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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请对所有坏事儿一视同仁 ZT

(2013-06-10 13:37:26) 下一个

媒体人,请对所有坏事儿一视同仁




6月2日,某知名资深香港媒体人近日发表专栏文章《纽约式过马路》,对纽约人的闯红灯行为进行了别开生面的诠释,她说:


在纽约过马路,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会被简单地评论为‘中国式过马路’,因为随时随地都会看到,纽约客是不会乖乖地站在那里,等行人绿灯亮起的时候,才走斑马线的。但是只要仔细看一会儿就会发现,如果是行人闯红灯的时候,一定是在确保没有车辆,或者车辆距离自己有足够远的距离,不会影响驾车者的车速的时候才过马路。”


看到该资深香港媒体人的上述言论,笔者一点也不吃惊,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当中国与美国干了同一件“坏事”时,一些媒体人总能够依据“美国(或西方)的月亮就是圆”的逻辑,得出美国的“坏事”就是比中国的“好”的结论来。


不知道观察者网的读者是否记得,今年2月,我国执勤士兵阻止外媒记者在上海偷拍所谓的解放军“黑客总部”一事,也曾招致该资深香港媒体人的严辞批评。但是好记性的网友们却又发现,当2007年该资深香港媒体人的同行在美国采访的时候因踩在警方警戒线上就被警察“提了出去”并被没收了记者证、甚至被酒店赶出大堂时,该香港资深媒体人非但没有严辞批评,反而盛赞美国警察的行为体现了他们“执勤的专业”,而被酒店赶出去是“因为酒店是私人的领地,就要听从这里主人定下的规矩,不能拍就是不能”。这算是“美国式赶记者”吧。


不少网友认为,该香港资深媒体人能将美国人闯红灯诠释得如此理直气壮、潇洒倜傥,能将“美国(或西方)的月亮就是圆”之逻辑发挥到如此境界,堪称一代宗师。不过恕笔者直言,这些网友也太高估某些媒体人的发挥水准了。其实,“美国月亮就是圆”的逻辑,早已被当今中国多数媒体人所接纳并融会贯通,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独门秘籍。


几天前,笔者去中山音乐堂听意大利作曲家鲁多维克•艾诺迪的钢琴独奏音乐会。笔者当时坐在四排二座,准备在这个好位子上欣赏艾迪诺亲自演奏其为法国电影《无法触碰》创作的配乐。不料演出开始后,紧挨着笔者左侧的那位观众——一位白人男士,竟然操起一大块巧克力就啃了起来,啃完后还将包装纸扔在地上!期间笔者曾制止他并在演出结束后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对此这位外国白人观众都没有吭声,但事后当笔者提及此事的时候,一位恰好也在媒体工作的女士却脱口而出:“嗨,人家西方人就是有个性!”笔者赶忙核实了一下才确认了该女士不是在开玩笑。此事若是中国人所为,恐怕此女士早就会将其痛斥为“素质低”了。



我就此事发了条微博,网友@反常gz 开涮道:


“#某女媒体人体#白人男士在听音乐会时吃巧克力,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会被简单地评论为“中国式粗鲁”,因为他没有乖乖地挨饿,等音乐会结束才吃。但是只要仔细看一会儿就会发现,他在小提琴独奏时是不会咀嚼的,一定是在鼓手敲鼓,或者乐队合奏,声音很大时才嚼几口,这充分体现了他极高的音乐素养。”



当然,媒体人可不是一群死守教条的笨伯,不会一直吊在“美国的坏人坏事就是比中国的坏人坏事好”这棵树上的,一旦遇到美国人干的坏事实在无法予以圆场的时候,他们就会转而强调“月亮都是一样圆”的,不要在乎是美国的还是中国的了。


近日,上海一美籍教师McMahon因涉嫌猥亵多名各国儿童而被刑拘。6月8日,某报刊登文章《外教性侵案:不必凸显“洋”身份》,称“这起性侵案,就法谈法即可,不必过度阐释嫌疑人的洋身份。”


该报没有硬扯“美国式猥亵幼女”不同于“中国式猥亵幼女”——这实在是太难了,而是别出心裁,另辟蹊径,强调“洋身份”不可“凸显”和“过度阐释”,只可谈猥亵幼女,不可谈美国教师。于是乎:洗洗睡吧,忘了这桩事情是美国人干的了吧(顺便提一下,2012年5月9日,北京宣武门附近一白人男子对中国女性实施强奸时被路人制止,5月11日该报刊文《醉老外耍流氓遭众路人围殴》,谈到外籍男子犯罪时用的是“可以管辖”,但谈到中国行人若制止施暴过度时则用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一软一硬,颇耐人寻味)。


美国人猥亵幼女可以忽略其“洋身份”,可是,中国的“校长身份”为什么就可以“凸显”和“过度阐释”了呢?


近日,“校长,开房找我!”之声响彻媒体,此事来由大家都清楚,无需我介绍。国内媒体没少拿“校长身份”说事儿,可他们为何不能一视同仁,来一句“美国人,开房找我”呢?



当然,身份不可“凸显”的不只是“洋身份”,还有“企业家身份”。2012年,浙江永康曝出大规模“嫖宿初中生”事件,奇怪的是,一向以批判黑暗著称的各路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却并不太积极。原因者何?原来罪犯们都是“民间人士”——当地的“企业家”!某周刊2012年第23期文章《嫖宿幼女该当何罪》报道此事时写道:


“从2009年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到2011年陕西略阳县村镇干部嫖宿12岁少女案,再到近日浙江永康发生类似案件,嫖宿幼女罪引起的争议不断升温。一个原因是,当事者大多是公职人员。”一到浙江永康案,作者就故意不提罪犯的身份了,真是用心良苦啊。不少媒体报在报道此事时,则冠以《浙江永康警方证实一人大代表涉嫖宿在校生被捕》、《永康人大代表身陷中学生卖淫案》等标题,单拿那帮“罪犯中仅有的一位“人大代表”来做文章,好掩饰“民营企业主”的责任。若能一碗水端平,“企业家,开房找我!”该响彻大江南北了。


坏事情,若是官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城管以及普通中国大众等所为或与其有关,那就应该大肆批判、全力声讨,若是“洋身份”或“企业家”干的,那就要指丑为美,实在不行就改为平心以待、视若无睹。比如,6月7日福州公交车火灾案,不少媒体就借嫌疑人可能是“上访户”来大做文章,而6月3日吉林德惠私企宝源丰禽业公司火灾案,媒体就反应平平,更见不到他们中有出来为死难工人点蜡烛并抨击无良企业主的。


这大概就是当前中国多数媒体人所遵循的报道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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