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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奇太菜 知识分子革命怒火爆盘了
本来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习总掌握了党政军大权。他还在重要岗位安置了亲信和所谓思想和本领过硬的下属,其中包括北京的市委书记蔡奇,后者也是当年在浙江省工作期间建立了手足之情的患难兄弟。可惜,此人不堪重用,难以担当北京市委的重任。现在事情闹得太大,可能只有立马挥泪斩马谡,才是丢卒保车之计,否则“革命倒菜”烈火会愈来愈旺盛。
最近一封公开信,由清华、人民大学等多名校友联署要求蔡奇辞职下台。因为蔡奇同志实在是不识时务,近日的驱赶行动越来越严重,影响范围浩大、没有章法、奸诈恶劣,被冠名为“北京建城3千年来最恶劣的行政作恶事件”。据说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上奏中央,必须追责北京市的错误决策,否则不得平民愤。
此公开信可以说是中共历史上少见的,内容辛辣不亚于鲁迅先生当年对封建统治者及其段祺瑞执政府前残酷杀害刘和珍君的指控。信札说道:<<蔡奇违党章,以"杀刀见红"的高压之势,调动大批荷枪实弹的警员、持棍保安城管,在凛冽寒风中连夜捣毁居民的栖身之地,停水停电停暖气等。驱逐行为可笑,又令人发指;中共自己当政,又没有反动势力密谋篡党推翻政权,有那个必要吗?所以,北京警员的作法相当恶劣,严重违反中共的党章、违反包括侵占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伺犯公民人身自由等《宪法》、《行政强制法》等条文。>>
因此,蔡奇同志实在太菜,但是干的坏事证据确凿,严重违法乱纪的蔡奇"立即辞职,以谢天下"。小道消息透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新华社<<瞭望智库>>近日写信要求汪玉凯教授调研,蔡奇在北京驱赶"低端人口"等新举措。汪进行调查并且回信:"与十九大提出人民为中心的相背离;出台了驱赶外地人、拆标牌还是煤改气的决策,反映出政府公共治理方面的轻率。"
是的,蔡奇是一个朝廷命官,但是他傻不琉球。不做调查研究,为了立功领奖,新官上任烧起来三把火。也许不一定干的是罪大恶极的坏事,但是急于求成,南辕北辙,让北京政府自绝于人民。可是他不知道,蔡奇为其老板习总脸上抹了多少黑色?现在中南海里面的头目,估计肠子都悔青了。
民意汹涌啊!看来蔡奇必须下台,而且中央还应该追究相关责任,迅速采取一系列补救措施,对不当做法公开承认错误。即使蔡奇下得了台,在中共革命历史上也留下了极其不光彩的浓重一笔,余味无穷。
值得提及的是另一件小事,发生于几乎同一时刻。据说中国超导物理学家,中国科大凝聚态物理学教授阮耀钟最近在博客上发表题为“由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想到的”一文,批判了“妄议中央”的说法。中共2015年10月21日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具体条例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阮耀钟据理力争:“言论自由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公民的权利,当然应该包括议论大政方针。依法治国现在比任何时候喊得都响,但是依法治国务必须做到宪法至上。十八大之后我深感言论控制更紧,深为忧虑,特写此拙文,望我们的党能理解我这个奔八的老党员的一片苦心。”“我们应该吸取血的历史教训!我建议,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条规定改成: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中央的大政方针畅所欲言,提出广泛意见。”
曾几何时,在中共的高压下相当多的人,保持沉默寡言。因为中共有文字狱,五七年反右是极为明显的例子,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中共的处分不仅影响发言者本人,家属亲属常常受到牵连。所以,有如此钢筋铁骨的老党员呼吁是咱们华人的骄傲。如果不满意的声音此起彼伏,统治者是不是应该反省自己一下?
所以,阮教授还是不要拿宪法的言论自由来说事比较好。现在社会上有这个趋势 - 一些观点,可能本身有一定意义,但发表这些观点的人,因为觉得观点本身正确,就拿些歪理来支持观点。这些歪理,是会被驳倒的。
回复 '清漪园' 的评论 : 300%认同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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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这么认为过,但现在有所不同了,主要问题是习之后好像无人可用了,因为有点能力的好像都变成了巨贪。
在纸上横画一条直线,线的长度代表中共政权的寿命。在线左端线总长之0.025的地方做个记号,同样在线右端线总长之0.025处也做个记号,在两个记号之间就是直线总长的95%。你现在不是在参加开国大典,你只是在今年,中共已掌权68年,这一随机的时刻在观察,所以你所在的这个点(68)有95%的概率落在两个记号之间。如果这一点落在最右的记号上,那么中共40分之39的寿命已过完了,它还剩68/39=1.74年的命可活。如这一点在左边的记号上,很不幸,中共的寿命只过完了40之1,还有2652年。因此,在只知道中共已掌权68年这一唯一条件下,它有95%的概率还可再存在1.74至2652年。我以前在另一博主的文章下发过一次以上内容,如见到过请原谅重发。
详见 "Implications of the Copernican principle for our future prospects" J. Richard Gott III, Nature 363, 315–319 (27 May 1993)
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