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
世界贸
易组织
(WTO)公布专
家组报
告,裁定中国对
稀土、钨
、钼
相关产
品采取的出口关税、配额
管理措施违
反WTO相关规
定。简而言之:中国败诉,必须开放稀土市场。
难道就没有对策了吗?依本村夫之见,是不是可以参考欧美日正在实施的对中国的高技术出口限制办法去应对呢?即:
首先,要求欧美日的稀土采购商必须出具所在国政府的担保:所采购的稀土原料绝对不被用于军事领域(不论是直接的抑或是间接的)以危及中国的国家安全,而且,必须接受中国调查员的随时随地的无障碍核查。
其次,欧美日的稀土采购商必须公开使用稀土原料的客户的所有信息,并允许中国调查员核查那些客户的所有股东(包括其亲属)是否具有军方背景,使用稀土原料所生产的产品是否会进入(不论是直接的抑或是间接的)军事领域以危及中国的国家安全。否则,将不允许他们采购中国的稀土。
至于价格吗?按“市场价格”即可。真要如此,此次稀土之争,中国未必战败!
善良的羊们切记:狼,不论其披着怎样光鲜的羊皮,总是要吃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