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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God's timing, not yours. You're chosen, not to choose - that's your faith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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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我不止一次地发现,我所有的朋友里,真正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的,不追求更不伪装高尚完美的朋友,不论美国人还是中国人,全部不是基督徒,不仅如此,他们都对该教持敬而远之,嘲笑调侃的态度。我很乐意和他们一起堕落。
客观点说,基督教的一些伦理和价值观,我觉得是不错的,比如在上帝面前的个体平等精神有利于现代民主制度(但我相信很多华人基督徒是把自己看成人上人,而把美国社会里不如自己的弱势群体看成人下人,甚至不是人的。在这里,他们还是自觉皈依传统中国的那种高度傲慢的精英主义,这种傲慢再加上基督徒身份会加倍疯狂)。马克斯 韦伯讨论过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也不错,但那种自律,勤俭,自我奋斗在儒家传统中也有类似的成分。至于一些基本教义,例如创世,三位一体,对我来说,是当成一种文化传统和神话来看的,和盘古,伏羲,女娲基本没有区别。为盘古存不存在,伏羲和女娲有没有交媾和自己的孩子去辩论,我觉得大牙都要笑掉。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71645/201610/1424168.html
刚刚到美国的前面两三年,也参加过很多教会活动。美国人的,华人的教会,家庭聚会都去过。但最终没有成为基督徒,虽然白吃白喝了不少。
早在国内读大学的时候,到1993-94年左右,就一直读各种圣经故事,中文版圣经等等,甚至包括一些自印的基督教小册子。后来,曾经很花了一些时间,研究基督教在中国的历史以及和中国文化的冲突及调适。
教会让我真正产生反感,在以前的一篇博文里详细讲过,就是源于远志明的演讲。以我当时不到三十岁的阅历,一眼就看穿他的虚伪,做作和狂妄,那是2003年左右。后来发生在这厮身上的是是非非,对我来说,是毫不奇怪的,迟早会暴露的。只当个笑话来看。
在2001年左右,对基督教会还有若即若离的兴趣,当时曾经问过一个比较年长的女性朋友,你为什么不信基督教呢?她说,“像我们这种经历过文革的人,很难再去相信这类东西了。”第一次想到,基督教“这类东西”和文革原来是有点关联的,要你反省,要你皈依,要你开会学习,要你不容置疑地去信仰。
后来有个女同事,第一次见面,说不了两句,就开始“感谢神”。我想,你感谢什么呢。咱找工作靠能力也靠运气,我觉得叫运气的东西,你觉得叫神,仅此而已。后来她专门送一份《神州》光盘给我看。这不就是远志明那帮人搞出来的东东,早看过了。我把《神州》封好,退给了她。
这里就是中国在美基督徒的第一个问题:夸张和疯狂。其他国家的移民中,很多基督徒是从小皈依的,因此这部分人的信仰已经很自然地成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没有特殊的场合,他们根本不会故意暴露出来,更不会无论是找到工作,还是买个便宜货都“感谢神”,好像神存在的意义就是“好处”,还要时时处处挂在嘴上。对于长期生活在信仰真空中,从来只接受学校教科书和政治宣传的很多中国人来说,突然在海外接触到铺天盖地的基督教宣传,确实容易被俘虏。这只能归因于信仰和知识的饥渴,但这个过程确实导致了不太自然的夸张和做作。
第二个问题是投机。还有的人在国内是共产党员,到了国外就成了基督徒,全然不顾两者的区别。唯一在意的就是好处,在中国,是加入了最有权势的集团,在美国,是加入了最有影响的主流宗教。寻找依附是这部分人的人生动力,至于这些信仰究竟在说些什么,并不重要。而且,两者之间在集体生活,定期聚会,仪式崇拜上,即形式上还是有很多相通点。对于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的人,大概也有助于移民过程中的适应和慰籍。在这个意义上,说教会起了心理咨询和集体疗法的作用并不为过。
第三个问题是热衷于传教。一旦华人成了基督徒,热情就直逼大炼钢铁,一定要别人也信。这样,你就搞不清你的基督徒朋友跟你来往的动机究竟是什么,是简简单单地觉得你这个人还可交,还是想拉你入伙,拯救你的灵魂。听说,基督徒说过成功地让另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也有助于拯救自己的灵魂。我希望这不是真的。因为这在我看来,这像是“冲喜”,或者传销。谁喜欢你把别人看成朋友,别人把你看成下线的感觉呢?就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为拯救我的灵魂而来,我也毛骨悚然。我的灵魂,自认为质量还可以,不觉得需要拯救,拯救了以后能干什么,能去哪,我也不知道,也不需要。我觉得我的基本良知,人性,常识,专业水准是过关的,凭这些可以混迹世间,但我并不追求完美。你要我爱我的敌人,这我更做不到。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最符合我的世俗人生观。
现实中,我不止一次地发现,我所有的朋友里,真正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的,不追求更不伪装高尚完美的朋友,不论美国人还是中国人,全部不是基督徒,不仅如此,他们都对该教持敬而远之,嘲笑调侃的态度。我很乐意和他们一起堕落。
客观点说,基督教的一些伦理和价值观,我觉得是不错的,比如在上帝面前的个体平等精神有利于现代民主制度(但我相信很多华人基督徒是把自己看成人上人,而把美国社会里不如自己的弱势群体看成人下人,甚至不是人的。在这里,他们还是自觉皈依传统中国的那种高度傲慢的精英主义,这种傲慢再加上基督徒身份会加倍疯狂)。马克斯 韦伯讨论过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也不错,但那种自律,勤俭,自我奋斗在儒家传统中也有类似的成分。至于一些基本教义,例如创世,三位一体,对我来说,是当成一种文化传统和神话来看的,和盘古,伏羲,女娲基本没有区别。为盘古存不存在,伏羲和女娲有没有交媾和自己的孩子去辩论,我觉得大牙都要笑掉。
当然,“有信仰”也是不错的事情,如果你确定没有它你会过得更糟糕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