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舍草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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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体与国家——政治体制思考之三

(2013-01-05 08:23:32) 下一个
法律是一个国家制定的,为每一个国民所遵守的行为准则。

最近薄熙来被双开的事,引起多人猜疑。有人说:政治局委员无死刑。其实四人帮都是政治局委员,也有判了死刑,只不过是缓期执行,然后改判无期。这个套路,跟监狱里死刑犯能拿钱买命有异曲同工之妙。 如果政治局委员可以免死,与古代刑不上大夫没啥两样。比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古代执法精神还不如。 回顾毛泽东晚年所犯错误,人们得出结论就是,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党和国家之上。然而,推动改革开放巨轮重启在南巡中的邓小平身无半职,却敢说:“谁不改革谁下台”,虽然旨在推动改革开放,但难免出现以个人名义叫板中央的尴尬局面。今日之江,明日之胡,难免重蹈覆辙。老人干政的影子,始终让人联想到百年前的慈禧老太后衰老而颤抖的手指。

理论上,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而集体利益要符合国家利益,因为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国家要服从人民的利益。反过来,现代国家,特别是号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第一条就是满足人民的愿望,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所谓“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从而,人民的权力也是最高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就体现着人民的利益与选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这也是正确的。 由于管理国事的需要,各阶层人民为捍卫自己的利益,组织政党是无可厚非的。任何集体和个人不能阻止和干涉。这就是宪法中明确规定的结社自由。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这仍然是停留在理想状态。由于某种原因,国家具有了受精卵的功能。也就是,只有一个精子可以存在,其他精子的一律不得生存。

理论上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现实是世人皆知中央政治局是最高决策机构。但也不见得。四人帮被抓,其实不是政治局的决定,而是有人命令中央警卫局所采取的小规模抓捕行动。也就是说,只要掌握了中央警卫团,大概就可以把政治局的每一个人掌握在手心。大不了来个物质上消失。党(政治局)指挥枪,还是枪(中央警卫团)指挥党?这也就是为什么个人能够驾驭中央,驾驭集体,驾驭国家。而这种传统从毛泽东到华国锋,再到邓小平,江泽民,都是一脉相承,未来有多少变化,还得看改革的进展。这就是体制弊端,人人自危,做官成了高风险行业。朕看政治局常委,这些中国最有权力的人们,其实也挺可怜,小命在某人手里捏着,谁还没个错呢?就看人家想不想整治你了。今天的警卫员,明天你就做了他的俘虏。唉——朕为你们捏一把汗呢。

再看看人代会上那些最高权力机构里的成员们,手中无一兵一卒,更无权无势,何以行使最高权力?——--立法权。偏偏刑不上大夫。

呜呼——,这是个令人称奇的二十一世纪的国家,其治国理念和传统都可以追溯到一千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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