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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枯石烂,伴你走完此生 (长篇连载) 三十。'利用'哲学

(2014-10-24 06:15:37) 下一个

三十。'利用'哲学

我安排好住宿后,第二天上班, 就布置我工作了。 V教授首先问我希望做蛋白质工作, 还是希望做分子生物学。 当然, 我希望做分子生物学方面的工作。
他要我先用同位素标记后做出一条标准曲线, 他希望在一个月内看到一个好结果。 不到一周, 我做出的标准曲线比他的技术员做的曲线还好。 他十分高兴地说:“你做实验没有问题, 可以直接开题。”

我记得
V教授给我的第一个题目是“补体分子C2的多态性”。 其实,现在看来这个题目非常简单, 用不同人种的DNA, 用几种内切酶把DNA切割成不同的片段, 在琼脂凝胶电泳上将切割后的DNA片段分离开来, 将其片段转移到醋酸纤维薄膜上,再用标记上同位素的人C2基因的DNA探针与之杂交. 最后,在X光片上显影, 分析不同的DNA片段, 所谓Polymorphism, 即多态性, 或基因的多态性。

这个实验看似简单,但给予我极好的技术训练。
要从人的全血中抽提DNA, 要学会同位素标记探针, 要做琼脂凝胶电泳, 转移DNA片段, 以至SouthernBlot (Southern 印迹法), 为以后的实验打好基础。

我毕业于南京医学院, 这个医学院美国给予承认, 也就承认我的学位是医科博士, M. D.。
几个月后, 就从我的Research fellow 转成博士后,两年后又从博士后到Research Associate, 再过两年给我提升到Assistant Professor的位置,行情一路看涨

我和
V教授一起工作的13 年, 期间,我一共发表了21 片文章, 其中最有价值的有两篇。 我在补体C2 基因上发现了一段人类的专有基因片段, 其他动物没有, 连高等猿猴类动物也没有,是一段病毒DNA基因片段插入到人的基因中, 这一插入事件在从猿进化到人的阶段中发生。 文章发表在JEM,著名的实验医学杂志, 引起补体界高度兴趣。 在全国补体学术会议期间, 很多同行向我祝贺, 因为世界上几个实验室都在对这一基因片段进行研究,包括英国Oxford的一个研究小组, 我是第一个阐明这个基因片段的来龙去脉。

后来我又对补体基因缺陷病感兴趣, 研究了补体
C2,C5,C6,C7 和B因子的缺陷病, 发表多篇论文, 尤其C6 的缺陷病, 得到补体界的高度重视。 这一系列的成果, V教授当然很高兴。 一次国际补体学术会议,在希腊召开,他当执行主席。 执行主席有一个专题报告, 他就用了我的补体C6基因缺陷的实验结果,引起了极大反响。

我跟随
V教授工作了13年,后来他要去希腊, 希望我随他一起去希腊。 因为那时已有家属在 Birmingham, 我就谢绝了他的邀请。

虽然我当时已是Assistant Professor, 他从不要求我写作论文, 即使我主动要求写作, 他总是对我说:“你出实验结果快, 我写论文快, 我们两个人结合, 和别人竞争, 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当时, 我没有和他争论, 但隐隐感到不妥。

实际上, 美国教授不是个个诚实的。 他不想要我写文章的目的很明确,不想要我独立。 如若我能写文章,就能申请课题, 就能拿到基金, 就能独立开题, 不用再跟随他, 做他的题目。 他去希腊后,保留了他在美国实验室,他要我继续为他工作, 继续为他出成果。 他每周从希腊给我们打电话,询问实验进展。

我想到自己不能永远附属他人,要独立,就必须离开他, 我毅然决然地下定决心, 另找工作, 离开了V教授。

自此以后, 他不再理我, 因为我不再为他工作。
13年来我们两人在工作中建立起来的友情, 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后来一个印度学者告诉我,他跟随
UAB原来院长工作30年, 共同发表论文60篇,和这位院长称兄道弟,亲密无间。后来他失去了基金, 请求院长帮忙安排个工作, 院长好似不认识他一样, 拒绝安排。 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在美国,不管老板和你有多亲近,不要以为老板真正地会帮助你。老板只知道如何利用你, 你也应该清楚如何利用老板。” 这个“利用哲学”我第一次听到,和我在国内受到的教育格格不入。 但这个“利用哲学”却是千真万确的, 因为是在美国,而不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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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7)
评论
注册很麻烦 回复 悄悄话 喜欢你那年代的人!
mzl9876 回复 悄悄话 希腊人是很难缠的,和他们打交道多个心眼为好。
一莲幽梦 回复 悄悄话 利用哲学,呵呵,恐怕在国内也是如此吧。
Alabama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ONCOCIDIA' 的评论 : 现在国内恐怕是反其道而行之。
ONCOCIDIA 回复 悄悄话 我们这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熏陶出的一代中国人,出国后造就了很多西方的所谓专家权威。付出这样的代价确实很无奈。
Alabama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ayArk' 的评论 : 大多文章我是第一作者, 他放在最末。
FayArk 回复 悄悄话 美国是明明白白,每个人应该正面争取自己应得权益的社会。和中国人的忍让,谦恭,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文化有直接冲突。我估计,在和V教授工作13年中,如果您明确说明,自己创造的议题,自己做的试验,。。。,自己需要有第一作者的文章发表,你愿意让V教授署名第二,由于他的英文好。。。,他需要发表,您的原因属实而且有道理,他会让您第一作者。

近日我遇见一个现在的博士生,中国人,她想换专业,但导师”不允许“。我告诉她,博士导师是没有任何权利不允许的。最好不要去向导师寻找的答案(比如,我可不可以换专业),而是直接告诉导师,我要换专业,需要得到你的支持,请你。。。。不要给对方他本来没有的权利。

对不起,也许我在美国企业里工作多年,比较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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