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蒋介石6月上旬的预案,实现国共合作的条件之一是让朱德、毛泽东出洋。这个要求,遭到了周恩来的严词拒绝。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围绕着如何实现国共合作共同抗日,国共两党1937年先后在西安、杭州、庐山和南京进行了五次重要的谈判,最终在9月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
两次庐山谈判的基本情况两次庐山谈判,是指国共两党1937年6月上中旬和7月中旬在庐山举行的关于国共合作的两次谈判。它们既是1937年2月上旬到3月中旬西安谈判、1937年3月下旬杭州谈判的继续,也是1937年8月南京谈判的基础,是西安事变后国共多次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次庐山谈判时间为6月4日至15日。中共代表周恩来6月4日到庐山,从8日到15日,他与国民党方面蒋介石、宋子文、宋美龄、张冲等多次举行会谈。谈判涉及内容很多,大体情况是:
中共方面:按照杭州谈判时蒋介石的要求,周恩来向蒋介石提交了由中共起草的《关于御侮救亡、复兴中国的民族统一纲领草案》,以及中共会谈的书面提纲。提纲列出18个问题,主要有:商议民族统一纲领;释放政治犯;停止“剿共”;派人到南方苏区联络改编红军游击队;发表边区政府委员会名单,委员为林伯渠、张国焘等;改编红军,红军设某路军总司令部,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但准备让步为总指挥部),至少四个师,一师师长林彪,二师师长贺龙,三师师长徐向前,四师师长刘伯承;修改国民大会选举法;召开国防会议;释放沈钧儒等“七君子”等。
国民党方面:蒋介石在日记中记有其谈判预想。在会谈中,他针对中共的方案提出:先由中共发表宣言,国民政府即公布红军编制为三个师,四万五千人,三个师以上设政训处,不能设总部;朱德、毛泽东须离开红军;边区政府可由中共推荐国民政府方面的人任正职,中共推荐副职等。蒋介石还提出成立国民革命同盟会,由国共双方推出同等数目的干部组成,蒋为主席,有最后决定权;共同纲领及国共两党一切对外宣传和行动,等。
双方在会谈中对自己的主张互有坚持和妥协,既达成了一些共识,也仍然存在一些分歧,尤其是在红军指挥机关的设立上互不相让。谈判暂时告一段落。
第二次庐山谈判时间为7月13日至18日。6月底,国民党方面来电催周恩来再上庐山,继续谈判。中共中央决定,待国共两党合作宣言拟好后,再去谈判。“七七事变”发生后,抗战形势发生重大变化。7月13日,中共代表周恩来、博古、林伯渠抵达庐山,随即与国民党方面蒋介石、邵力子、张冲等进行第二次庐山谈判。
在谈判中,周恩来等于15日向蒋介石提交《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宣言提出中国共产党奋斗的三项总目标(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与解放;实现民权政治;实现中国人民的幸福和愉快的生活),同时重申了中共的四项保证。在会谈中,周恩来等申述了中共方面的新提案:在国共两党合作问题上,原则上同意组织国民革命同盟会,但要求先确定共同纲领。承认蒋介石依据共同纲领有最后决定权。
在具体问题上,提出准备七月中旬发表宣言;要求蒋同意红军设立总的军事指挥部,朱德为红军改编后的指挥官,毛泽东不拒绝出外做事,但非到适当时机不去;陕甘宁边区实行民主选举,在国民党人张继、宋子文、于右任三人中择一人任边区行政长官,中共方面由林伯渠任副长官。18日,周恩来在离开庐山前,再次将这些主张整理成关于谈判的12条意见,通过宋美龄转交蒋介石。
蒋介石在红军指挥权上坚持己见,拒不让步,对其他问题则有所商量。他表示,对于中共所拟的国民革命同盟会纲领可以讨论,对《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要动手修改两句,但提出红军改编后,不设统一的指挥机关,“各师须直隶行营,政治机关只管联络”,即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直接指挥红军的各个师,红军中设政训处负责中间联络。由于蒋介石的坚持,周恩来等反复陈说而“力争无效”,谈判由是陷入僵局,周恩来等遂离开庐山。中共中央同时表示,在日军进攻形势已成、抗战有实现可能的时局下,采取国民党如不让步便不再同他谈判的方针,暂观时局变化。
庐山谈判的主要成果
国共两次庐山谈判,内容丰富,交锋激烈,互有进退。尽管谈判在总体态势上,蒋介石处于强势、“主动”的地位,双方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完全平等的谈判,但庐山谈判还是取得了重要成果,较以往谈判又前进了一步。
首先,谈判体现了国共坚持合作抗战的民族大义和正确方向。
谈判是一门既斗争又妥协的艺术。这个特点,在庐山谈判中同样鲜明。中共对蒋介石的诸多限制予以争论反驳,同时作出不少让步,如接受蒋介石提出的合组革命同盟会的条件及蒋介石的最后决定权,承认国民党事实上的领导地位,表示按照南京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改编。同样,蒋介石一面对中共提出苛刻的条件,对中共的要求也一度不满,另一面也作出了一些让步,在其日记中甚至出现“为收编共军事愤怒甚盛,但能忍也,故犹未发耳”之类的记载。从谈判过程看,双方交锋固然反映两党现实政治的考量,但更突显的还是合作抗日的民族大义,民族大义自始至终主导着庐山谈判,并成为双方让步、谈判取得成果的根本原因。
其次,在两党合作形式上达成了共识,保留了中国共产党的名称。
早在庐山谈判前的1937年5月29日,蒋介石便定下取消共产党名称的预想:“对共问题,如其要公开,则应取消党名”。5月31日,他在庐山“研究对共策略”,设想“组织国民革命同盟会”,作为国共合作的最高组织形式,要求共产党誓行三民主义,国共“各先取消原有党籍,重填盟约、誓书”,各派五至七人组成最高干部会,以蒋为主席,蒋拥有“最后决定权”。在第一次庐山谈判中,他将这个方案告之周恩来。周即电告延安,中共中央在认真权衡后作出让步,原则同意,并先后提出中共的五人名单及希望作为同盟会和两党合作“政治基础”的共同纲领。蒋介石在第二次庐山谈判中,对中共所提同盟会纲领“承允讨论”,但最后他还是打消了合组同盟会的打算,取消共产党名称的最初设想没有实现。到9月国民党正式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中共取得了完全合法的地位。
第三,确定了红军改编和辖1937区政府组成等问题。
关于红军改编,1937年春西安谈判时,双方的差距非常大:中共要求编为12个师,10多万人;国民党提出编为2个师,1.5万人。到第一次庐山谈判时,中共提出编为4个师,蒋介石同意红军编制为3个师,照12个团编制,4.5万人。虽少了一个师,但已与中共要求的12个团基本吻合,因此得到中共的认可。关于边区政府,双方也取得共识,即成立边区政府,政府正职由南京政府从中共推荐的国民党方面人士中择任,副职由中共推荐。红军编制数目和成立边区政府,是在庐山谈判中进一步得到确认的两个重要问题,表明国民党承认了中共军队和边区政府的合法地位。据学者杨奎松所说,第二次庐山谈判结束不到10天,蒋介石即“电催共产党人照庐山所谈在10日内改编完毕,明示南京将发表三个师的番号,及各师旅团长与政治主任名单”。
第四,蒋介石放弃了要朱德、毛泽东出洋的提议。
按照蒋介石6月上旬的预案,实现国共合作,“共党首要应离军区或出洋”,并明确提出要朱德、毛泽东出洋。这个要求,遭到了周恩来的严词拒绝。蒋虽暂未接受周的意见,在6月17日还想要“毛泽东出洋”,但最终放弃了原案,改为要朱德、毛泽东“须出来做事”。在周恩来申述红军改编后设立的政训处主官要以“朱正彭副”,即朱德为正、彭德怀为副主官意见后,蒋虽不同意,但在7月17日的谈判中,提出主任由周恩来或林伯渠担任,最后甚至提到可由毛泽东任副主任。这说明,蒋介石像对待杨虎诚那样来对待朱、毛的设想,未能成功,在要求朱、毛出洋包括南方各游击区领袖离开问题上做出了让步。这一点,对于中共来说,其意义非同小可。
第五,蒋介石为谈判预设的对共严格方针,多半也未能落实。
5月底的日记记有他的“对共方针”,除前述组织同盟会外,还有10条:“甲、经济从宽;乙、政治次之;丙、军事严定限制;丁、主张坚决绝对不能迁就;戊、行动须令一致;己区域与军官仅施监察亦可;庚、勿准联合各党各派主张;辛、勿准宣传;壬、改党名,誓行三民主义;癸、领袖权责。”
6月5日日记又提示:“一、对共警告:甲、不能提不必做之言,不能做到之事;乙、绝对服从与一致,不得擅自宣传。丙、不得任意活动与组织;丁、对第三国际之限制。二、国民革命同盟会之组织;三、对倭之攻守;四、对各党各派联系之断绝。”
这些说明,蒋介石在谈判前对中共的方针,十分苛严,除了经济上从宽外,在政治、军事、对共产国际和各党派关系上,都意图对中共予以严格限制。但在谈判中,所有这些方面都有松动。因此,其日记也出现很有意思的记载,如说“与恩来谈话,解决共党问题”,但研究共党条件“费心神,不亚于去年对倭寇与粤桂叛变之情景”;又如一面表示“对共党条件应严格规定”,一面又认为对共党要“减低目标,注重实际”;一面表示对中共主张不能迁就,一面又说“共党输诚条件亦可接受”。这些,也颇能反映蒋介石在谈判时的真实心态。
第六,蒋介石同意了释放被关押的共产党员。
在庐山谈判中,蒋介石对周恩来表示:“在狱共党可由国方开始分批释放”。蒋还同意共产党代表可出席国民大会、国防会议及解决破坏国共合作、与共产党为难者等问题。与此同时,还确定了尽快释放被关押的沈钧儒等七君子,蒋在6月17日同意“对沈等之处置,宜早解决。”
争论最激烈和未能解决的问题
庐山谈判没有解决的重要问题,有红军改编后是否设立总指挥机关和正式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其中,公布合作宣言只是个时间问题,而设立红军总指挥机关则是贯穿两次庐山谈判,争论最为激烈而未能解决的问题。
是否设立红军指挥机关,实质上决定着红军的指挥权,因此成为庐山谈判的核心问题。早在庐山谈判前的3月上旬,蒋介石即定有对红军“只可编其部队,而决不许其成立军部,或总指挥部”的方针。中共的原则立场则是,坚持“红军设某路军总司令部”,最多让步为“设总指挥部”。在第一次庐山谈判中,周恩来对此作了充分阐述。但蒋介石坚决不让步,其6月8、9日的日记记有:“共党必欲将收编部队设立总机关,此决不能允许也”,“共党尚设军事总机关,余严拒之”,坚持红军改编后只设政训处,还要求朱德离开红军。对此,周恩来明确表示不能同意,坚持设立总司令部或总指挥部,并在同宋子文、宋美龄等会谈中,再三陈述以政治名义管理军队不妥,红军改编后师以上的统帅机关应给军事名义,并通过他们同蒋介石磋商。在离开庐山回延安后,周恩来仍多次与国民党方面协商。
6月22日,周恩来在延安分别致电蒋介石、宋美龄和顾祝同、张冲等,重申中共中央的意见,指出如红军改编后三个师之上无指挥机关和主持人选,“实无法进行改编”,尤其是朱德的去留影响极大,希望国民党方面鉴察实情,改变处置,以渡难关。26日,顾祝同致周恩来电转达蒋介石的意见,指出对中共意见实难同意,要求体念其处境之苦,不必斤斤计较于此“区区小枝节”。29日,南京政府再电延安,坚持只能设政训处。事实上,红军的指挥权是大问题,而不是“区区小枝节”,蒋介石如此坚持,也正说明该问题的极端重要。
因此,设立红军指挥机关继续成为第二次庐山谈判的中心。此时,卢沟桥事变已经爆发,国共合作更显急迫,但蒋介石不但仍不让步,而且竟然表示红军改编后,各师须直隶行营,政治机关只管联络,与6月庐山谈判时的意见“出入甚大”。周恩来当然不满,对蒋介石表示如此则事难做通,且恐碍此后各事之进行,再申华北炮火正浓,“寇深祸至,抗战前线使用改编之红军,当在不远。编整训练,万难无兼筹并顾之统率机关。”在蒋坚不退让之下,中共于7月17日提出从大局出发,红军改编后平时可设政训处指挥,以朱德、彭德怀为正副主任,但战时不能不设指挥部,以资统率。但这些都未能让蒋改变主意,致使第二次庐山谈判匆匆结束。
直到8月,由于日军进攻形势严峻,蒋才接受中共主张,红军的指挥机关、军队序列和统帅人选等遂得到圆满解决。国共庐山谈判是西安事变后双方一系列谈判曲折推进的重要环节,庐山谈判虽然没有最终签订协议、完成合作,但有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是谈判最终成功、第二次国共合作最终实现的必要步骤和重要过程。中共中央对庐山谈判十分肯定,第一次谈判后即作出了“国共合作渐趋明朗化”的判断,“党中同志极感兴奋”。1941年,国民党谈判代表张冲病逝时,周恩来发表感情深切的文章,谈及庐山谈判的功绩:一登莫干,两至匡庐,“两党得更接近,合作之局以成”。庐山谈判在国共第二次合作史和民族抗战史上,无疑具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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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曾回首:抗战爆发前后国共的两次庐山谈判
但在授军衔时,林贺刘中将,120师副师长萧克中将,129师副师长徐向前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