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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风一篇废话多多

(2015-05-03 08:41:23) 下一个
我终于按耐不住巨大的好奇心, 去原创复习了一下, 特开主贴啰嗦两句。还请版主酌情打包收藏。

因为此事,顺带对打包扫了个盲。 我看,打包这事儿,对于想继续说话的人来说,就是不由分说,猛的给他脸上捂上个口罩。你可以继续嘟哝,音响效果不能保证。废话可以打包, 用不着这么咄咄逼人,上赶着在版面犹存的情况下忙不迭出手,说难听点儿,有些像强奸主贴的早泄。 主贴作者意犹未尽,旁观者和当事人或许都在高潮处没有淋漓尽致, 哪怕一介版主, 亦不需随意充当替人裁判高潮不高潮的上帝。

经常看到某些版主撒娇,说俺们这活儿不挣钱,纯属公益,似乎因此职责无限正确。可是话说不挣钱的版主,难道就一定比不挣钱的写手高明许多吗? 难道版主的公益就一定比写手的公益高尚不少吗? 即使出发点是一百个好,落脚处也未必不是一脚烂泥。 您打包时,尚请三思作者的一番心思,大家都不挣那五毛钱。

而崇拜某原创作品,意欲跟读无止境的,岂会被这口水漫了的金山挡住。比如我,虽然现在不常来七零, 用作者搜索找出师太,托宝和立的一言半语是常有的事,(此处如有遗漏人名,请笑纳) 甚至还会在陈年老贴后跟上几句马屁,不管作者是不是看得到,以表耿耿衷心。总之,版主这么着急的替大众做了主张, 妾以为有悖文学城国内不能浏览之鼎鼎大名。

再说七零。鉴于我是颜值与文字齐飞的老狼之铁杆粉丝(齐兄表急,谁让你不让七零女爱弟一览庐山呢), 我不忍心批评他把齐兄当成一个为了娃儿打到学校去的家长。 文学城诺大一个日益萧条的自由市场, 尘凡亦绝不是只在七零出没, 齐兄的身份,在原创,不过是路人甲。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何来替孩子护短一说。 何况齐兄说话向来有理有节,摆数据讲道理,绝不如我等泼妇一哭二赖三上吊, 我看倒是对原创坛里各式文青愤青们一点理科思维的补充。

尘凡和老猫的陈年恩怨,我以前单发过一篇打击老猫的主贴, 印象里他似乎也信誓旦旦保证改邪归正。但是猫终究改不了偷腥的本事。如果某猫长期有选择性的挠某个人的某个胳膊,哪怕是挠痒痒, 哪怕是真有一块烂癣在那里,百折不挠地挠,也会挠出血挠出痛的。 老猫应该不会不懂这个道理。 我对老猫的了解,非常有限, 几乎不记得读过他的原创文字,倒是对尘凡的负面评价,的确做到了如影随形。这里面的真实心理,我无意知晓,不过作为版主,如果对此现象毫无知觉,倒也奇怪。对于这个现象的出现,采用的策略是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也难怪孩儿的妈哭天喊地。

有人据此引申,提到尘凡作品思想性差,按说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可既然被提到,我还是要酸溜溜来一句,有本事您倒是来一篇思想高大上的呀。尘凡的作品我给过差评,更多的时候,是欣赏她文字的优美构思的独特。话说就因为没有恶狠狠的针砭时弊,读了三行就知道是她的文笔,就没有了可读性吗? 难道余秋雨,汪国真,读者不是阅读者众吗? 她的文字,我偶尔跳过不读,常常颇有微词,时不时跳出来点赞,但是,我的态度算个P啊,她应该拥有虚无网络上的一席自由创作空间,应该拥有面对读者选择的权利,所以,个人喜好请暂且隐退,尘凡继续。 有人建议尘凡主动闭嘴, 让猫爪子无处安放。 而我恰恰相反,对她作为一个不挣银子的写手,赶于顶着祥林嫂的罪名,勇敢追求自己言语的权利辩论的高潮,相当佩服。做好自己,让祖国随意蹂躏我们吧。这样的鸡汤,时时泛滥,貌似大补,补在谁的身上不得而知。也有人说,争论伤身动气。可是委屈就一定能求全吗? 我只知郁郁必会寡欢。走自己的路,说想说的话,刘晓庆阿姨做到了,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尘凡的修养,我凭在七零短暂的泡坛泡哥泡美女经历证明,比我等一帮河东吼狮强许多。以此为理由,劝说她放弃自己的话语权,我看,不如咱们集体空气老花猫来得公正容易。 当然,促使窝窝废话多多的,还是因为某天使的话外有因。 爱这个字,我以为是很神圣的,哪怕是在网络。 比如,我说过我膜拜赞顶喜欢粉齐兄,切切不敢擅用女爱弟职权表达一个爱字。而某天使如此随意地暗示了!! 一看这个字,窝窝顿时醋坛子翻了,是以为文,废话多多,还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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