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之命运

博主简历:16岁参军,18岁参加对起自卫反击战。曾任野战军战士、排长、中队长、军事教官、作训参谋;卫星发射基地司令部参谋、副团长、处长等职。后转业退役至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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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企业军转干部 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信

(2011-03-10 21:59:54) 下一个
河南省安阳市企业军转干部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一封信(摘要)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由组织分配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我们反映的问题是,军队转业到企业的退役军官合法权益遭受到了严重侵害。这些军转干部的干部身份,不明不白地被剥夺了,严重的侵害了退役军官的切身利益,造成了全国近百万企业军转干部连续十多年的维权上访活动。主要是原国家人事部、劳动部违法行政造成的。

       为此,敬请各位领导审查我们反映的问题是否合法、合理?请各位领导在2011年“两会”期间作为议案,递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反映的重点问题:

       一、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身份、待遇,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政策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9条“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妥善安置,军官-----是国家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役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文件都有相关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下发的政策规定:政务院《1952年11月12日政财邓字第180号令》文件规定:“军队转业人员的待遇以不降低其在军队原来享受之待遇为原则”国务院《国发字【1965】333号》文件 《国发【1975】129号》文件 《国发【1975】170号》文件《国发【1979】18号》文件 《国发【1982】24号》文件 《国发【1985】135号》文件《国发【1989】52号》文件 《国发《1991】29号》文 件 《国发【1992】34号》文件《【1980】政联字6号》文件 《【1983】国转办2号》文件中共中央《中发【1980】3号》文件 《中发【1998】7号》文件 《中发【2007】8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中厅发【1983】26号文件,以上文件都有相关内容。讲到“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以上这些法律、法规政策的精神是一致的,规范了军队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的身份是国家干部身份,其待遇与地方同职级干部相同。

         二、原劳动部、人事部是怎样剥夺了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队干部法定身份和待遇的。原国家劳动部在1993年下发的劳办发【1993】78号文件《转发深圳市“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从此,转业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一律‘罢官’,到了退休年龄全部拿最低的基本养老金,成了我国低收入群体。原国家人事部积极推行虐政。人事部是国家授权管理转业干部的主管部门,是熟知涉军法律、法规和中央一系列规范军队转业干部身份、待遇规定的。而在劳动部下发了78号文件后,人事部却表现出不作为的冷漠态度。当全国各地退役军官纷纷维权时,人事部又推出了“三不再”(即:不再套用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不再按照行政机关管理办法管理企业干部;不再按行政机关干部行政级别确定待遇)(好大的权力啊!!!根本不把中央文件放在眼里)。他们把这项虐政说成是“干部制度改革”。“就是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是对中国改革的最大践踏,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最大不忠。

就这样剥夺了企业军转干部六个权益:

1、剥夺了退役军官的国家干部身份权;

2、剥夺了法定的生活待遇;

3、退役军官的全部职务;

4、改革成果共享权;

5、同步进入小康权;

6、退役军官的尊严权。

        被非法剥夺了的权益,我们要依法讨回来,这是正当的、正义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衡量人事部、劳动部是否依法行政的依据。

        “宪法”第90条规定:“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下发的,人事部、劳动部及个人都无权篡改和否认,更不能随意非法剥夺他人权益。

1、中共中央《中发【1998】7号》文件,是纠正“两部”错误的好文件。这个文件再次重申了军队转业干部的身份,强调了“对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要切实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

2、国家领导人2000年5月9日讲话对军转政策作出了定论。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讲:“军队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怎么改,对军转干部还是“包”下来。。。胡锦涛讲:“‘包’就是要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上保证军转干部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应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荣誉,------就是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保证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住房、医疗保险等”。强调“中央三代领导集体对军转干部的政策没有变”。

四、胡总书记、温总理的讲话是尽快解决退役军官冤案的最新依据。胡总书记2010年9月20日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讲:“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一是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二是注重维护群众利益-----”。温总理2010年8月27日,在全国依法行政会议上说:“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我们盼望着,尽早解决历史上时间最长、人数最多的冤案。

此致敬礼

河南省安阳市企业退役军官201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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