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的原著虽然比冯小刚拍出的电影还深刻一些,但也绝不是没有瑕疵的。比如她用善良来形容刘峰小嫚,其实是将当时的中国社会简单化了。在一个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的特权社会里,善良往往是弱者得以生存的武器。在这一点上,她唯一说对的是这句话:“唯有从来不被善待的人,才最能识别善良“。因为被人善待,对弱者来说是奢饰品。
尊卑有序趋炎附势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在部队文工团这个盆景似的小社会也难以幸免。丁丁拒绝刘峰,不是因为他是活雷锋,而是因为他是凤凰男。众人排斥小嫚,也主要不是因为她的人品,而是因为她的卑微社会地位。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特权社会里,穷人和弱者本身就是原罪,所以欺压良善欺软怕硬就是天经地义的原生态。知道小战士们为什么要隐瞒年龄争着入伍吗?他们其实并不是热爱祖国,而是要摆脱每天吃红苕最终被饿死的悲催命运。可不幸的是,饱饭还没吃上几天,他们就被送上战场,最后居然被烧死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他们最想知道的,居然是果丹皮是什么味道。而这些可怜的孩子,却被电影导演和某些观众,理解为至善至美的英雄了。
也正是在这一点上,电影《芳华》和小说背道而驰了。在电影中,冯小刚被他的青春迷恋所误导,过度拔高并渲染了那本来并不存在的刘峰小嫚的英雄行为,并多次出现与原著宗旨南辕北辙的败笔。这才是真正的讽刺和黑色幽默:那个把真实生活中的小嫚逼疯的英雄谎言,又被冯小刚导演在电影中用加强版重复了一遍。我想这一次被逼疯的,应该是严歌苓了吧--如果她还对生活本身有着足够清醒的认知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