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首都)华盛顿外边的乡下住了好多年。曾经往返于纽约那个花花世界不知道多少回,但每次都是匆匆地去匆匆地回,匆匆的步履比上班赶地铁的丽人们还要快还要忙。
终于,有幸在纽约一口气待了3天,不用形色匆匆的3天。
(1)晃眼
习惯于农村里,饭后,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
刚到纽约,恰是半夜时分。各种的灯红酒绿,炫得我们华盛顿农民俩眼近视散光加老花!耳边此起彼伏的刹车声、马达轰鸣声、和各种语言的吆喝声。霎那间回想当年在帝都,感觉好亲切好熟悉。但比帝都更脏更乱,不知道是不是更快活?
那变幻的霓虹灯,让我烦躁和冷漠;走在高楼大厦的狭缝里,让我感到压抑;90度角仰望着一线天空,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井底之蛙的视野么?那什么,再多看会儿,我的颈椎病都要犯了!
进驻酒店。
出国后第一次住在20层以上的房间。早上起来,本想看看繁忙的街道,却一下子没看见:虽然低头90度俯视,但是还是低估了从几十层楼往下看的那个角度之死!
洗过澡,悠闲地从卫生间出来,豁然发现对面的楼近在咫尺!“唰”地把窗帘落下。上帝啊,俺习惯了狂野无人的大农村,有木有!
纽约人民,我 同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