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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出生公民权,与历史上一位华人的诉案有直接关系

(2025-01-21 09:22:01) 下一个

The first sentence of the 14th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 establishes the principle of birthright citizenship: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黄金德 (Wong Kim Ark)1873年出生于旧金山,父母都是华人。某次出国旅行回来,移民局根据1882年《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黄状告美国政府,引述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出生公民权。最终联邦最高法支持了他的主张,认定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即使他父母是外国人亦不例外,并且这样的特权即使有联邦国会通过的法律也不能剥夺。

这个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的判例,确定了今天出生公民权的法律基础,川普一个EO是很难改变的。当然,改变的方法也有。或者由最高法重新解释,这个判例不适用于非法移民或非永久居民的CASE;或者由国会2/3通过修改宪法。无论哪个方法,都是耗日持久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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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工匠 回复 悄悄话 1868有了宪法修正案,主要是解放黑奴。黄案子1898。还有一个郭金发(Kwock Jin Fat v White)是1920年的解释。基本都是说,父母要和美国有关系。
这个宪法修正案是需要重新解释了。据说很多国家都已经把旧规矩改了,只有美国没变。当然也有积极的作用。特朗普很多脑回路大部分人跟不上。他是先知先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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