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用了几个特搞笑的顺口溜
李 红: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
没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伪君子,我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当年我青春靓丽,获选主演电影《春苗》,经不起余秋雨苦苦追求,一朵鲜花插到了GS上。
婚前我也曾经被他儒雅的假象所迷惑,但婚后渐渐看清了他的本来面目。他心理变态毫无爱心,扫地专伤蝼蚁命,诱杀飞蛾不罩灯。他风流成性淫荡成瘾,私通专通女演员 乱搞只搞女学生。
他辞职上戏院长,不是因为清高不恋官职,而是因为他太风骚,表演系的漂亮女生纷纷被他潜规则,人家去上海市委告状,他干不下去了,只能一躲了之。
作为有妇之夫,他勾搭黄梅戏演员马兰,甘当余世美抛弃我们母女。如今他花心浮动,又与美女作家扯上一腿,闹得马兰发表声明打官司离婚。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过去他参加四人帮的文革写作组,撰写颠倒黑白的大批判文章;现在他甘当无良文人,忽悠地震死难学生的家长;将来他在民族万一有难之际,肯定还会卖身投靠入侵者,含泪劝告同胞放弃反抗接受现实。
马兰在离婚声明里说:“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 而我要说:总有一种禽兽穿戴衣冠,总有一种帮凶强挤眼泪,总有一种流氓自称大师。
余秋雨,你还有脸活着?
1984年春晚_戏曲《女驸马选段》表演:马兰
84年时的马兰,已声色俱备,美若天仙,公认。这些艺术的老前辈,是国家的艺术财富,非金银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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