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蝴蝶

也许上帝知道我喜欢写故事,于是就将许多故事发生在我身上。。。
正文

曾经 (九)

(2014-02-26 10:54:34) 下一个
 
当时不知是老师估计的还是自己瞎猜的,预计我们班能考上十个左右,(后来考上了13个),所以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要挤进前十名。

像我这样基础没打好,又不是天资聪颖的人,想要赶上前面任何一个人,谈何容易,况且那时大家也都非常努力,我那时能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从第四十几名,追到高考时的第5 名 (其中数学,英语和物理进入前三名,语文,政治,生物拖后腿),我背后所付出的努力是别人难以想象的。

我妈本来想把我留一级的,说我底子没打好,我觉得太丢人了,就跟她来了个绝食斗争,以死抗争。在喜欢上强以前,我妈拿我没办法,于是就实施了许多严厉的规定,像平时不许看电视,不许看电影,不许看小说。。。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不许我看电视,我就听收音机,我书桌上有一个破收音机,其实也没什么好听的,可我就是不愿意顺服她,故意跟她对着干;不许我看电影,他们自己又忍不住要看,结果常常是他们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溜出门去了礼堂,在电影快散场时提前出来冲回家,我妈回来的时候,我早就坐在书桌前了;不许我看小说,我常常是把她藏的书都偷出来看完了,我妈还蒙在鼓里。

我记得有一次我妈把小说给我藏了,我正看得精彩,琼瑶的《几度夕阳红》,这还了得,她一出门我就翻箱倒柜地找,嘿,还真给我找到了,看完以后,再给她放回去,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混到了高一下半期。

爱情的力量绝对是超强的,或者说荷尔蒙的力量绝对是超强的,这个力量不知道把父母施压的力量甩出去多少条街,我妈以前逼得我想跳楼我都不肯用功读书,现在就是为了以后能和强在一起,我让自己彻底地脱胎换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妈到现在都以为我后来学习上的突飞猛进是她呕心沥血教育的功劳,要是她老人家知道我的动力来自于强而不是她,不知道她会做何感想。

那时,我通常会给自己定一个目标,比如这次考试我一定要赶上某某某,当然这个某某某绝对不会被我好高骛远地定为第一名嘉同学之类,通常都是排名在我前面的4,5位的同学。我记得有一次我的目标是丹,她那时大概在12名左右,我那时已从42名追到17,18名了,她被我列为下一个赶超目标。

可那次考试我没能超过她,回到家后我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趴在床上大哭起来。

我妈被我关在门外,对着门缝轻轻地安慰我说:“一次失误没关系,下次好好考就是,别着急,啊?”

可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趴着哭了很久,后来我冷静下来想想,光哭有什么用,我一定要更加努力才行。

于是为了表示我的决心,我拿出我的日记本决定写一篇决心书。记不记得那时开学的时候老师要我们写决心书,我总是象完成任务一样交一篇保证上去应付一下,这次却是我自发写的。

我有一个蓝色的缎面小笔记本,很漂亮,是我爸那时在单位上得的奖品,给我后我便常在上面写一些感想,其实不能算作日记,因为我不是天天写。这个本子被我从初中用到高中,可上面对强是一字未提,因为我知道这个本子不安全,我把它藏在我的书桌的两个抽屉中间的缝隙里,这么隐蔽的地方,后来果然还是被喜欢翻我东西的姐姐找到了。幸好强的事没写在这上面,我之后会提到我写给强的几百封情书,那些都是写在别的地方。

那个本子上写的东西我不怎么记得了,可有两篇文章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那两篇文章都是初中的时候写的,一篇是在比较东德西德,南韩北韩,中国台湾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好;还有一篇是比较人种,从西方比较到东方,最后的结论是印度人是过渡人种。这两篇写得跟论文似的,我小时候可真有意思,小脑袋里还居然会考虑这些大事。

那天在本子上写完决心书后,我还是觉得决心不够大,我决定要咬破指头在决心书上按一个血手印。(天啊,我那时怎么这样恐怖,这么血腥。)电影上的女主角,通常是朱唇微启,皓齿轻合,手指头的血就滴滴答答流下来了,血多的都够写篇血书,我那天刚开始也这样学着电影中的女主角轻轻地咬了一下手指,可根本没用,我又稍微使了一点劲,我就立刻痛得眼冒金星,我这才知道原来这些电影都是骗人的,血书可不是那么好写的。

我就这样一边咬着手指头玩,一边胡思乱想着,直到听见我妈喊我:“蝶妹,饭做好了,快出来吃饭了吧。”

我这才猛然醒来过来,我心想,不行,我连咬手指头的勇气都没有,还算有决心吗?没有决心,下次考试还是考不过丹,没时间了,我于是两眼一闭,使劲地咬了一下右手的无名指,痛得钻心可我顽强地咬着牙,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手指还是没血,可破了一点皮,我便象查血的时候医生在你的无名指上扎一针然后使劲挤血那样,嘿,最后还真给我挤出一丝丝血,我赶忙按在决心书上。我想我姐后来偷看我的笔记本时,绝想不到那米粒一般大小近乎黑色的小斑点居然会是她妹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出来的血手印。 


同学跟贴

2005-12-21 13:09:02

To: 蝴蝶:没想到你高中就看琼瑶小说了,我都是上了大学才知道琼瑶,孤陋寡闻。你的故事有鲜明的时代烙印,但也许正因为如此,让人特别感动和回味。

2005-12-22 05:59:25 蝴蝶

To 玲: 《几度夕阳红》当时被分成两部分连载在中长篇小说期刊《收获》上,琼瑶当时还不被人所知,我是偶然在《收获》上看到的这篇小说便被深深吸引。我当时只记得小说名,不记得作者是谁。我高中的时候只看了上半部分,一直找不到下一期的《收获》。上大学以后,开始流行起琼瑶的小说,我才发现原来《几度夕阳红》是她写的。不过琼瑶的小说,大家的感觉可能都一样,看第一本的时候是震撼,第二本就平淡,第三本就无法忍受了,千篇一律的美轮美奂让人腻味到想吐。我倒是大学的时候迷上了三毛,工作的时候有点钱了,我就开始收集三毛的书,D市的书摊,是我最喜欢光顾的地方,我是一见到三毛的书就买,我出国的箱子里,没有带一本专业书,一本英文书,而一二十本沉甸甸的三毛的书却全被我万水千山地背到了美国。红上次提到在这个留言板上,就我情感丰富,我觉得这跟美国其实没什么关系,你看桃子来美也不短了,她的兴趣就不在这上面,我想还是我生性使然吧,或者说被三毛等人“毒害”了。我觉得我写这些东西,比我做engineer有兴趣多了,做engineer只是为了糊口,随心所欲地写写才是我真正的爱好。

2005-12-22 10:54:54

蝴蝶:幸好高中只读三年,读四年的话,你那个势不可挡的势头要冲到第一名了。

2005-12-22 11:10:40 蝴蝶

To 梅:你这座高山我是越不过去的。:) 

2005-12-2211:15:44

怪不得哈,蝴蝶高二以后进步那么大,如此看来,我错就错在没有爱上我们班上的某个男生,没有找到动力,所以才。。。唉,后悔终身啊。对了,蝴蝶的这种叫暗恋哈,要真的谈了起来,就不知会是什么结果了。

蝴蝶的记忆力简直是恐怖,咋什么都记得这么清清楚楚的哦,看来有你在我都不能乱说话了,不然十年八年以后你拿出来问我,我一定哑口无言。

2005-12-22 12:20:50 蝴蝶

红,还是不要早恋的好,我再也不想回头再过一次那种苦行僧似的日子了。

2005-12-2213:20:50

蝴蝶,厉害,加油,我的记忆力超级差,大学同宿舍的女同学名字都忘,不过对我这么马虎的人来讲,高中的事情也还能记的不少.不过不象蝴蝶这样有"思想"的记录,我就是憨玩,都是玩,玩,玩的记忆了.即使想写什么回忆录,估计都没什么主线条能串起来.这么想来,我开始嫉妒你了, 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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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AllThatJaz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紫蝴蝶2013' 的评论 : 大学室友粉她,我也跟着翻过几本,现在除了记得她刚到西班牙放京戏唱片,别的早忘了。

不记得你提到你们班的男女比例,尤其是前十名的。
晓青 回复 悄悄话 蝴蝶,看来暗恋的力量真大,真佩服你!从小还能看小说,我只看过画本。
思考的蚂蚁123 回复 悄悄话 学习进步居然这么大,好厉害!你的文笔这么好,原来是得益于那个时候喜欢看小说.
紫蝴蝶201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AllThatJaz2' 的评论 : 后面会写到的。看来你对三毛也不陌生啊。:)
AllThatJaz2 回复 悄悄话 多少人被《等你爱我》弄成了“哭泣的骆驼”,原来都是三毛的遗毒作怪。:)

期待你和强怎么填的高考志愿那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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