用五六个小时,有时甚至时间更长。进了货,直接拉到东高地市场出摊去卖。这些进的水产从上午十一二点开始卖,直到下午和晚上把进的货卖完,才收摊回家。江伟的父亲和母亲就这样起早贪黑做生意,每天累得躺下就像个死人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江伟姐弟自然不像许多家庭那样有父母的关心和照顾。
舅妈的嫌弃,父母的忙碌,使幼小的江伟对家庭的温暖和长辈的关爱,格外向往。
3、大难不死
在江伟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他遇到一场车祸。
那是暑假期间,他骑着自行车,他的表哥韩波蹬的是三轮货车,韩波的三轮货车后面还拉着鱼。按江伟的说法,他是边骑车,边在后面帮助韩波推三轮货车,由于马路不宽,在他们两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注意的时候,突然飞来横祸,江伟被迎面来的丰田小货车连人带车撞下马路。当时江伟就被撞昏,失去知觉。江伟说他第一次醒来,只觉得胸部剧痛,发现自己是躺在在一部汽车上,但刹那之间,他又昏迷过去。第二次醒来,他发现周围是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自己是在手术台上。手术是在麻醉情况下进行,手术做完江伟被送进重症监护室,说明问题很严重,生命有危险。还好,江伟正是长身体的年龄,他住了一个多月院,断了的两根肋骨也长好,出院以后,休息几天便重新上学读书。
不过,对于江伟遭遇的这次车祸,也有另外一个说法,就是说江伟和他表哥韩波在马路上互相别车,没有注意迎面开来的小货车,结果才出了这场车祸。不管是哪种说法,车祸是发生了。两个少年缺乏安全意识,这是肯定的。江伟在车祸中差点丢到性命,这也是事实。幸运的是江伟很快恢复了健康,没有留下什么大的后遗症,这就应该谢天谢地了!
江伟说,自己命不好,尽摊上倒霉的事。那是在读高二时,他煤气中毒又差点丢了命。那时他一个人住在李家庄,晚上做完作业,他把地板用拖把拖干净。因为是冬天,屋里有一个取暖用的小土炉子,里面有一点煤火。他不知道,这点煤火如果燃烧不充分,会产生一氧化碳,而一氧化碳吸进人的身体里会中毒,会要人的命!
实际上,在中学教材里,是应该有各种生活常识和安全常识的,但我们的中学教材编写者,却没有考虑到这些常识对青少年的重要性。那天江伟在熟睡中模模糊糊感到身体特别疲乏无力,但一两秒钟以后,他又睡过去了。第二次是被冻醒了,他发现自己身子不能动,头昏脑涨,恶心呕吐,浑身酸痛,有一种死亡降临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拼命挣扎滚下地,一点一点爬到门边,费劲力气,才把门打开。
爬到门外,呼吸到冬天冰冷新鲜的空气,慢慢才明白,自己是煤气中毒了。他一点一点往老姨家爬,不到100米的路,爬了半个多小时,敲开老姨家的门,他说,老姨看我的样子,都吓了一跳。她说我脸色惨白,浑身发抖,吐了一身,她刚忙让我进屋,用热水给我擦洗,然后让我躺在床上休息。这次和三年前的车祸一样,又是死里逃生。
据江伟讲,这应该是他第三次大难不死。第一次是在他3岁时,他和姐姐江红同时患感冒发烧,父亲大概在亲戚朋友那里喝了点酒,回到家里,误把痢特灵当成治疗感冒的药,给江伟和他姐姐服用,结果两个人同时药物中毒,他姐姐江红的症状十分严重,都发生了抽搐症状。江伟父母吓得浑身发抖,冒着冬天的严寒,赶忙抱起两个孩子往县城方向跑,那次要不是及时搭顺路车到县医院进行抢救,可能姐弟两个也许都已经离开人世。
俗语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是对江伟来说,他倒霉的日子却远远没有结束,就在人生的关键时刻,他又遇到了新的挫折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