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狭隘经验论视野里检验米脂县的粮食增产问题
【破土编者按:长期以来,主流舆论常常指责毛时代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农民连基本的温饱都无法实现、妇女饱受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的双重压迫。其中,郭于华教授通过自己在陕北骥村的调查发现,重申了上述结论。然而,左翼历史学者老田则通过自身生活经验和查阅骥村所在的米脂县县志,论证了农业集体化如何有利增强了粮食增产的中介条件,从而实现粮食增产;同时提出,没有准确的数据表明是分田单干导致粮食增产。集体化时代,妇女的家务劳动负担因为被“外包”所以实现了妇女参与集体劳动,这绝非意识形态粉饰。所以,无论是从现实经验,还是逻辑论战的角度,全盘否定农业集体化时代的立场和态度,其实是说不通的。】2015-12-18 有朋友转来郭于华教授的文章——《农民是否真心怀念集体化时代?》(文中未注明出处引文,均引自此文),希望老田以自身的老农民经验为基础,认真阅读并给出评论。反复阅读之后,只能够感叹,郭于华教授不愧是学界的勇敢分子:竟然选择杨家沟村这样一个最不利于证明单干农业优越性的典型(同时当然也是最有利于论证集体农业有理的典型),来论证单干有理同时否定集体农业。把郭于华教授称为勇敢分子,理由不只是一个,她还特别勇于大胆假设而完全不加求证;更为勇敢的是,她在自己的新书中间把乡村社会的二流子作为主角说就是他们塑造了历史,以二发子为代表的这些勇敢分子不仅仅塑造了历史,还创造了郭教授笔下的共产主义新文明。应该说,在中国学界的公知群落中间,郭教授的勇敢表现也称得上是个中翘楚。 一、米脂县的粮食到底是怎么增产的——关注粮食增产的中介条件 郭于华教授关于集体农业所下的大多数判断,是基于陕北米脂县杨家沟村的口述史工作(郭教授以“陕北骥村”代指)。老田为了了解这个村子的集体农业发展的背景资料,仔细地阅读了《米脂县志》中间的农业和粮食相关章节,以期把握北方农村与老田老家的不同。最后发现,这个县份的农业还真的很有特点,大不同于其他地区:首先是这个县份人少地多,农业长期是广种薄收状况,粮食单产极低,这与全中国其他地区的精耕细作截然有别;其次是这个县干旱少雨,且处于黄土高原沟壑切割地貌,农业条件极差,在毛时代养不活本县的人口,作为一个农业县份竟然长期依赖粮食调入。 米脂县是黄河中游地区水土流失最严重区域,而杨家沟村在米脂县恰好属于“东南部轻壤质黄土峁状丘陵区”,农业条件是该县三个农业区划分区中间最差的一个:“该区丘陵起伏,命多梁少,坡陡沟深,沟壑发育,植被稀少,侵蚀严重。海拔1050-1227米,地面相对高差150-200米,15-35°坡地占30.18%,沟壑密度大,每平方公里沟道总长度2.5-3公里,沟壑面积占区内总土地面积的55%。”(《米脂县志》第54页)“老农经验,旧时三五年间坡耕地即冲走一犁深的表土。”在米脂县这种严酷的自然环境中间,不提高土地的单产能力,个体农民的努力早已经失去任何前景和可能,据县志记载:“近现代,境内人口不断增长,吃饭问题长期困扰人民。广大农民受传统习惯制约,认为‘不种百响地,难打百石粮。’‘掏个坡坡,多吃个窝窝。’宁愿多垦不愿少种,致使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加剧。”(同上,第154-155页)没有集体组织作为合作努力的中介,农田水利建设就不可能,农民不可能走出传统土地利用的恶性循环。不得不说,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郭于华教授选择杨家沟村来论证单干增产、集体农业无效的结论,恰好是选择了最不符合需要的坏典型。 老田是长江边上种水稻的农民出身,从自身的“狭隘经验”出发,很愿意相信农民积极性的作用,但是只相信各种最终会影响到农作物生长条件的积极性。对于各种缺乏影响作物生长中介的积极性增产理论,不管理论模式多么完美,老田基于自身的种田经验一概视之为“积极性乌托邦”。 毛泽东对于农业增产的理解,除了坚定地支持集体农业方向之外,各项促进农作物增产的中介也是清晰的——这最最集中地体现在他1958年所提出的“农业八字宪法”中间——水肥土种密保管工,这个八字宪法很吻合老田的狭隘经验论,对于各种影响到农作物生长的中介条件基本上都涉及到了,水肥土种是农作物生长的直接中介,合理密植涉及到太阳能的光合作用效率提升,而田间管理和工具改革是与人们的有效劳动相关的。非常奇特的是,毛泽东在农业发展方面的思想是典型的狭隘经验论,却被学界批为乌托邦,相反,学界完全与狭隘经验论割断了一切中介关系的“积极性乌托邦”却被说成是现实主义的,这个事情老田几十年来一直没有想清楚。 老田真心想要相信教授和权威,不过私下里总是无法彻底摆脱狭隘经验论:要是农民的积极性不能够兑现为“水肥土种密保管工”这些中介方面的进步,那要通过怎样的“隔山打牛”神功,才能够帮助庄稼生长和增产呢?老实说,这中间的神逻辑老田至今还没有想象出来。 【杨家沟村附近地貌(相约久久卫星地图):典型的黄土高原切割地貌,靠近坡顶的坡度较缓、修筑有梯田,越靠近沟底则坡度越陡,土地反而无法利用。这与老田所熟悉的南方丘陵地带截然相反,南方丘陵地带通常是坡顶较为陡峭难于利用,坡底较为平整是较高生产性的农田。】 根据老田赞同的毛泽东那个狭隘经验论视野——追寻农作物生长所需中介条件是如何逐步具备的,我们来回顾一下骥村所在的米脂县的粮食增产过程,突出增产中介并不是甩开了“积极性乌托邦”,而是通过观察农业增产的各种不可或缺的中介条件,来了解增产过程究竟是怎么实现的。 粮食增产的诸种因素中间,米脂县农田基本建设所实现的“坡地改梯田”的情况是: 1949年,耕地66.21万亩,98%以上是梁峁地,川水地仅5648亩。农业人口平均占地7.71亩,其中水地不足0.07亩。(老田按:县志资料说,据航测耕地资料推算,这个人均耕地的“统计数”还应该乘以1.5倍) 合作化以后不断兴修水利,打坝修梯田,1959年全县水地增至2.021万亩,沟道填淤坝地0.21万亩,坡地修梯田2.23万亩,耕地条件得到一定改善。1960-1961年大量开荒,耕地增至57.89万亩。 60年代,耕地总数变化不大。但通过持续的农田基建,“三田”面积却逐年上升。1969年耕地57.9万亩,“三田”增至9.9万亩,占耕地的17%。 70年代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和80年代的2744项目实施,调动全县农民大规模治山治沟,使农田基本条件大为改善。1980年,耕地54.42万亩,农业人均3.71亩,“三田”26.96万亩,人均水地0.43亩、梯田1.28亩。 新中国成立后,本县水利建设大致经历三个阶段:1949-1964年为第一阶段。……灌溉面积由1949年的2648亩发展到25321亩。 1969-1975年为第二阶段。……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4896亩。 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土地包干到户,水利设施管理一度放松,部分设备遭损害或废置,一些水地起旱,有效灌溉面积为3.72万亩。姬兴庄、牛鼻山水库因淤积而成为淤地坝。 1949-1989年,国家为本县投资水利建设款1200余万元。各乡镇兴建各种水利工程580多项,农民投入劳动力550多万个工日,完成土石方6840万立方米。【《米脂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9、147页】 《米脂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9-110页 米脂县这个地区,人均耕地数量超多,广种薄收是普遍现象,农业发展最大的短板是水资源不足,提高单产的关键措施是如何有效地利用很少的天然降雨量,而修筑梯田则是一个最重要的方法,这主要是依托集体农业的组织,通过密集投入活劳动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来实现的。看一下自然地理学家的研究结果,很容易与老田的狭隘经验对上号:“梯田改变了坡面的形态。降落在田面上的雨水,大部分渗入土壤,增大了土壤含水量,同时也减少了地表径流量,因为也减少了土壤及田间肥力的流失量。”“梯田的保水保土效益一般都在90%以上。与坡地相比,梯田增产一倍以上。……陕西省50年代以来新修梯田805.5万亩,近1980-1986年的6年间,梯田的粮食总产量达69.99亿公斤,与坡地相比,增产111.6%,其中陕北地区增产160%。”【黄秉维、郑度等《现代自然地理》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330页】梯田的增产作用,与坡面的保水能力成反比,越是无法自然实现保水的地带,梯田增产的作用就越是显著,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陕北地区梯田增产的实绩,才冠于陕西全省。而米脂县的粮食增产状况,就与这个方面的成绩紧密相关。 米脂县志上的梯田照片 对农业单产提高至关重要的化肥使用情况是: 1955年,米脂开始使用无机肥料(化学肥料)。当时,农民受传统习惯影响,对此缺乏认识,……一下难以推广,全县仅用了2吨。1956年使用26吨,1957年46吨。当时化肥种类有硫酸铵、碳酸铵、硝酸铵、过磷酸钙、磷矿粉等。磷肥系迟效肥料,尤难推广。1958年,本县自制颗粒肥料,为时很短。60年代初引入尿素,推广后增产效果明显,很快被各生产队接受,渐渐争相购用。1973年创办县化肥厂,生产碳酸氢铵,从此县内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1970年全县使用化肥889吨,1978上升到5148吨。70年代后期,农民对磷肥的效用也逐步理解,开始施用。本地土壤富钾缺氮,钾肥施用量不多,1979年用3吨。1979-1985年全县使用各种化肥65870吨,年均9410吨。其80%做底肥,与有机肥配合使用,20%做追肥。本地农民种洋芋时采用“一炮轰”办法,即一次施足有机肥加碳钱的底肥,再不追肥,增产效果明显。一般作物用尿素做追肥。80年代,化学肥料成为农业不可缺少的增产要素,供不应求。 县农技站在城郊乡张家沟村试验,在亩施2500公斤有机肥范围内,每500公斤肥可增产玉米8.5-12.2公斤。每亩施纯氮3-9公斤范围内,每公斤氮素可增产5.5公斤谷子。【《米脂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7页】 在良种选育和使用方面,米脂县的情况是: 《米脂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3页 “50年代以来,农技部门长期坚持良种引进推广。多次试验,汰劣留优,主要作物品种逐步更新。先后引进选用的粮食、油料、经济作物良种100余个。大约每隔10年改换一批良种,每次改换都增产15%上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米脂县终止最多的粮食作物谷子和马铃薯为例:谷子“50年代种的临秋白、干捞饭,亩产25公斤上下。60年代的石炮谷,亩产50公斤。70年的大寨谷,亩产65公斤上下。80年代的汾引1号,亩产92-113公斤。”“马铃薯旧有紫皮洋芋、忻州白等品种,产量不高。50年代以来,陆续引进东北大白洋芋、蒙古黄、沙杂15号、虎头、跃进等。1956年引种的东北大白洋芋,平均亩产400公斤,比紫皮洋芋增产近1倍。1968年引入的沙杂15号,亩产一般为750公斤上下,使用多年。80年代又引入忻革6号、阳春白、东北白等。据1980年调查,沙杂15号、跃进、东北白平均坡地亩产为532公斤、577公斤、597公斤。”【《米脂县志》第130-131页】 综合的增产结果,在农业的产量和产值上升方面,按照年代先后的变化是: 从农业产值看:“产值新中国成立40年来,农业产值曲线上升,在严重自然灾害年份波动较大。1949年农业产值632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1950——1959年平均农业产值779.2万元。其中粮食年均产值583万元、经济作物25.9万元、蔬菜瓜类85.5万元。1960-1969年平均农业产值818.8万元。其中粮食、经济作物、蔬菜瓜类年均产值分别为636.5万元、7.9万元、66.6万元。1970-1979年年平均农业产值1597.8万元。” 从粮食产量看:“1950-1969年的20年中,粮食总产337529吨,年均产量16876.5吨,年均亩产28公斤。通过多年的农田基建,兴修水利以及推广‘两杂两薯’、科学种田方法,加上数年气候条件较好,从70年代起,本县农业生产趋于稳定上升。1970年粮食总产24870吨,平均亩产46公斤;棉花极少,油料16.4吨,亩产16公斤。1972年在特大旱灾情况下,产粮13534吨,平均亩产28公斤。1977年本县粮食产量首次突破‘亿市斤关’,产粮58620吨,平均亩产116公斤。1970——1979年的10年内,全县粮食总产384892吨,超过前20年总产,年均产量38489吨,年均亩产76公斤。”【《米脂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1页】 每一个人的认识,都大受其经验的局限,作为职业农民出身的老田,就有着执拗的狭隘经验视野。在南方水稻产区,最高的粮食总产量往往都在分田到户之前达到的,这与北方旱作农业区的情况截然不同,北方旱作物农业区的最高产量是分田十多年之后才逐步达到的。老田的老家蕲春县在毛时代是后进县,从来都是学习别县而不是被别县学习的,即便是这样,主要的作物最高产量都是在分田之前达到的(蕲春县是1982年秋后实现分田到户、1983年开始单干的),据《蕲春县志》统计的1949-1985年资料,蕲春县四大农作物均在分田之前达到最高产量,水稻最高产量31.526万吨(1979年/1984年)、小麦最高产量3.6万吨(1982年,1981年的越冬作物),油菜籽1.656万吨(1982年,1981年越冬作物)、棉花2730吨(1977年)。(《蕲春县志》第94-95,98-99页)。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南方水稻产区的单产提高速度快于北方,在分田之前的落后县份,单产量和总产量就已经逼近了顶点。通过对比县内化肥的产销量数字,老田发现蕲春农业的落后性体现在:农业增产特别是水稻增产最后是依靠化肥投入巨幅增加来实现的,而不是如大寨那种在前化肥时代通过改进耕作程序就实现了高产的模范单位。蕲春真正实现产量跨越性突破的是三个年份,都直接地与化肥使用量扩大有关:1970-1971年连续两年水稻有20%左右的增产,这是很大的提升,县志显示1970年开始县内化肥购销量突破万吨;另外一个年份是1979年水稻增产13%,前一年县化肥厂完成了大幅度扩产。 老田从不认为毛时代的集体农业已经尽善尽美了,相反,老田一惯认定毛时代的集体农业虽然实现了长时间的增产,初步解决了全国人民温饱的低级目标,却没有能够发挥出最优效益。这只要对比先进典型与全国普遍的情况,就很容易把握到。作为平原地区农业集体的先进代表,河北饶阳县五公村仅仅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就实现了前化肥时代的增产潜力挖掘过程;作为山区农业的模范,昔阳县大寨大队也只用了十年时间,就尽可能地挖掘了增产潜力。按照毛时代的标准,就是粮食单产超过了“纲要”(著名的狭隘经验论者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农业十二年发展纲要”——要求粮食产量分地区分别达到亩产四、五和八百斤的目标)。而米脂县用了差不多25年才解决本县农民的温饱问题,亩产与纲要要求的单产指标还差老远呢,老田的老家蕲春县稍微好一点点,但也是在化肥的帮助之下才实现单产“过纲要”的。以此而论,集体农业的管理绩效,实在是大大的有问题,就全国平均而言,集体农业近三十年也只挖掘出增产潜力的一半左右,而未能发挥出来的增产潜力也不相上下。 二、改开搞年代学界的“拍马屁造反”和政策论证 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的安舟教授,以口述史方式再现了清华大学的文革情况,他发现:文革晚期在清华大学发展出一种新型的造反模式——拍马屁造反,这种造反模式不针对现实问题,仅仅是为了取悦于官员以实现政治投机,目的是为了捞取好处。“拍马屁造反的激进主义其实和文革前党员及共青团员(及积极分子)的激进主义更为类似”,“其内涵就是批判老领导,巴结新领导。”【Joel Andreas(安舟)著,纪平平译:《体制化的造反:中国文化大革命晚期清华大学的领导体制》,载《记忆》电子杂志】 在改革年代,中国学界的“拍马屁造反”叙事也大行其道,主要的方法是把从前的成就说成零,把现在的成就说成百分百。这样一来,所有的成就都归于新领导一个人,想必会赢得新领导的好感吧。具体到农业方面,拍马屁造反的逻辑就是:有且只有分田到户才能够激发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没有这个积极性农业或者粮食就无法增产,因此,所有的增产都是依靠分田到户实现的。 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官方曾经成立过一个正部级的意识形态官学机构——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由杜润生总揽其事,专门雇佣学官来论证这个“有且只有依靠积极性才能多打粮食”的结论。杜润生于1981年就提出过这样的诗意说法:“联产联住心,一季大翻身。红薯换蒸馍,光棍娶老婆。”(《杜润生文集》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第19页)作为意识形态官学机构的主管,他的设想就成为后来很多学官们进行学术论证的努力方向和课题,周其仁和林毅夫两人做出的贡献特别突出。 从杜润生的要求出发,粮食增产需要全部归功于分田到户政策,要完成这个学术课题的论证,需要得出两个方面的结论:一是分田之前完全不能够增产,二是增产仅仅与分田政策相关。为此,他手下最得力的学官周其仁写了著名的论文《家庭经营的再发现》,林毅夫还写了英语论文试图用博弈论理论进行包装结果失败了。(林毅夫的英文论文,被董晓媛教授批评为“林毅夫的假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经验上都是难以置信的”,林毅夫把这篇英语发表的批评文章译成中文收在自己的文集里,应该算是捏着鼻子认了错。【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40页】) 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编辑:《新中国五十年农业统计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第6页 看看上面这张曲线图,就知道在杜润生手下干活是一件多么苦逼的事情了:这等同于要把自己的学术事业建立在跟事实作对、与统计数据相反的基础上。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没有办法把从前的增产成绩百分百抹杀,同样,从上图曲线的斜率看,统计数据也没有办法支持这样的结论:只有分田才能够增产,实际上连论证分田可以较快地增产都很难——上图曲线斜率(即增产速度)没有出现过快速变“陡峭”的时间段。所以,官学机构的政策论证写作,只能够甩开统计数字来写,积极性可以多打粮食的论证方式,就这样根据政策论证需要而产生了。问题在于:统计数据老是成为障碍,较为认真和严肃的学者例如林毅夫,只好甩开统计数据去计算全要素生产率,林毅夫教授以其博学多知,总算是找到一个经济指标,其变化趋势与分田政策具有共时性。老田有一篇很啰嗦的长文《“农村政绩工程”与“杜润生-林毅夫假设”》(载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五辑),专门讨论林毅夫教授的论证方法与事实之间的落差,这篇文章在网络上可以搜索到。 杜润生那个官学机构里头学官们遭遇到的论证困难,郭于华教授都同样地遭遇到了,因为是以口述史来作为说话的基础的,所以,林毅夫教授那些闪展腾挪,对于郭教授来说就显得多余了。只要搜集的几句支持“没有个人物质利益的直接相关性”农民言论,郭教授就可以自信满满地发言了。郭教授是这样说的:“农民自己对那段历史的讲述也能证明我的观点,骥村的农民告诉我们,土地还是那么多土地,人还是那些人,分地以后,当年就能吃饱饭了。他们说:‘我给自己干,愿意干多少就干多少,全凭自己做主’,‘一下自由了,可把人畅快美了’,‘自由’这个词都不是我们问出来的,而是农民谈及那段历史时,自己情不自禁说出来的,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放。”农民竟然用如此经典的公知语言说话,真让老田大开眼界了。 一般来说,有且只有学界和官场中间,才存在绝对的否定和肯定态度,比如杜润生肩负重托,才会出课题论证“联产联住心、一季大翻身”,他手下的厅局级研究员周其仁林毅夫们,因为饭碗和职责所在,必须要进行响应并见之于言说文章。但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间,自然和人生都是绵绵不断的时间之流,永无中断,绝对的肯定和否定在经验中间是不可能出现的。曹锦清教授在河南访谈农民,他以典型的知识分子方式向农民提问题:是毛主席好还是邓小平好?农民的回答是典型的农民传统答案:都好啊。曹锦清教授是真正的学者,他能够真正地进入反思,最后他发现:改开搞几十年来,政界很多人在锐意改革的旗帜下,抄袭或者引进了N多的西方国家律法和条例,学界发起了好多轮西化学术的旋风,但是,庞大的中国主体群落却按照自己的节凑前进,官学两界越是先锋越是激进,就越是远离大多数,最后就象是“几滴浮油”一样飘在水上。(参阅曹锦清教授名作《黄河边上的中国》)结果当然是很清楚的,今天中国的官学两界既没有能力表达中国的主体群落,也没有能力对之产生良性的介入和影响,呈现这样出一种相互分离的态势:官学两界作为上层越是激进就与底层越是疏远。 曹锦清是真正的学者,基本上不玩或者很少玩理论,所以他在现实中间老是发现陌生人和自己不熟悉的事情。郭于华教授是公知,手握绝对真理,永远不会遇到自己不理解的人和事,到处都遇到那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呈现。她在陕北骥村遇到的农民,俨然就是一公知,农民所说的内容,与郭教授自己的理解和要论证的主题完全一致。老实说,老田自己就是职业农民出身,郭教授遇到的这种农民老田一个也没有遇见过,也很难想象出来会用这种方式讲话的农民。应星在评论郭于华教授的文章中间提到一种情况“底层的苦难容易受到精英话语的诱拐”,(应星《叩开“受苦人”的历史之门》,载《社会》2014年第1期)但是,要把一个道地的农民诱拐成为一个正品公知,想必也不是郭教授能够完成的“教育任务”吧,这些言论恐怕只能是“代生民立命”了。 应该说,论证只有分田才能够增产的政治需要早就过去了,今天杜润生手下的著名学官周其仁已经转移战场,力推“农地私有化”了。诡异的是,社会学教授郭于华紧跟上来,用口述史的方式去肯定杜润生的“联产联住心、一季大翻身”,不得不说,社会学学者之于经济学,实在是太后知后觉了。 三、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前提条件——家务劳动必须足够少 老田不喜欢唱什么妇女解放的高调,而且很愿意对郭教授同情农村妇女处境的高尚情怀表现出足够的敬意。但是,作为老农民出身的老田,还是希望根据自身的亲历和经验,来讨论一下:妇女走出家务劳动参加农业生产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郭于华教授特别有同情心,她认为集体农业时代妇女地位下降的很厉害,主要的依据是妇女必须在承担家务劳动之外,继续参加农业生产,这是双份的负担。“例如合作化之前的骥村,妇女是不下地的,因为传统劳动分工的角色就是这么规定的。每年只有几天,比如播种的时候人手不够,妇女才去帮忙点籽。女性在劳动分工当中有一套自己的劳动任务,比如做饭、打扫卫生、照顾老人、养孩子、做鞋织布等,工作量一点都不少。合作化用一套制度安排强迫女性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宣称这是对妇女劳动力的解放。然而,她们跟男人一起去地里劳动的同时,还要承担传统的家务劳动,她是解放了还是境况恶化了?正如我在书里所写的,集体化时期的妇女忍受着饥饿、疾病、对孩子的忧心等诸般痛苦,却无处寻求帮助。” 同情心特别能够感染人,老田一看这个说法就特别愿意相信,而且还格外赞赏郭教授能够同情农村底层民众的高尚情怀。但是,老田在农村长大,恰好经历过家务劳动“外包转型”过程。此前的情况是,农民需要在自己的家庭内部,以家务劳动的方式去解决粮食加工问题,还需要以手工纺线织布的方式去解决穿衣问题,在家庭内部解决这两个问题,需要耗费的时间极多,如果不能够实现这两项家务劳动外包,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即便不是不可能,也肯定很有限。 根据老田的亲身经历,把10斤小麦用石磨磨成面粉,两个人合作干活,起码需要半天时间;把10斤稻谷舂成米,也需要两个人配合并耗费半天。这种老办法舂米磨面,不仅极其费时费力(每加工100斤粮食差不多10个工日),还有额外的损失,100斤稻谷的出米率只有50斤左右,而碾米机的出米率肯定要超过70%,小麦的出粉率也是机器优于人工。1970年代老田那个大队机坊的收费标准是:100斤稻谷0.40元(合0.8个工日值),100斤小麦0.60元(合1.2个工日值)。机器处理100斤稻谷或者小麦只需要几十分钟,加上家庭到机坊的来回距离,半天搞定。考虑年人均300-400斤口粮、一家四口人的话,仅仅粮食加工环节节省的工日数就高达120-160个。 至于一家人穿衣,用手工纺车纺成线再织布,这一套流程下来,每个人口年缝制两套新衣的话,人均耗费工日肯定在15个以上,一家四口的穿衣问题,至少需要60多个工日才行,这还得是很能干的妇女才有的效率。这两项重头家务劳动加上做饭洗衣等日常家务,一个手脚不够利索的妇女,全职工作还未必能够完成得很好。所以,在老田的狭隘经验视野里,粮食加工和纺线织布两方面的家务外包,带来的工日数量上的节约(年节约200-250个工日左右),才是妇女走出家庭参加农业生产的前提条件。 从事实层面看,妇女参加农业劳动,也不是一个政府政策号召就办得到的,而是把吃饭穿衣两项家务外包之后才实现,此后做饭洗衣等家务,才能够在上工之余完成。1950年代政府就号召妇女走出家庭,实际上到1970年代中晚期才大范围实现,最开始阶段只有少量年轻妇女(不需要她承担家务的)才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因为碾米磨面、纺线织布,这两项家务要占据妇女们绝大部分时间,还得根据传统的分工由妇女们搭理日常家务劳动,一个能干的妇女要完成好这些工作,白天的时间往往是不够的,常常需要加很多夜班才能勉强完成。 等到1970年代前后,碾米磨面的机器逐步普及到农村地区(一般是每个大队都有一个“机坊”,通常装备碾米机、磨面机和饲料粉碎机),农民家庭的家务劳动数量,此后就大大地减少了。米脂县志的资料显示,机器碾米磨面的进度,跟老田老家差不多。 《米脂县志》第113页,【米脂县的生产大队数量变化:从366个(1961年)、382个(1970年)到395个(1980年)《米脂县志》第120页】 差不多也是1970年代中晚期的时候,农民基本上不再在家里纺线织布了,生产的棉花交售给商业部门之后通过城市的纺织厂完成,此后成年的农村女性基本上都不会学习纺线和织布手艺了。 在另外的地方,郭教授非常同情农村妇女,说要是不参加劳动没有挣到工分就分不到粮食,因此,她笃定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就是强制:“此处问题的关键在于妇女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她们不能放弃挣工分,因为没有工分就分不到粮食,这不就是强制吗?不就变成了国家的奴隶吗?”看到这里,除了夸奖郭教授的同情心和措辞勇敢之外,只能够私下里揣测:可能郭教授去骥村的时候根本没有向农民提过这个问题? 根据老田的经验,在集体农业时代,集体分粮食主要不是按照工分数量来分配的,例如老田的老家那个村子就是按照“人七劳三”比例分配的,所谓“人七劳三”是指全部粮食分配中间,百分之七十是按照人口数来分配的,这部分称为口粮,百分之三十是按照工分数来分配的,这一部分称为工分粮。如果一个家庭完全没有劳动力参与生产队的劳动,他们家的口粮一斤都不会少,由此吃粮消费水平就低于村平均水平的百分之三十,这是实际中间可能存在的最大样本偏差。这个“人劳比”一般是生产小队社员大会确定的,一个大队之内的各个小队都不同,共同的一点是口粮占绝大部分。老田这些年也走过七八个省份几十个村子,访问所知的情况,与老田的老家相似,像郭教授所说的那样,没有工分就不分粮食的情况,一个也没有发现。查阅《米脂县志》,该县农村粮食分配的情况,与老田的经验是一致的:该县各社队的口粮比例高达60-80%,工分粮比例在20-40%之间。因为粮食分配主要是按照人口多少来分的,如果一个家庭的孩子多,他全家的工分数计算的钱款,就不够支付口粮等各种物资所需的价格,因此,年末小队核算的时候,就成为“超支户”;只要有这样的超支户存在,小队里同时就肯定存在“进钱户”——工分值多余他们家从小队里分到的各种物资款。这样,就形成了以生产小队为中介的“进钱户”和“超支户”共存的局面,超支户的地位不影响他们家下一年的分配地位。也就是说,主要按照人口来分配粮食是铁律,不因为是否挣到足够的工分而改变。 一般不吃返销粮的生产队里,进钱户的进钱总数应该等于超支户的总超支数,推测骥村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超支户超支总数多余全部进钱户“进钱”总数,因为这个县份在毛时代长期吃返销粮,如果骥村也如此的话,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全村多数家庭都是超支户——共同欠上级政府的返销粮款。此外,生产队分配粮食方面还有各种照顾,例如一个小孩在上学,那么他就吃“原粮”——即年人均粮食分配的平均数百分之百分给他们家不再扣出百分之三十做工分粮了(老田就是这样吃原粮从小学一直吃到高中毕业的),妇女生育期间或者社员生病期间也是吃原粮的。另外,哺乳期妇女还有优待,上下午工间各回家给孩子“送奶一次”也是不扣工分的。 四、郭教授在国家与农民关系上的“大胆假设” 郭教授特别勇敢的地方在于,通过驰骋她的学术想象力来设置国家与农民的二元对立,把国家想象为一个绝对的剥夺者角色,并由此根本性地决定了农民的行为方式,她举例说:“我们曾多次采访骥村在集体化时期的会计,他说当时许多人都偷拿集体的东西。这件事很值得分析,谁都知道偷窃是不道德的。但是在那个特定的环境下,农民会认为偷窃是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们的劳动成果凭什么要上交或者平调到其它地方?既然国家不让他拿,他就偷拿,并不认为是偷窃的行为,因此没有道德负罪感。” 在郭于华教授的口述史写作中间,设立了国家与农民利益的绝对对立关系,说农民的劳动成果上交或者平调去其他地方,而且国家就在骥村的村子里存在还不让农民拿劳动成果回家,结果导致农民偷拿。这样一种国家绝对对立于农民的建构,比之土改时期在村庄内部建构出阶级关系,更不靠谱,想必在学术上遭遇到的困难也更多吧。国家剥夺农民的理论包装我们每一个人都很熟悉,但是,总有些例外的地方这个说法不成立,恰好,米脂县就是这样一个例外地区。不过,虽然不符合事实,郭于华教授这么说,还是说明她对于老百姓的同情心,这是很有道义高度的立场,肯定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做旗帜来挥舞的情况。 据县志记载,米脂县在全国是真正的例外,这个县所产粮食不够自持,长期依赖调入粮食:“统购统销实行后,收购往往不敷出售。从1953年到1985年的33个年头里,有29个年份调入数大于调出数。面粉、大米供应,主要靠调入。1953年调入70吨,调出35吨。1965年调入17135吨,调出1245吨。1972年调入14305吨,调出255吨。1985年调入1780吨,调出1435吨。1976,1978,1981,1982年调出大于调入,调出数分别为500吨、1305吨、220。吨、1780吨。调入品种,灾年以玉米等杂粮为主,平年以小麦为主;调出品种主要是小米、黄豆、高粱等。”【《米脂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08页】除了粮食调入的实物支持之外,据县志记载,很长时间内上级政府都有资金扶持,“米脂是经济实力很差的山区县。从1953年开始,国家财政对本县实行差额补贴。37年来,上级财政共给本县补助17538. 88万元,补助金额是本县财政总收入的6倍多。”(同上,第314页) 郭于华教授还这么说过:“集体化时期的陕西关中平原有很大一片棉花产区,棉花是国家工业化必需的农产品,可是其种植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这个时候女性劳动力就被动员起来,她们是被当作工具,哪儿有解放的意义?” 郭教授似乎把国家的工业化,看作是一张“老虎嘴”——肉吃进去了就再也不吐出来,并由此想象出国家与农民的绝对对立。其实,物质不灭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在整个的工农业生产过程中间还是适用的,棉花收上去之后也是用于纺纱织布用的,不是为了喂肥什么人,最终还会通过商业渠道返回农村和农民手里的。而且与今天中国的农民相比,毛时代农民得到的工业品数量,与全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更小一些。根据老田自己的经历,等到1970年代中期以后就再也没有穿过土布衣服了,我的老母亲再也不用熬夜纺线和织布了。也就是说,根据老田的狭隘经验,工业化的事情跟农民的生活变迁有那么一点点关系,老田亲眼目睹农民是何如逐步地甩掉纺线车的历史过程,这个看起来有一点点像是家务劳动外包,而不是仅仅是与农民无关的“作为剥夺者的国家”的工业化。 不过,在这里还要再一次对郭教授的同情心表示再一次的敬意,她总是那么同情弱势群体,勇敢地批判国家的剥夺,不管事实如何,有的时候还不问事实如何。胡适主张“大胆假设”,还要求“小心求证”,郭教授的情况是只有假设,没有求证,这种情况可能就特别需要道义高度和同情心,对“小心求证”的缺位进行替代和弥补。 从骥村和米脂县的事实层面看,把国家想象为纯粹的剥夺者,郭教授的学术想象力是不成立的。本来对于多数农业县份来说,国家要收税收粮是普遍情况,但在米脂县就恰好反过来了,国家不仅不要粮、不收税,反过来还是一个给予者角色,这在全国当然是例外情况。不管事实怎么样,郭教授的道义立场足够高,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支撑她的学术言说了,不过,这似乎不是学者的路子,而是道貌岸然的道学家的路子。知识分子与姿势分子之间的转换是很灵活的,没有事实支撑,还可以用道义立场来弥补,站在弱势群体角度批判政府强权,从道义上来说应该是永远不会错的。写和读这样的论文,即使不能够长知识,也能够涨姿势,涨姿势涨到最后最起码可以成为一个高尚的人,自己给自己授一个反抗强权的勇士奖是跑不掉的。 五、对于政治投机行为的初步思考 投机行为是人类社会中间的普遍现象,在市场经济中间,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会引致各种问题。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带来“逆向选择”,而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则会带来“道德风险”。各种制度和规则的设立,很多就是出于规约机会主义行为的需要。 在政治场域和官僚组织中间,投机的普遍化也是很常见的。美国学者安东尼·唐斯在《官僚制内幕》一书中间指出:由于官员们的职业利益升降受制于上级对他的评价,所以,怎么给上级留下好的印象就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由此激发了普遍的官场机会主义行为,这会带来两个方面的后果:在向上的信息传递中间倾向于夸大对自己有利的、缩小或者遮蔽对自己不利的部分;而在执行上级的命令中间,则出现一种选择性地执行或者扩大执行有利于自己的命令同时搁置或者不积极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命令。【(美)唐斯著 郭小聪等译《官僚制内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82-83、86-87页】任何一个组织的良好运作,都要依赖自下而上流动的“信息链”和自上而下流动的“命令链”,没有命令链和信息链任何组织都无法做出有效的决策并执行相关决策,但是,这两个至关重要的链条,都要受到组织层级中间官员机会主义行为的扭曲,这就使得官僚制的效率,远不如韦伯设想的“理想型”那样完备而有效。 要知道,唐斯完全不熟悉中国,他的书中间没有任何关于中国的案例,都是基于对美国公私官僚制运作现实的观察所做出的判断。郭于华教授在官场投机问题上,好像是装傻装天真,假装认定官场百分之百不应该有机会主义行为,然后带着百万分的义愤,向读者提及共产党的政治实践中间的各种投机分子及其投机行为,并论证说这些投机行为构成了共产主义新文明。郭教授这个学术路数,先是假装天真不知道机会主义行为的普遍性,然后假装激愤表示出对机会主义行为的零容忍,把无知和激情结合起来,这应该也算是开创学术“勇敢分子”道路的经典表现了。 在老田看来,机会主义行为的普遍化是一个“常量”,不管是在市场经济还是在官僚制运作中间。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在于个人利益与组织目标(在市场经济中间是与交易对象)的不一致,由于制裁机会主义行为所需要的信息搜集和执行惩罚的成本不为零,这就使得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完全被发现并及时有效地惩处。投机分子的投机行为,就这样获得了行为空间。 但是,机会主义行为也是有区别的,系统化的机会主义和那种“遇到机会就捞一把”的境遇性的机会主义之间,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现实上,都有进行区别的必要。 投机的境遇化,是一个人在偶然的境遇下找到的投机获取收益的机会,由此产生的投机行为并不具有系统性,哪怕规模很大的投机行为浪潮也是如此。老田十多年前写过一篇小文《我认为最好的谎言要算“亩产万斤”》,这其实就是分析一种编造谎言而投入成本不高的阶段,这种谎言的出现说明政治投机处于低级阶段,属于投机的境遇化水平。 投机的系统化,会产生多个方面的密切合作,并最终诞生鲁迅先生所说的“瞒和骗的艺术”,这是投机行为的升级版。对于“单干增产”的学术论证,持续了三十多年,从经济学领域蔓延到社会学领域,多个学科的专家教授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问题和结论的自觉,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证实谎言,这是谎言业已上升到“瞒骗艺术”的高级阶段了。 到了投机高级阶段的时候,基于投机的需要,需要违背常识、经验和科学来生产一套看似有理的说法。更为关键的是,教授们自己想出了一套说法还不行,还需要相应的社会条件让这套说法更容易兑现为职业利益——利于获得正式发表或者出版的机会、发表之后还在相应的学术体制中间通过评审作为学术成果被肯定下来,所以,投机高级阶段不完全是个人的境遇性选择——发现一个好机会并抓住它,而是发现了一个最优的投入产出比并主动参与进去。 在郭于华教授的学术努力中间,利用骥村二发子那样的低级投机分子的表现,作为学术支撑点,去构建高级投机阶段“投机系统化”所需要的瞒骗艺术,本文不拟多加涉及,仅仅指出一点:二发子那样的投机分子正好是郭教授的最爱,她把二发子一类人进行了政治上的提升,说他们代表的是共产主义文明模式及其内在的运动动力机制。在郭教授看来,没有二发子就没有共产主义文明本身,二发子等人在郭教授的笔下创造了新文明。 本文着力分析的主题是黄土沟壑区的农业增产话题,对于这一点,郭于华教授说:“在骥村调查的时候,我们问农民:‘你愿不愿意回到毛泽东那个时代?’农民立即回答道:‘回到那个时代早他妈饿死了!’可见,农民并不是真心怀念那个时代,究其原因,虽然他们可能知道自己所遭受的苦难是源于某种不公正安排,但是其很难将之归结到共产主义文明下的制度框架、制度安排上,农民很难做学理或者制度层面的分析,否则还需要学者干嘛?直接问农民一切就都清楚了。” 郭于华教授虽然借着农民之口,去肯定或者否定特定的制度实践,但历史事实总归是事实,要彻底抹杀和掩盖一些重要事实,显然超出了郭教授自身的能力。老田查阅县志资料,发现米脂县在1981年开始大范围采取各种形式的责任制(还在集体农业的范围内),1982年秋后分地到户,1983年开始农民的单干,如果郭教授没有说假话的话,显然,米脂县应该是1983年这一年实现产量暴增并解决吃饭问题的。但是统计资料显示的恰好相反:“1977-1982年,连续6年总产突破亿市斤,农业人口年平均占有粮超过400公斤,全县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米脂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05页】 在分田早期,杜润生要自己的手下们去论证“联产联住心、一季大翻身”,在事实和统计数据面前,遇到难于克服的诸多困难。杜润生手下诸学官遭遇到的各种困难,郭于华教授一个不少都遭遇到了,囿于米脂县的实际农业情况,在某种程度上郭教授的困难甚至更为严重,这与她选择最不利的典型杨家沟村有着直接的关系。 郭教授选择的典型,对自己所需结论的不利程度,达到了什么程度呢?看一下实地调查数据就知道了:“据《黄土高原上的明星-高西沟》一书记载,该村庙梁山坡地原来亩产25公斤多,修成梯田后,1960年亩产为100公斤;1974年实现水利化后亩产上升为275公斤;1975年又兴修为人造小平原,亩产为400公斤,1977年突破500公斤,比未治理前提高20倍。1977年,高西沟村只耕种过去三分之一的土地,生产粮食相当于过去的5倍。1985-1986年,对艾好湾、对岔、井家畔部分‘三田’抽测,同类作物(谷子、洋芋、高粱或玉米)的平均亩产:梯田为179.5公斤,比坡地增产68.4公斤,增长61.6%;坝地为312.5公斤,比坡地增产201.5公斤,增长181.5%;水地452公斤,比坡地增产363公斤,增长408%。另据1989年全县淤地坝普查,坝地平均亩产193公斤,比坡地平均亩产45公斤高3.2倍。”【转引自《米脂县志》第164页】当然,假如郭教授能够证明单干农民比集体组织在农田基本建设方面,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那在逻辑上就完美了。事实上,要做这样的论证确实很困难,郭教授也没有去做。 美国的经济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德怀特·H·珀金斯倒是做了相关的比较研究,他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在印度的社区发展规划和世界性的农村工程项目中间,想要调动过剩劳动力利用农闲时间去变丘地为可耕田的工作、以及修建灌溉系统和道路之类的基础设施,结果这些项目有许多完全失败了,其余的只是在接受了中央政府或国际救援机构的大量资助之后才得以存在。而中国农村工程的成功,原因在于绝大部分农业用地中间都废除了私有制,而农业合作社和后来公社的建立,又使得劳动与利益的结合成为可能。因为私有制下修筑渠道,主要的受益者是土地临近渠道的人,无地的劳动者和佃农完全认识不到土地生产力提高有什么价值,如果土地离渠道很远,生产力提高也往往被更高的费用所抵消,因此要动员剩余劳动力远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土地公有制和公社中间,即便一条水渠仅仅使1/4的土地增产,村民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劳动取得数量不同的工分,增加的产量归全村人所有,增加的部分也有按照各人的工分进行分配。正是遵循这个原则,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动员工作才比较成功。【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十五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541-542页】非常有趣的是,在米脂县,珀金斯说列举的两种情况都出现过,分田之后的1985-1988年4年间,为了改变米脂县严重水土流失的局面,只能够转而依赖巨额的外部资金输入支撑实施2744工程:“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为这项试验提供无偿援助——小麦45640吨、牛肉干20吨、汤料粉50吨(总值1127.6206万美元);中国政府投入配套资金517.36万美元。”(《米脂县志》第161页) 在巨额资金投入的背后,是极为尴尬的事实:米脂县最具有增产潜力的水地,反而从分田之前1980年的6.25万亩,下降为1985年的3.67万亩,在1985-1989年高达1645万美元的巨额资金输血的情况下,没有多大改善,也仅仅增加了514亩水地。至于水地大幅度衰退的原因,在于集体瓦解之后,农民无法有效合作分摊抽水费用,仅仅“小高抽”闲置和破坏一项,就损失了2万多亩的灌溉面积:“70年代,全县兴起建设小型高扬程抽水站(简称小高抽)热潮,许多村庄购置抽水机械,修机房,安管道,引水上山,浇灌梯田台田,抗旱保苗。全县先后建864处。1979年装机最多,达到9230马力,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7489亩。高西沟、对岔、五儿(土瓜)、常石畔、高庙山、君家沟、柳家(土瓜)等许多村庄不同程度受益。农村推行生产责任制后,土地承包到户,农民投资能力低,水利管理未赶上形势发展,许多小高抽闲置或遭到破坏,失去灌溉效用。至1989年保留514处,其中以柴油机作动力的309处,固定站40个,总装机4221千瓦/336台,有效灌溉面积5000亩;电动机抽水205处,固定站161个,总装机8308千瓦/296台,有效灌溉面积12300亩。艾好湾、勃牛湾、李家坪、七里庙、麻山、胡塌、李兴庄等村抽水灌溉利用较好。”(同上,第151页)艾好湾等小高抽的保留,倒是得益于集体时代先进村落内部成长起来的领导集体,这些干部能够得到村民的信任,在集体瓦解之后这些人的威信还能够维持住最小化的农民合作——以干部的残留威信去抑制合作中间的“搭便车”难题,不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老一代农村干部终将退出历史舞台,小高抽的闲置和衰败肯定会随着时间流失而进一步扩大。 在解散集体农业之后,不要说让农民投入巨额劳动搞农田水利建设——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就算是分摊水费把小高抽开动起来,成功率都不高,导致大部分设备闲置,结果水浇地面积在很短时间内就急剧萎缩下去。事实是如此严酷,无法证成郭教授需要的结论,这就需要扩展自己的想象力来填补,学术的逻辑和推理有着固定的规则和底线,常常让有抱负的公知也感到难于发挥,这样,借助文学的想象力去讲一个看上去合理的故事,就是值得借鉴的路子。在郭教授那里,文学的想象力与学术想象力是相互穿插的,不需要截然分开,学术论证有时候在事实面前会感到心劳日拙,讲个故事然后说这个故事如何可信和合理,也是一个不错的替代。郭教授的优点在于:两手抓两手都抓得紧,一方面讲故事,一方面驰骋学术想象力,两方面相互补充。 郭教授的文学想象力是这个样子的:“我前些天看了一本小说《玫瑰坝》,讲到大饥荒的时候,有个村子很多人都饿死了,只有一户人家,不仅没挨饿,还有余粮帮助别人,因为这户人家是麻风病,不能跟大家一起劳动、分配。村民就把他们赶到一个山沟里,为他们盖了一个房子,让他们在周边开地种粮自生自灭。由于不跟外界联系,他们家在饥荒的时候有吃有喝,反而活了下来。虽然是小说,但很好地反映了这个体制给农民带来的灾难。” 郭教授的学术想象力也很有代表性:“最根本的动力还是这套体制本身不具有可持续性。农民在其中没有任何积极性,付出120%或者20%的劳动,最后都只能得到应得成果的20%,大家自然就都懈怠了。” 郭教授把文学想象力和学术想象力交叉起来运用,核心逻辑则相当一致,完全符合老田界定“积极性乌托邦”。要证成“积极性乌托邦”其实也不难,只需要把增产的中介讲清楚就行了:农民的积极性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最后兑现为影响农作物生长的各种条件的?具体地说,就是要说一说农民的积极性如何影响了对农作物生长有直接关系的水肥土种等项变化的。在陕北的米脂县,最主要的农业生产限制是水的利用问题,假如郭教授说明了单干如何有利于利用当地最稀缺的水资源,就能够轻而易举地说服人。 与自己的职业农民经历相关,老田基本上不太相信缺乏中介作用的单干增产神话。一个人或者基于狭隘经验论,或者只信服“积极性乌托邦”,这种巨大的认识论区别,会导致两种不同的同时却是相互对照的偏见。就如同郭于华教授因为服膺于“积极性乌托邦”从而喜欢小说《玫瑰坝》所设计的情节一样,老田比较信服的是单干不可能增产的案例。 2009年年初,老田与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的几位研究员一起,去饶阳县五公村调查,听当地老人说过一个特别有独立性格的农民家庭的真实故事:五公村附近有一个曹庄,有一家老贫农坚决不参加合作化,干部上门多次劝说无效,一家人顽强地把单干进行到底:从土改一直单干到1980年代分田分地时期;这一家有三个儿子两个姑娘,结果是三个儿子都没有说上媳妇,两个姑娘倒是嫁出去了。当地农民对于这一家人的看法是:是个爱占小便宜的落后分子,自家不参加集体水利建设,却厚着脸皮借用集体的机井浇地。生产成果方面,与郭教授喜欢的小说设计的情节也完全相反,这一家的单产和人均收入水平都不咋的,囿于传统耕作经验和种子退化(也就是说这一家人外在于全部的增产中介改良过程,拒绝或者缺乏落实农业八字宪法的条件),生产达不到曹庄集体的平均线。结果,这一家虽然有着郭教授所喜欢的高度自由,也没有当国家的奴隶,更没有进过秦晖教授所说的集中营,他们家在姑娘嫁出去之后人均耕地也超出本村平均水平一倍以上(这一家在土改分地之后人口只下降无增长,同期农村人口差不多增长了一倍),但硬是一个媳妇也没有吸引到。当地人说到这里叹息一声:就这样绝了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