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攝︰李卓謙 文化評論人鄧正健首本評論集《道旁兒︰鄧正健評論集》(下稱《道旁兒》)於今年3月正式出版,書中收錄他自2008年至2017年所寫的文章,並於3月25日在香港文學生活館舉行了新書發佈會,請來詩…
殺君馬者,路旁兒也。語云長吏食重祿,芻槁豐養,馬肥,希出,路旁小兒觀之,卻驚致死。
──漢.應劭:《風俗通》
文/攝︰李卓謙 文化評論人鄧正健首本評論集《道旁兒︰鄧正健評論集》(下稱《道旁兒》)於今年3月正式出版,書中收錄他自2008年至2017年所寫的文章,並於3月25日在香港文學生活館舉行了新書發佈會,請來詩…
殺君馬者,路旁兒也。語云長吏食重祿,芻槁豐養,馬肥,希出,路旁小兒觀之,卻驚致死。
──漢.應劭:《風俗通》
道
這段文字原出東漢人應劭所撰的《風俗通義》,又稱《風俗通》,原書部份失傳,今人知道這段文字多來自唐代歐陽詢編的《藝文類聚》 ,以及北宋李昉編的《太平御覽》。內容大意是說,有個官員將家裡馬匹養得精壯雄健,他將馬匹帶到街上,給路邊的小孩見了,卻驚嚇至死。
故事乍聽神怪無稽,不明就裡還以為馬兒是撞上到了電影《凶兆》(The Omen)裡那魔鬼孩子的邪。幸好後文還有案語:「長吏馬肥,觀者快馬之走驟也,騎者驅馳不足,至於瘠死。」另有註:「長吏馬肥,觀者快之,乘者喜其言,馳驅不已,至於死。」原來原文不盡不實,故事裡其實還有一個騎馬者,因為聽到路邊小孩為馬兒的神駿而喝彩,心下一喜,腎上腺素上昇,立時快馬加鞭,不斷鞭策馬兒,馬兒不禁驚恐狂奔。這樣就將馬兒活活累死了。
「殺君馬者,路旁兒也」,今有寫成「殺君馬者道旁兒」,通常是指控站在一旁喝彩的無知小兒,不分青紅皂白亂叫亂嚷,結果壞了大事,錯害好人。
我初聽這個典故,就覺得這道旁孩子很無辜,明明是策馬的人抵不住掌聲的誘惑,衝昏頭腦,才不理馬兒死活,瘋狂加鞭。但一句「殺君馬者道旁兒」,便將箇中曲折委婉的因果關係置之不理,將策馬人的道德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童言無忌,小孩乍見馬之神駿,拍手喝彩正是真情流露,沒什麼大不了。問題是小孩當時不在自己家裡,而是在路旁,在街上,流行的說法是「公共領域」。小孩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無不在路上每一個人的視線範圍內。他必須清楚瞭解,自己發一粒聲,拍一下手,都可能對路上旁人造成影響。影響或許微不足道,但當蝴蝶效應發生作用,你便有可能無端捲入風波,變成罪魁禍首。
誰會想到拍幾下手都可以累死一匹駿馬?這是這個典故的教訓。
我初寫評論時,時有前輩提醒我,別謬讚,別誇獎,不要過份溢美。這很容易會誤傷一個人,一件事,甚至一個群體。我當時就想:也太誇獎我了吧,我不過說說個人感想而已,就得負起這麼大的倫理責任?如果我只是躲在房寫私密日記,當然不會,可是我第一篇還能追溯到的正式評論文章──應該是一篇戲劇評論吧──恰恰是發表在一個流量很高的網上討論區,文章讀者人數不下數百。若我所說的不是言之成理,而是感情用事,我的鄙俗無知就會由此發酵擴散,我就得冒上背負「殺馬」罪名的風險。
就這樣,我就成了道上人物。
旁
「旁」者,不在其中,邊界外側也。道旁兒的「旁」是兩種狀態,一是用眼睛觀看著事情的發生,二是以所站的位置,說明自己不打算參與其事。在當代政治倫理的話語裡,「旁」是原罪,它代表了:袖手旁觀、離地、拒絕參與、冷漠、沉默。但於我而言,「旁」並非那麼被動,那麼缺乏能動性,除了上述一大堆被一般政治話語污名化了很久的表述之外,我倒想用別的表述去說「旁」,像逃亡、置身事外、對立於公共的私密,等等。一個「旁」字,代表著一種別於主流、別於大眾、也別於政治正確的政治想像,在「殺君馬者道旁兒」的典故中,我們已約定俗成地將罪名推到道旁兒身上,卻全然忽略騎馬者才是馬兒死於非命的始作俑者。大概自古以來,責難旁觀者的思維一直根消蒂固。
德國神學家尼莫拉(Martin Niemöller) 寫過一首很出名的詩,叫〈起初他們〉。詩的句式結構沒什麼出色之處,但勝在意簡言賅:
起初他們抓了所有的共產黨人;
我沒有出聲,
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接著他們抓了所有的社民黨人;
我沒有出聲,
因為我不是社民黨人。然後他們抓了所有的工會骨幹;
我沒有出聲,
因為我不是工會骨幹。後來他們抓了所有的天主教徒;
我沒有出聲,
因為我屬於新教。最後他們來抓我;
到那時候,
已經沒有剩下能出聲講話的人了。
詩裡說的是沉默的政治代價,跟道旁兒的搖旗吶喊境況不一,但其中的對「旁」的嚴厲指責卻是一致的。關鍵在於,我們有時會將「發聲」視為一種有效的政治行動,但有時卻認為「光說不做」比「沉默不語」更加有違政治倫理。在尼莫拉的詩裡,因為「我」的沉默,當權者的氣焰才與日俱增;但在道旁兒的典故裡,孩兒因為胡亂發聲,才弄死馬兒 。兩者分別恰恰在於:尼莫拉似乎暗示了「我」只要任何一個骨節眼上發聲,就能從「沉默地旁觀」的原罪中走出來,成為一個勇於承擔的政治行動者;而道旁兒卻是用上一個錯誤的發聲方法,反而耽誤了事情。
這是一個關於沉默和發聲的兩難。有些時候,我們應該發聲,像尼莫拉的處境;但在另一些時候,沉默反而是一個更符合政治倫理的選擇,尤其是當你身處道旁兒的位置,並不知道若你拿捏不好正確的發聲方法時,貿然發聲會有怎樣的反效果。
本書裡有兩篇文章,其中一篇提及一個僻詞「逋逃藪」,意指人們為逃避社會體制而前往聚居的山澤,另一篇則是分析中國小說家莫言,怎樣在政治上龜縮後退的同時,在文學上保持個人真誠的聲音。由此我也同時想到我寫文章的筆,在說還是不說、踏前地說還是退後的說之間,摸索一個既合個人本性,也對得起天地良心的評論位置。我想像,如果那道旁小兒不是在旁叫喊,而是勇敢地衝出馬路,肯定給那匹壯馬踏個稀巴爛。
兒
關於道旁兒還有何深意,這裡另有故事:
蔡元培在五四運動後請辭北大校長一職,就留下了「殺君馬者道旁兒」這一句話。據說蔡元培同情學生,但同時亦擔心學生的過激行動會將他推向險牆之下,若學生稍一不慎,行事失去節制,整個運動就會變質,他身為校長自然難辭其咎。最終他選擇掛冠求去,就是要避免捲入這風眼之中。日後,不少人就以此話此典作警惕,切莫在推動變革的社會運動上,犯上被熱情沖昏頭腦的錯誤。
誰才是道旁兒呢?當然不是學生,學生不過是策馬的人。道旁兒其實是指一群站在一旁指指點點的人,他們的罪名不是?手旁觀,而是說了蠢話。於我而言,「殺君馬者道旁兒」的深意,是要提醒握有話語權的人,在使用你的說話權力時,要放得聰明些,別一味說些沒有營養的話。
很多年前,我參加一個徵文比賽。作品雖得了獎,但評語讚中夾彈,其中就有一句「底氣不足」。那是我寫評論的原初場景之一,至今仍念念不忘。直至許多年後,每當我要下筆闡述我的觀點和分析時,「底氣不足」四隻大字就會在閃現眼前,叫我不得不在追逐交稿死線的同時,仍在反覆啄磨我寫的任何一隻字,會否顯得我太愚昧無知。我向來不擔心自己寫得不夠真誠,我只憂慮自己寫得不夠聰明,筆下文字沒有看頭,而淪為污染輿論的觀點垃圾。
多年下來,我沒停止過寫這樣一種被稱為「評論」的奇怪文章,而且一直寫得很謹慎,很節制,有時更有點龜縮,不輕放厥詞,也鮮爭朝夕。有幾篇政論時論,我本打算收入本書裡,到最後還是紅著臉抽起了。美其名是時效已過,實情是自覺文章的道旁叫聲太過響亮,當時累壞過一些馬兒,犯不著再鬧一次。
現在剩下來的文字,有些結巴,有些呢喃,有些沉吟,總之不是大呼小叫。書中有篇文章談法國哲學家德勒茲(Gilles Deleuze)的口吃哲學,正好是道旁兒話語的反調。我用此文作為開篇之作,算是我給自己的一點心意。
書中文章大都發表過,在我編過的《字花》,在給我不少空間的《明報》,也在好些跟我結過字緣的文字平台。除了錯字和不通文句,文章改動很少,反而文章題目,好些都被改得面目全非。我習慣先寫文章,再起題,起題向非我所擅,也常遭編輯朋友投籃重擬。可見我的結巴,也在「起題」一事之上。
寫字的事,見自己,見天地,見眾生。但次序不可亂。我既未見天地,怎敢輕言見眾生?出版這本書,不過是為自己留點血脈罷了。
2017年1月
一個男生傾慕一個女生,對方卻不感興趣;男生不僅沒有放棄,還死纏爛打,對方不勝其擾,惟有要求法院頒發禁令。
男生不以為然:「你實在沒有道理拒絕我!你不喜歡我的理由,全都不合理,我實在太憤怒了,我死纏爛打,都是你造成的!」
這樣的故事讀者一定聽說過,但是更奇怪的是,他所信任的長輩師友,不僅不指出他的錯誤,反而附和他,又或者替他推卸責任。「他沒有錯呀,他給弄得那麼憤怒,對方太可惡!」男生當局者迷,尚可理解;後者同一見識,就太可悲了。
普通話科重考比率低
上月中,在香港浸會大學發生的佔領語文中心事件,使我產生以上聯想。佔領語文中心的學生就是那個偏執的男生,為他護短的個別老師就是上述的長輩師友。
浸大自2007年起,規定本科生須成功修讀一門三學分的普通話課程方可畢業。因本科課程一般要求完成至少40個三學分的課程,該門普通話課的負擔佔整個課程不足2.5%,這無論如何不能算是沉重嚴苛。再者,由於不及格者可以重考,而因滿足普通話要求而要延遲畢業的學生,歷年加起來亦只有5人,即平均一年只有0.5人,這相對於每年2000多人畢業,是微不足道的數字。
可能有評論認為,一門三學分的課未必有多大用處。若是如此,則這也表示同學因要滿足普通話課要求而不能修讀另一門課,其所遭到的相應損失,亦不會很大。
目前大學對普通話的要求並不嚴厲,政策存廢與否,均不涉及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學生實在沒有道理小題大做。
學生會經常稱有九成學生贊成取消普通話必修課的立場,這是頗為誤導的說法。該次全民投票的投票率只有12%,若只計算本科生,投票率亦不到23%。不去投票的同學才是主流,這些同學或者覺得事情並不重要,或者沒有形成看法,或者不喜歡主辦單位已有的取消普通話課程立場而杯葛之(想想民建聯不會鼓勵支持者去參與泛民的民間公投便明白了)。簡言之,同學的主流意見遠比學生會的立場溫和得多。
老師不應為學生護短
人們都有個習性,重視符合自己見解的事實,忽略跟自己見解相左的事實。學生會的激進分子有先入之見,只選取有利自己立場的事實去宣揚,把少數人的意見當成是多數人的意見,把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看成是正邪之爭,把自己當成真理化身;當目標久久達不到,或對方有一點閃失,便感到義憤填膺。但是他們的痛苦其實是自己的偏執所造成,與學校無關,同學們宜認真反思,不要執迷不悟。
1月17日佔領語文中心的事件中,同學對老師吆喝、罵她們「八婆」、說「現在是我們審判(judge)你」、「我要警告你」、多人圍少人、男人罵女人……還把過程在網上現場直播,這些都是肆無忌憚的欺凌行為。
學生欺凌老師這種情況,在大陸農村偶有發生,在香港卻是第一次見到。這些同學反對普通話,可能是不想受到大陸文化的影響,但是他們卻做出大陸人都瞧不起的低劣行為。
事後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有一位浸大教授為學生護短,說什麼我們不能對大學生有很高的期望,什麼現在的大學生跟中學生沒有什麼分別,又說語文中心的老師也有責任,若受到威脅,為什麼不去報警等等。這位教授也許不是不明白事理,也許只是想保護這批學生,不想打擊他們的自尊心,一廂情願地希望他們日後會自行改正,畢竟現今有理想的年輕人已經不多嘛!
我十分為這種做法憂慮。學生鬧事已經得到許多不滿現狀的人的喝采,那些同學也許都有點飄飄然的感覺。
建制派親中人士批評他們,他們不僅不會接受,反而會當作是對他們的肯定,更堅定了他們的立場。那麼如果同學所信賴的老師都不願意出聲批評,他們便失去及時反省改正的機會。這樣只會阻止年輕人的成長,以為是雪中送炭,其實愛他卻變成害他。
抵賴不會減輕懲罰,承認過錯反而令人另眼相看。大家一定聽過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小時候砍了家裏櫻桃樹的故事。這個故事之所以廣為人知,正在於它有助於宣揚勇於承認錯誤的美德。
學校宜重新檢討事件
筆者認為,浸會大學在這個事件中有三方面的事情要做:
一、檢討普通話豁免試的執行情況,接着是檢討對不同教育背景學生的語文要求,普通話必修科的改動宜從長計議。
二、公正調查佔領語文中心事件,同學道歉了,可以是減刑的理由,但是傷害已經做出了,懲罰是必需的,檢討還應該包括當天校內保安的問題,學校有責任提供一個免於恐懼的安全工作環境。
三、要認真檢討學生欺凌教職員是否已有先例,甚至已成風土病,又到底過去校方和教職員是否在什麼地方出錯了,以致寵壞了學生。近年來各大學都把學生的意見當作考核績效的標準,加上投訴文化的興起,這會否令教職員以至高層投鼠忌器,息事寧人,反而令部分學生得寸進尺?這些都是值得反思的問題。
【筆者利申】浸會畢業生,期間曾任學生會幹事。
趙耀華 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
(本文同時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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