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乱弹 —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礼教的温柔和残暴
(——在母亲节来临之际,谨以此文献给天下所有的母亲和女性。)
一个社会要维持其正常的运转,总要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和法规,所谓“家有家法,国有国法”。法律是对那些严重违背社会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依据。作为法律,历史已经证明它不能过于严厉,“约法三章”代替“暴秦苛政”就是明证;也不能过于宽松,否则盗贼四起,民不聊生。因此,人们的很多行为是法律所无法触及和规范的。为解决这个问题,礼教就应运而生。
礼教提倡的“仁义孝慈”创造了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让人如沐春风。然而礼教除了提倡“仁义孝慈”,还在鼓吹什么呢?让我们从红楼里看看:
“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继承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因此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
无须多言,一个封建礼教的牺牲品,一个被用来宣扬的供像或牌坊,立然摆放在我们面前!单从这“青春丧偶”,“竟如槁木死灰”,“一概无见无闻”的字眼就完全感受到李纨所承受的悲苦。还需要说什么呢?!然而,曹公似乎觉得这样的“控辩”还不够, 又从她的名字上作了文章—“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纨”谐音“完”,“宫裁”谐音“棺材”!活生生的青春佳人,竟被整成“活棺材”,作者的愤怒是何等的强烈!
一直有个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
欧洲在十四至十六世纪就爆发了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提倡“天赋人权”,反对“神权”,实现了被称之为“人类再生”的伟大创举。而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的中国,为什么直到1919才爆发了类似的反对礼教,追求自由的“五四运动”呢?
这里面有很多的因素,我想中国礼教一直提倡的“男尊女卑”在一定程度上起了很大作用。欧洲中世纪的神权思想,是对所有人的压制和迫害,不分男女的。因此,一旦有人觉醒,发难,就很容易得到大众的相应,一举成功。而旧社会的中国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父权”体系。男人通过千百年的礼教宣扬已经给自己创造了一个享有更多自由和权利的社会体系。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说“中国社会对男的更宽容”的根本原因。让我们在第四回里看看贾珍、薛蟠之流在做些什么:
“薛蟠起初之心,原不欲在贾宅居住者,但恐姨父管约拘禁,料必不自在的”,“谁知自从在此住了不上一月的光景,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绔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渐渐无所不至,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
显而易见,占据强势,统治地位的男人们,总是会通过各种办法,维持他们的强权。鼓吹各种维护他们权利的“理论”。绝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力和强势。只要不触及他们的根本利益,男人们是不会登高一呼什么“男女平等”的。这从“小辫子”辜鸿铭为“纳妾制”所作的“一壶配四杯”的狡辩,就可以看的一目了然。因此,也就直到西方列强打到了家门口,国家处于生死存亡之际,才爆发了“五四运动”。然而遗憾的是,现在竟然还有一批人在叫嚣着“反思五四”。
相对于“顽固”的清末“腐儒”辜鸿铭,比他早生很多年的曹雪芹就显示出了超凡的伟大和开明。他痛恨那些残害妇女的礼教,反对“男尊女卑”,借贾宝玉之口,喊出了震耳发聩的呐喊。只有在这时,你也许才会真正明白那句“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所包含的意义和千钧份量!就凭这句话,《红楼梦》也足以傲视群书,流芳千古!
于05/0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