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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无意给“头号恐怖主义国家”洗脱罪名

(2011-05-05 19:08:32) 下一个

无意给“头号恐怖主义国家”洗脱罪名


 




  • 2011-05-05 17:14

  • 环球网




为什么美国人可以说本·拉登是恐怖分子?美国国务院给“恐怖主义”下的定义是“由次国家组织或隐蔽人员对非战斗目标(包括平民和那些非武装或不执勤上岗的军事人员)发动的,常常是以影响受众的、有预谋的、有政治目的的暴力活动”。请注意了,这里的行为主体没有包括“国家”。美国著名国际政治学者卡尔·多伊奇则干脆略过了在相应位置填词,他说,“恐怖主义是对个人或集团使用暴力行动或威胁以改变某一些政治进程的策略”,不带行为主体的——那个时候距离美国把利比亚列入“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名单已经过去了8年。



若是在从前,利比亚政府领导人卡扎菲看到这样的界定估计会犯糊涂:概念里都没提到过国家可以策划恐怖袭击,凭什么美国对自己实施斩首、还炸死自己养女 的行动可以叫“反恐”,而自己“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报复性炸机却变成了“国家恐怖主义”代名词?不过来不及等他考虑清楚这种困惑的前提就消失了。5年 前的本月15日,作为对卡扎菲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奖赏,美国将利比亚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名单中除名。而如今还在同反对派艰难作战、4个儿孙被 北约炸死的他,心里面一定对美国的外事风格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料想他没有理由不嘀咕,到底什么是国际政治伦理。



正如学者所言:“合法性或合理性资源都是非常稀缺的,本身就构成了世界软权力的一部分,也只有那些强势国家才能拥有和使用。”在恐怖主义问题上亦是如此,并非所有的国家说了都可以算数。现实是美国以自己强大的实力为基础,基本上左右了该“主义”的日常使用权。不信问问阿富汗战场、伊拉克战争上那些死伤的老百姓,在他们眼里,美国人冒犯他们的举动究竟和美国人所要反对的行为有什么区别。相信他们倒不一定懂什么“主权高于人权”原则,但你要问他“恐怖不恐怖”这些人应该不会摇头吧。这是个立场问题。



“美国才是头号恐怖主义国家。”去年8月份,蜚声全球的美国当代思想大师乔姆斯基访问台湾时 语惊四座。乔姆斯基批评美国政府口口声声反对恐怖主义,但其实全球头号恐怖主义国家就是美国!这是一个多么令第三世界国家对美帝怀有刻骨仇恨的爱国人士尖 叫的回答啊。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位跟政府唱了半个世纪对台戏、极力给当权者挑毛病出难题的老头却被称作了“美国的牛虻”。且不说早在上个世纪六七 十年代越战期间,他就已经把“恐怖主义”这顶帽子扣在了自己祖国头上;甚至还会偏激地认定“根据纽伦堡审判纳粹的法律,二战后的所有美国总统都可以送上绞 刑架”。



美国是有自己的行事逻辑的,否则就没有办法解释它的一些做法,在别人看来有多么笨蛋。按照西方国关学界理想主义学派的经典说法,美国人“一根筋”的地 方就在于,他们总认为自己是上帝派来改造地球的选民,所以要按照自己的模式来塑造整个世界的秩序,也因此才有了单用“石油阴谋论”解释不清楚的大中东计 划、伊拉克战争……。但有个隐含的前提是这样做一定是最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的。而恰恰对于第三世界的广大不发达地区来说,问题就是,事实在证明也将不断证 明生产力达到一定程度前,面对变革想提前消费或过度奢侈是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



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平民死伤不计其数,连“人”都没了再谈“权”多少有点虚妄。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无论什么时候,美国做不到零伤亡和无瑕疵都不 该草率行事,更不能以“正义得到伸张”为借口来替自己辩护。因为对无辜的人来说,没有“恐怖”同样重要。(作者:林永锋,环球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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