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四写完《亲爱的小孩》最后一篇,一时心血来潮数了数13年7月开博以来一共贴了多少篇文章,不数不知道,一数吓一跳,我觉得我的历届语文老师如果知道我能写223篇文章,一定是睡着了都能被吓醒的节奏。
因为我从小就严重偏科,不但语文不好,整个文科的科目都不好,永远弄不清之乎者也的文言文怎么翻译;东北三省的省会到现在都分不清哪个城市是哪个省的;除了皇帝们的风流韵事,历朝历代的正经事我都记不住,所以高一分班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理科。
谁都想不到曾经文科超烂的我,现在有兴致的时候喜欢随心所欲漫无边际的涂鸦几笔,这个爱好大概要追溯到高中时给强写情书的年代。:) 写情书的那些中午,是一天中最愉快的时光,那时我就发现其实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是一件很愉快的事,而语文老师布置的要在两个小时内完成的命题作文<<论不以成败论英雄>>,却是我最痛苦的写作经历。
我在WXC的博客是我的处女博,现在也仍然是我的唯一。我以前从来没开过博,也没想过要开博,但没开并不等于我没写,我最开始写是在中国人同学录上写给中学同学看,后来同学们搬到QQ群,现在又安家在微信群,我的文章一路随着社交平台的不断翻新也不断辗转反侧地转移阵地,直到有一天我想将《等你爱我》写出来。
《等你爱我》是绝不能写给中学的同学们看的,而我特别想分享这段奇特的经历,于是我想要找一个国内的朋友同学上不了的网站开博,WXC满足了我的这个条件,没想到这一写就在WXC扎根了快两年。
我喜欢写作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连了解我的同学都直呼没有看出来,因为我的作文从来没有被语文老师选上做范文,我也超级不爱看书,总是不能象姐姐一样安安稳稳专专心心地坐在书桌前好好看书写作业,好象凳子上长有钉子一样,我坐不到5分钟,就要起身干点别的事情,为此被当医生的妈妈武断地诊断为患有“多动症” ,也不知哪个多事的阿姨给她出的馊主意,说是服用谷维素可以治疗此怪病 ,还说谁谁谁家儿子也跟我一样的症状,但服用此药后学习成绩是突飞猛进,反正我从小就是我妈的活体试验品,我妈给我吃什么我就乖乖地吃什么。那时谷维素还不便宜,勒紧裤腰带给我吃了好长一段时间,可学习还是不见长进,照样还是坐不住。
当同龄的小朋友都在啃着大部头的中外名著的时候,我还在翻小人书起劲。初一的时候跟小兵很要好,小兵是个胖呼呼的,戴副黑框眼镜女孩,印象最深的是她的手指软得象没有骨头一样,后来不知何故和她生气了,从此成了世仇,到现在30多年了都没有再讲过一句话,哈哈!
小兵父母在市图书馆工作,我若是喜欢看书,那些好看的新到的书我都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惜我坐不住没法看书,所以我从来没去借过。可我虽然不喜欢看书,但是我特别喜欢听别人讲故事,而小兵有讲故事的天分,每次都绘声绘色地讲,听得我入迷到不知身在何处。
为了听故事,我每天中午去她家邀约她一起上学,她就在上学路上给我讲她新看的故事。我们每次出门上学的时候,我记得小兵她爸都要在背后大喊一嗓子:“过马路看着点儿哈。” 小兵总是头也不回地答道:“晓得了。”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挺丢人的,又不是幼儿园的小朋友。
小兵有时会说她又看了什么好书,问我要不要看,我都说我不想看,你看了讲给我听就好。所以她每天看一点就给我讲一点,听得我是意犹未尽,每天催着她看快点,天天巴望着她看完好给我讲故事。她讲故事的时候,我常常是一边把玩着她没有骨头的手指,一边听得口水长流。
我还记得她给我讲的第一个故事是一个关于俊男美女的宫廷爱情故事,让我每天都心潮澎湃地想入非非;还有一个反特故事我也还记得,编得最精彩的一个情节是共产党可能文化程度不高,教那个国民党特务唱国际歌的时候,把英特呐雄呐儿(international) 唱错了,可特务懂英文,想跟着唱错其实很具挑战,特务一不小心就唱对了,由此判断是个特务。:)
我看书最大的毛病是看得慢,第二大毛病是一定要从前言开始看起,不从第一页看我就不舒服,我找了很久为什么自己有这样的怪癖的原因,后来干脆自我安慰美其名曰是太追求完美的缘故,我同学说你不用全部看。你就跳着看,挑好看的章节看就行了,可我发现我不从头看我就整本书都不看,有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味道,简直到了有严重的强迫症的境地。这两大硬伤让我常常是还没看到最精彩的地方,我就已经累得看不下去了,所以<<红楼梦>>我试着看了几次,都没有越过无聊的第一章,所以我到现在为止连《红楼梦》没有看过。
我的天才妈妈见我不喜好读书,曾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吸引我看书。其中一招是借来<<欧阳海之歌>>给我看。为什么要借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姐。据说这本书是开启我姐饱读各种书籍之门的钥匙,我姐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被<<欧阳海之歌>>感动哭得稀里哗啦被我妈发现,所以我妈也想让欧阳海感动我一把,可惜我还是只看了前面几页,还没看到让我感动的地方我就放弃了。
中学的时候我真没完整地读过一本像样的书,唯一的一本应该是英国的推理小说<<孤岛奇案>>,只有这本书完全地抓住了我的注意力,让坐不住的我居然废寝忘食地将它一口气读完了,只有那一刻才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多少年了,我都还清清楚楚记得里面的情节。十个人在孤岛上一个一个神秘地死去,到最后一章才知道凶手是谁,一切谜底才揭开。我到现在为止最喜欢的书也还是推理侦探小说,每次去图书馆,都是在推理小说部分流连,我在youtube上订阅追看的唯一节目是《今日说法》,节目一上来就来一句“清晨高速公路旁惊现一具裸体女尸”,这样的开头就能抓住我的注意力。:)
我觉得以我的性格我是应该喜欢看武侠小说才对,我曾经很迷恋那种讲哥们儿义气,又有江湖习气,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男孩。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的女孩都在排队抢着看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我也跟风排队,好不容易轮到了我,可我翻了几页就看不下去给了下一位,那时我真认定除了惊怵的凶杀侦探小说,什么书都吸引不了我。后来执着地迷上了三毛的书,应该是受我下铺的是一个来自西北的女孩鸽的影响。
鸽长得身材高佻,皮肤白皙,我原以为只有南方的山清水秀才能孕育出这样娇嫩如花的女子,没想到凛冽的西北风一样的吹得出北国的清秀妩媚。我一直觉得她不该学理科,她的爱好就是写诗,入学后很快就和学校诗社的那帮文皱皱酸唧唧的帅哥打得火热,后来就和其中一个好上了。有了爱情的滋润,两人更是如痴如醉地写着情诗。有一次我坐在她床上穿衣服,突然瞟见桌子上她未写完的忘了收起来的诗,正好宿舍没人,出于强烈地好奇心,我就卑鄙了一回,偷看了她的情诗。她的诗可真叫个朦胧,从头到尾每个字我都认识,也优美得让我陶醉,可就是看不懂啥意思,那一回可真领教了什么是玩高深莫测了,唯一直白一点,也刺激得我终身难忘的一句是“吻要真诚”,那时还不知道吻是什么滋味,看到那个字就已经让我面红耳赤心跳120了。这一对后来倒是修成了正果,毕业第二天就结婚了,我有一次在MSN上问她现在还写不写诗了,她说早就不玩那小资玩意儿了,说完还给我一串狂笑的表情。:)
也许是受西北女孩的影响,在我还沉醉于毫无情调的推理小说的时候就连升三级直接开始读诗了,相当于还不会爬就开始跑了。她推荐一些诗给我读,那时很喜欢的一首何达写的<<我是不会变心的>>,因为写得简单通俗,可寓意深刻,又琅琅上口,非常适合我这样的低水平读者,所以到现在都记得:
我是不会变心的
就是不会的
大理石雕成塑像
钢铸成鈡
而我这个人
是用忠诚制造的
即使是破了 碎了
但我片片都是忠诚
我对这首诗记忆如此深刻还因为我前前后后将它送给过好几任男友,每次情到深处时,就情不自禁拿出来送给对方,而人家还在被我感动得一塌糊涂时,我又开始把分手的事提到日程上来了。哈哈!开玩笑的。
鸽和她的男友买了一套三毛的书放在床头书架上,我无意间拿来翻看了一下,没想到立刻被三毛那些在撒哈啦的脍炙人口的故事吸引了。她的书最对象我这样天真幼稚外加无知的女孩的胃口了,又好玩,又浪漫,让我充满无限遐想,当读到<<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才发现她不但善写那些让我捧腹的诙谐好玩的故事,她写的和何西催人泪下的生离死别也让我陪着掉了不少眼泪。虽然有很多人批评她伪善,更有一个好事的旅行家踏着三毛的足迹,采访她描写过的那些地方和人物,并反驳了她在文中提到的许多事情,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的作品。我不管她描述的故事是真是假,她的作品带给我快乐,在品味她娓娓道来的述说中,我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就已经足够了,并且也因为她的悟性,也让我对许多事物有了更深的领悟。
要说我这辈子读过几本好书,还是要归功于那时我在D市结识的一位有点小才的男友峰,他的书架上都是我没有读过的中外名著,我担心他提到什么书我一问三不知太掉价,就偷偷摸摸恶补他书架上的名著。我说偷偷摸摸是因为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这么肤浅。我都不从他的书架上拿那些书看,怕他笑话我连这本这么有名的都没看过,我都是去别的地方借,借不到就上书店买,他来我宿舍之前我要把那些书都藏起来,免得被他发现,和他聊天的时候装着无意间说两句书中的情节,他以为我初中就读过,现在还记忆犹新,被我蒙得团团转还对我佩服地五体投地,因为他的影响,至少让我知道了“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是什么意境;梵高的<<向日葵>>就叫抽象派;也让简爱象欧阳海感动我姐一样好好地将我感动了一把。。。。。。
回顾我的博客,还是完整地写完了几个故事,表扬一下;而当看到《初来美国时》系列时,我竟然茫然不知为什么才写了几篇就莫名其妙地没了下文了,批评一下。
我是一个相当懒惰的人,能坚持写博两年,每周至少更新一篇,着实出乎我自己的预料。我觉得我写文章就像推一块大石头,写之前怎么推都推不动,可是一旦动起来就停不下来,每一个章节都是一气哈成,写之前有时候还有点烦不想动笔,但写完的时候很有成就感,也很享受写作的过程。
而真正让我能一直坚持下来的,是网友们的支持,没有你们的相伴鼓励,我坚持不到今天。特别感谢晓青,从我开始写《等你爱我》就一路支持,我曾跟晓青开玩笑说四百多万点击率的大博主来追几十万点击率的小博主,这让我情何以堪?:)
接下来准备继续写完《初来美国时》,要做一个有始有终有文德的人,:)也会写写生活中遇到的有所感触的事,还是每个星期四更,至于同样遭到我弃文的可怜的《一起走过的青春》,我还是没想好要怎样写下去,就先让它靠边站继续凉快凉快吧。:)
如果明天没有更新,后天一定会更新。
听到这个消息很难过,蝴蝶最爱爸爸妈妈了,看过她的很多关于记录她跟爸爸妈妈的故事。此刻好像蝴蝶的家人一样,能体会她的心情。
希望朋友转告蝴蝶,不要太着急,自己也要保重。
我们一起为蝴蝶的爸爸祈祷,希望他平安,顺利能慢慢转危为安。
祝福他老人家!
你写的东西也很有特色,没见人这么写的,那是独特的“晓青文体”,我们相互吹。:)
谢谢你,蝴蝶!永远粉你!
说句实话,你的文风很特别,吸引大家如此追踪,招一个人粉不容易,粉一个人也不容易,这也要看缘分。
怎么说呢?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你,也好像从来不知道这些故事里会有你。
继续写,俺们也好觉得每天生活得有盼头。
真心喜欢你的文笔。也希望你的姐姐慢慢走出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