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很早就知道他是一个有名的诗人(顾城也是一个有名的诗人)。
提起北岛就想起的名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顾城的名言是: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顾城,有两个老婆,后来一个跑了,一个被他杀S。新闻一时震惊全国上下,我买了一本顾城的“英儿”。
那一代诗人中,以前知道最多的就是顾城。现在是北岛。
北岛1949年出生,本名赵振开。1990年旅居美国,任教加州戴维斯大学(难怪当年他泡北美坛。)曾获若贝尔文学奖提名 (这么伟大的诗人,我当时要上网就好了)。
上周末朋友抄来一首北岛的诗-“青灯”,诗的开头,“故国残月/沉入深潭中/重如那些石头…” 坐在异乡静静的夜晚,看着这些熟悉的字,像是远古传来的那种似曾相识,梦回唐朝的声音。觉得懂了,还觉得晦涩。于是网搜四处寻找北岛青灯。
第一篇搜来的是“听风楼记”。读完,被他的文字品味折服。诗意浓浓,美而凌厉。于是读完《青灯》,读《失败之书》;读完散文,读诗集。
万卷古今消永昼,一窗昏晓送流年。这一个星期的夜晚都奉献给了北岛的文字。
最喜欢这两篇散文:听风楼记——怀念冯亦代伯伯 (《青灯》),彭刚 (《失败之书》)。
听风楼记,写他与前辈翻译家冯亦代的忘年交。
一开始就是诗一般意象的回放镜头和画外音
1976年10月上旬某个晚上,约摸十点多钟,我出家门,下楼,行百余步,到一号楼上二层左拐,敲响121室。冯伯伯先探出头来,。。。
画外音:“当我听到冯伯伯去世的消息,最初的反应是麻木的,像一个被冻僵了的人在记忆的火边慢慢缓过来;我首先想起的,就是三十年前这一幕,清晰可辨,似乎只要我再敲那扇门,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
文章结尾,再次呼应“the Moment“: 1976年10月的那个晚上。无风,月光明晃晃的。我走到尽头,拾阶而上,在黑暗中敲向听风楼的门。那一刻,契机,同谋,热血沸腾,壮志凌云。从此开始。
说起“the Moment“,北岛讲述了《今天》刊名英译“the Moment”的典故。那是1978年12月下旬某个下午。
他两眼放光,猛嘬烟斗,一时看不清他的脸。他不同意我把“今天”译成TODAY,认为太一般。他找来英汉大词典,再和冯妈妈商量,建议我译成 The Moment,意思是此刻、当今。
我想起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默的诗句:“我受雇于一个伟大的记忆。” 记忆有如迷宫,打开一道门就会出现另一道门。说实话,关于为 《今天》命名的这一重要细节早让我忘掉了。有一天我在网上闲逛,偶然看到冯伯伯握烟斗的照片,触目惊心,让我联想到人生中的此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此刻,而这个此刻的门槛在不断移动。说到底,个人的此刻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某一点上,若与历史契机接通,就像短路一样闪出火花。我昨天去超市买菜,把车停好,脚落在地上,然后一步一步走动,突然想到27年前的这一幕:the moment。是啊,我多想看清冯伯伯那沉在烟雾中的表情。
30年过去,他们曾经的热血沸腾,激扬文字,直到青灯忆旧,一代精神贵族的寞落跃然纸上,叫人叹为观止,不胜唏嘘。
那真的是一代精神贵族,现在这个嘻虚浮华的时代看到都很珍贵。比如他说到冯老为《世界文学》翻译一篇毛姆的中篇小说发在复刊号上。
他向我们朗读刚译好的初稿,请大家逐字逐句发表意见,为了让译文更顺畅更口语化。一连好几个周末,我们聚在冯伯伯的狭小的客厅里,欢声笑语,好像过节一样。我们常为某个词争得脸红脖子粗,冯妈妈握着放大镜对准大词典,帮他锁定确切的含义。最后当然由冯伯伯拍板,只见他抽烟斗望着天花板,沉吟良久,最后说:“让我再想想。”
像冯伯伯这样的大翻译家,居然在自己的领地如履薄冰。他常被一个词卡住而苦恼数日,最终顿悟有如天助一般,让他欣喜若狂。再看看如今那些批量生产的商业化文学翻译产品,就气不打一处来。
30年过去,北岛笔下的冯亦代日渐衰老。 我们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作者的伤感。无数个The Moment流水一样过去了,生活和岁月沧桑了一代,壮志未酬。
拨通号码,听见冯伯伯的声音,吓了一跳。他声音苍老颤抖,断断续续。他问到我在海外的情况。我纵使有千般委屈,又能说什么呢?“挺好,”我呐呐地说。
一见冯伯伯平躺着的姿势,心就往下一沉,那是任人摆布的姿势。听说他已中风七次。
他从床单下露出来的赤脚,那么孤立无援。
有人说,“科学家做过人的“濒死实验”,探究人在濒临死亡的“临界状态”到底是什么感受,结果那些“死而复生”的人有的描述说那一刻就仿佛在穿越一个巨大的黑洞,有的说像走过空旷的荒原。” 我说黑和旷的感觉是真的,还有安静。冯老一定是一次一次的经历过那种旷黑宁静,又一次一次被耀眼的光芒唤醒。
冯伯伯曾对黄阿姨说过:“我想修改我的遗嘱,加上:我将笑着迎接黑的美。”
我认为冯老是盼望这种美了,北岛用的“绝望”这个词。 如果生死大限是可以跨越的话,其实是有可能跨越的。(想到这儿,真的有点撕心裂肺感觉。)
彭刚 写一个与他同时代的战友。
“彭刚自杀了。。。我是信其有的。”
北岛笔下的彭刚描述成一个亡灵。一个亡了诗魂的人。
回首往事,彭刚是他们狂野青春的见证。恣意妄为,我行我素,艺术家一样疯子,而他们一个个像孤狼,痛苦、茫然、自私、好勇斗狠。青春不必美化。
七三年年初,彭刚和芒克在北京街头,花一毛钱分享了个冻柿子后,宣布成立“先锋派”团体。彭刚家和北京火车站仅一墙之隔。他俩心血来潮,翻墙,跳上一辆南行的列车。
彭刚的画让我震惊。我当时就我有限的人生经验判断:此人不是天才,就是疯子。他的画中,能看到那次旅行的印记:表情冷漠的乘客、阳光下燃烧的田野和东倒西歪的房屋。
他把日记给我看。。。一篇是他两年前自杀时写的。他吞下半瓶安眠药,再用刀子把大腿划开。字体变得歪斜, ……日记中断,他突然想活,挣扎着冲进附近的医院求救。那年他才十六岁。
彭刚长相怪,有点像毕加索蓝色时期中的人物。他最常见的表情是嘲讽,眼睛细长,好像随时向这世界瞄准。他精瘦,而冬天只穿一件单衣,影子般瑟瑟穿过大街小巷。
那年冬天,我们很快熟络起来——截然不同的性格刚好互补:我正寻找烈酒般的疯狂;他呢,他的疯狂需要个容器。
时隔二十五年,他仍有自杀冲动,不得不让人佩服。北岛想。
结果不是这样的,彭刚说:自杀?谁?我没功夫自杀。
一九七八年,彭刚考上北大化学系。他偶尔到编辑部坐坐。我提醒他,这就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别忘了那次喝酒时的承诺。他咧嘴一笑,说:“有个人跟每个朋友许愿:我要有条船,一定把你带走。后来他真的有了条船。但太小,只能坐俩,不可能带走所有他曾许过愿的人。他只好上船,向众人挥挥手,再见啦。”
不久,彭刚簧砝戳嗣拦?! ?br />
在匹茨堡拿到博士,在哈佛工作,又转到伯克利著名的量子物理实验室做研究。三年前,他改行搞电脑,在硅谷找了份不错的差使,正步步高升。
美国再见时,他从毕加索的蓝色阴影中走出来,比以前宽了一倍。脸上多肉,很难再召唤早年的嘲讽。
十八年后,我给他打电话,再次提醒他别忘了给《今天》写稿。他这回不再提那条船了。“太太刚生了孩子,我除了上班,又开了个公司。没辙,有项专利嘛。老实说,睡觉的功夫都没有。嗨,过日子,得还清房子贷款,得给儿子攒学费。以后吧……”
青春散去。北岛坦诚,我是因为生计开始写散文的。“诗人之死,并没为这大地增加或减少什么,虽然他的墓碑有碍观瞻,虽然他的书构成污染,虽然他的精神沙砾影响那庞大机器的正常运转。”
青春散去,彭刚亡灵了么?我不那么想。我觉得彭刚也不这么想,很积极、入世的人嘛。彭刚另一同党芒克说:”仍旧是那副德性,他还是个画家。” “没死,倒是出息大了。”
<亡灵? 我-不-相-信>
故国残月
沉入深潭中
重如那些石头
我,心如潭水
泛起蓝色魂灵
从大海这边飘去
梦回唐朝
靑灯掀开梦的一角
你顺手挽住火焰
化作漫天大雪
醉在把酒临风
不闻门环响
何况 还是陌生人
钟停了
我在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