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珍和先勇是在到达纽约的第四天下午造访了阿嬷——不是先勇亲祖母的祖母。
从起床开始,先勇就有些坐立不安的,本来兰珍规划的路线是:早起去走走废弃铁路改建的空中花园“高线公园”,再去汤姆汉克斯和梅格莱恩在《电子情书》里面吃热狗的店——“格雷的木瓜小屋”吃热狗,来杯它们的招牌木瓜牛奶,据说比台湾的要酸一点。然后陪先勇去“蒂芙尼”买个礼物,再闲闲地步行去阿嬷在公园大道的家。
可先勇死活不肯:“跑那么远,到时候出一身臭汗。”兰珍只得作罢。
他们在民宿楼下的哥伦比亚餐馆共享了一份帕意萨什锦拼盘,回到屋子里,先勇又重新刷牙洗澡换衣服,还换上一件“巴宝莉”的风衣。
《电子情书》海报
《电子情书》男女主角在格雷的木瓜小屋吃热狗(左图)
现实生活中的格雷的木瓜小屋(右图)
帕意萨什锦拼盘
兰珍觉得好笑:“你跟我约会,好像也没有这么认真过。”
先勇拿牙线把顽固地驻扎在牙缝里的肉剔出来:“那刚刚我又出汗啦,不是很没礼貌吗?”
兰珍摇摇头,表示不能理解。
她把给阿嬷织的大红围巾折好,装进一个礼品袋。礼品袋是她在多伦多的shoppers便利店买的,硬纸壳的,尽管她折叠得小心,可从多伦多到纽约这一路颠沛,早已被压得不成形了。
等先勇“打扮”停当,他们就出发去“蒂芙尼”给阿嬷买了个经典款的胸针,三片金树叶上点缀着三颗小小的蓝宝石,九百多美金,在先勇的预算以内。兰珍跟店员额外要了一个大购物袋,把围巾装进去。
看着她把围巾从一个袋子转换到另一个袋子,先勇嘴碎:“我就跟你讲,这个东西又不值钱,又不实用。——现在天这么热,谁要戴这个围巾啊?”
这两天,和多伦多同在北美东海岸的纽约转暖,简直热。
兰珍确实有点后悔这个礼物送得很不合时宜,季节不对了。而且她本来是要雄心勃勃地织那种长围巾,两边有流苏拖下来,老人家戴在脖子上一定有一份潇洒飘逸。结果一时不知怎么收针,最后临时改方案,愣把围巾织成了一个长长的套头围脖,拖到肚皮上面,简直像挂了串夏威夷花环———又秃秃的光有环,没有花。
这时候被先勇一聒噪,她心里很不高兴,堆了几天的不满“砰”地一下爆发了,但是她的爆发也还是那么有理有据的:“你好机车(你好烦)!你什么时候告诉过我?我怎么不记得?你明明说的是‘人家很有钱,看不上’。你并没有说不实用啊!而且这是我的心意,你干嘛在那里一直讲一直讲。如果你觉得我送的围巾很丢人,那我就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反正又不是我的阿嬷!”她果然站下来不走了。
先勇看她气哄哄的,难得发点小脾气,倒服软了,搂着她哄道:“好好好,我不机车了,我错了,OK?”
兰珍嘴上没搭腔,可是在心里谅解了他。
她知道,先勇今天尤其讨厌,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台北常家这一支的后人,来纽约履行职责——帮阿嬷祝寿。所以心里不免有些没着没落的。
和他在一起二十年,兰珍从先勇母亲那里零零散散听说过一些阿嬷和常家的恩恩怨怨,当然,由先勇母亲这个外人传到她这个外人的耳朵里,有的细节也许已经失真了,但大致的情由应该是差不离的:
阿嬷原是先勇祖父——一位国军将领的副官的太太。副官在抗战时阵亡了,祖父是个重情重义的好长官,于是抚恤了一下新寡的副官太太,先是从经济和精神上去抚恤她,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了从肉体上去抚恤了。
先勇的祖母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也没有太当回事。毕竟,祖父那时候正是虎狼之年,政坛又得意得很,血气方刚的男人有些风花雪月的事情本来也没什么稀奇,何况祖父过往的风花雪月实在太多,从南京到重庆,一路花名在外。他那载入史册的一句名言就是:“狗日的,老子为国杀敌,玩几个娘们儿怎么了?”
等祖母意识到此番不同往日,危险重重之时,老头子已经离不开这个小女人了,一副心肝连带肠拐子都在她身上。在最动荡的时代,公务缠身的时候,老头子居然还想方设法地把小女人从大陆一路弄到了台湾——还有小女人的亡夫留给她的儿子。
由于先勇祖母对主权的坚决捍卫,这个女人一直算个没名没分的外室,连如夫人都不是——哪怕后来给老头子在外头生了个儿子。
可是先勇祖母到底没能熬过小她近二十岁的情敌,一命呜呼没两年,老头子马上和小女人正式结婚,还公开收养小女人前头的儿子为义子,颇有点老夫聊发少年狂的任性。然而,“苦尽甘来”、夫唱妇随没有几年,老头子也不行了。
临死前,他吩咐黑压压地跪了一屋子的孝子贤孙们,将来任何时候都要视小女人为“亲娘”“亲祖母”,“我死之后,无论何时,皆须以你母亲苏女士之命是从”。
饶这么吩咐着,还是不放心,怕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孝子贤孙们生吞了爱妻。据说私下里给了小女人一笔巨款,让她带着两个儿子远走美国。
后来,不知是先祖父遗言的震慑力,还是因为她是家中辈分最高的人,这个家不知从哪年起就有了这么个不成文的传统,每年在小女人生日的时候,由台湾这边的长子或长孙去纽约探望、祝寿。
先勇是家中老幺,早年间都是父亲去纽约。父亲身故后,换大哥去。可是大哥现在也是重病缠身,躺在“荣总”的病床上苟延残喘着,这副担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按理说,都是祖辈的恩恩怨怨,隔了两代人,他肯定没有祖母的那份恨意,但跟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阿嬷不亲也是真的,不然也不会十几二十年没见过面。
先勇还有一点不自在的原因,就是他们留在台湾的这一支明明家大业大,却随着祖父的故去迅速地落魄了下去;而纽约的这一支家小人少,反倒渐渐风生水起。传闻小女人早年间用着常夫人的名头,在小而紧凑的纽约华界发展了不少人脉,经行家点拨,在华尔街做股票,赚得盆满钵满。所以,先勇这次来,总有点去阔亲戚家串门的窘迫。
虽然是第一次来,兰珍和先勇很容易便找到了阿嬷的家。
先勇送给阿嬷的蒂芙尼胸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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