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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格的困惑

(2014-04-26 19:39:27) 下一个

 

联邦最高法院422日以62票通过一项裁定,承认2006年密西根州第2号提案的合法性。

密西根州2006年经过选民投票,以百分之五十八的支持率通过了第二号提案,禁止政府部门在招人,招标以及招生时考虑族裔因素,取消政府部门对少数族裔的优惠政策,当地支持平权法案的联盟提出诉讼,指控该提案违反了美国宪法平等保护的精神,联邦上诉法院曾裁定第二号提案违宪。近日的裁定第二号提案并没有违宪,但是其裁定理由并非因为法院要禁止政府考虑族裔因素,而是裁定的理由是州政府以及州的选民有权利裁定是否考虑族裔因素。

当我和邻居格里格谈到高院的裁决时,他提醒我说:很明显,该裁决释放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只要能够获取到大多数选民的同意,政府部门依然可以在招生时可以考虑种族因素。如果支持平权的选民在州里占多数,州政府就会采取平权,反之,就会禁止平权。

格里格迟疑了一会儿说:“在美国,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喜欢拿平等,公平来说事,但事实上,对A 公平的事,B 也许会觉得不公平。譬如我自己,我爸妈分别是德国和波兰的移民,不会说英文。来到这里后,我爸在五金行作金属抛光,我妈做女佣。他们是非常有自尊和勤劳的一对,靠辛勤工作和省吃俭用抚养我们四姐弟。按种族划分,我们是白人,无法享受任何平权福利,我和我弟弟靠半工半读完成大学。有些人几代住在美国,说流利英文,却无法高中毕业,也无法工作养家,真是难以理解。”

“现在我也当爹了,我老婆是爱尔兰后裔,按种族划分,我儿子依然是白人,他只能靠学业优异去竞争大学的机会。我们工作纳税,儿子享受免费教育天经地义,但当地的公立学校很糟糕,如果我儿子就读公立学校,学术上很难有竞争力,所以我花钱送他去私立学校,辛苦打两份工,挣钱为他付学费,我爸认为我在发神经。”

“最近当地政府开展了一项计划,提高黑人男孩的高中毕业率。这也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去提升他们的学业。这对我们公平吗?这个平等又体现在哪里?”

我安慰他说:“美国的中产阶级就是可怜,啥好处捞不着。只要孩子知道上进,你的心血就没白费。”提到孩子,马上一脸骄傲,说他儿子知道他做出的牺牲,话里话外都说要为老爸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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