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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调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制度

(2013-07-15 13:24:42) 下一个

军队调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制度

[军报7月15日] 总参、总政、总后近日联合发出通知,确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制度。

从今年起,凡符合相应条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均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以往师以上干部夫妻分居不享受补助的规定同时废止。调整后的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夫妻分居两地生活的士官,凡在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的四级军士长,在海军、总装或战略导弹部队服役并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上士以上士官,以及在空勤、核潜艇岗位上服役的士官,均享受这一补助。

相关制度调整后,执行异地作战、战备、训练及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1年(含)以上、符合享受夫妻分居补助费条件的官兵,从执行任务当月起享受此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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