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卫周六晚上去刘娟那里吃饭时,意外地发现多了一个人。即使早就知道应该是这样,突然在刘娟屋里看到肖君杰,他还是有些不适应。以前总是他们俩人单独在一起做饭、吃饭、聊天的,现在一下子变成三人行,怎么都觉得有点不舒服。他暗骂自己,象你这样的垃圾,难道还想“独占”班长吗?赶快调整一下心态,以一种老相识口吻说:“嗨,杰克,很久没见了。今天怎么过来了?”刘娟解释说:“他帮了我一个忙。请他过来一起吃饭。”肖君杰忙说:“偶尔碰到,理所应当。”郑卫问是怎么回事。肖君杰说他去王冠朋友处,回家时正好碰到一个男生好象要对刘娟不恭敬,他就上去把汽车门敲开,把刘娟送回来了。郑卫又问刘娟,她大体说了一下过程,说真没有想到红脖子那么无耻,好在杰克及时赶到。
郑卫一晚上都不怎么说话,脸色也不好看。刘娟以为他是不愿意见到肖君杰在这里,对他远比对肖君杰亲切,以示自己不会忘掉老朋友。肖君杰也以为郑卫在吃自己的醋,显得颇为尴尬,看刘娟对郑卫这么好,心里也是五味杂陈。郑卫吃完饭就说要回实验室干活。刘娟说她也要在家读论文,叫肖君杰早点回去休息。
郑卫和肖君杰一起出门。肖君杰说:“大卫,我送送你吧。”郑卫点点头,坐上他的BMW。俩人默默无语了一会,郑卫突然说:“你每天晚上都到王冠来看她吗?” 肖君杰吃了一惊,说:“正好碰到的。”郑卫说:“行了吧!你既知道她在那一辆车上,又正好在他们停下后两分钟赶到,你要不是跟踪她,怎么可能这么巧呢?”肖君杰难堪地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恶意啦!”郑卫庆幸道:“幸亏你跟着他们,不然就坏事了!”肖君杰说:“我看到他们车停下来,就觉得奇怪。我不好停车的,就从他们旁边开过去,结果看到有人在车里打架,我马上就开回去了。还好,没有出事!”郑卫感谢说:“谢谢你!你应该主动送她的。”肖君杰叹了一口气说:“你不晓得,她不愿意见我啦。我怕她晚上出状况,所以有时候过来看一看。我要是看到她跟你一起走,我就不管了。她要是跟别的女生走,我就跟着。那天她坐上洪博士的车,我就很不放心。”郑卫叮嘱说:“以后你多送她。她一个人,很不容易的!”肖君杰忙说:“你要是有时间还是你送她吧。她不喜欢我啦!”郑卫沉默了一会说:“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以后要是我没法帮她的话,就全靠你了。”肖君杰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觉得他说的蛮沉重似的。
郑卫这两天没有全力以赴地做他的科研,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每天晚上花一两个小时等待、跟踪和观察红脖子的活动规律,并做好自己的行动计划,再加以必要的练习,毕竟这么多年没有打过架了。这事并不难,郑卫知道红脖子的实验室,也知道他会每天工作到深夜,还从刘娟和肖君杰那里打听到了他大概什么时候回家及怎样走。郑卫现在要做的只是确认一下,这几天他是不是还是那个时候走,及哪一辆车是他的。很快,郑卫就决定在停车场采取行动,因为王冠医学院的教学实验大楼里任何时候都有不少人,这一批人工作到深夜还没有走,另一批凌晨来上班的人就到了,他要行动很不方便。如果有人看到后报警,他的麻烦就大了。而红脖子晚上总是开车回家的,只要他一上了车,郑卫也对他没有任何办法。唯一的机会是在离大楼几百米的露天停车场,那里人不多,红脖子也还没有进车。
停车场有路灯,不过光线并不太亮。停车场的角上有一个方形的配电箱,郑卫就把他的伏击出发地安排在箱后的黑暗里。可是他埋伏了几个晚上,也没有找到机会,因为这几次红脖子来开车回家时,不是跟别人一起走过来,就是正好有其他人来停车场趴车或开车。在配电箱后面熬时间时,郑卫想,说不定肖君杰也正在什么地方等着送刘娟哩,只不过人家肯定舒舒服服地呆在自己的宝马车里,而不象自己只好藏在野地上,这哥们对刘娟还真是挺痴情的,而且他条件那么好,迟早应该能追上吧。想到这里,郑卫心里有点酸酸的,他知道自己连喜欢刘娟的资格都没有,可刘娟要是跟了别人,自己心里多多少少都有点不好受。他给了自己脑门一巴掌,心里骂道:“班长对你那么好,你还敢存私心?真他妈的不是人!”
这是来自欧洲的朋友。欢迎欢迎!
一个在办公室,一个在校外。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也不能随便命令一个人不能接近另一个人。
就算可以让红脖子不再靠近刘娟,也太不痛不痒了,还是打他一顿来的痛快:)
这话听上去象是汉奸卖国不猥琐,锄奸对跟踪道是猥琐了。
"特别在美国,你不狠点,还真被人欺负。" ——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丹麦哦~~
他们也没那么年青了,PH D差不多5年了,也快27了。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就报过警,没什么麻烦的。留个案底,走正常途经,心里踏实。 我那时比他们年青多了。
当然那样故事就没啥可写的了
Agree with this "特别在美国,你不狠点,还真被人欺负。"
But you need use the legal way to fight for your right.
红脖子那么猥琐,绝对不会应战的,他要恶人先告状更麻烦。先打他一顿解解气再说,对这种人不用客气了。
是这样的。打一顿解解气拉倒,反正红脖子也没有得逞。叫警察告上法庭太麻烦了。我知道的一起教授性骚扰案,足足折腾了半年,人都快疯了。
还是很对。但是郑卫太自卑,不敢追。
说得太对了:人好比书读得好重要的多。
丫头的话在理。一般中国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打官司的,光时间精力金钱就受不了。留学生我知道的都是自己解决。
吉姆这事不好说,你很难抓到他的把柄。请记住,我们做为读者是知道一切的,而郑卫并不清楚小静和吉姆当初是怎么回事。
你说得都有道理。不过年轻人既没那个耐心也没有那个时间精力和知识去打官司找警察,他们习惯于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解决不了啦才闹上法庭。
情况不一样呀,讨厌静是自己要走的,怎么告呀?而娟子是被逼的~~
一般留学生都不会报警,特别是身份没下来时,那样毁人太惨了~~
郑卫对班长,只是不敢喜欢,不是不喜欢。等博士顺利拿到,那可就水到渠成了~~
看好他俩,太配了,两个都是重情重义的人,就该在一起呀。
书读的再好人不好有啥用,回头混的跟那个红脖子似的,恶心死了~~
政委这是在发泄怒气呢。小样 - 自己老婆被人拐走了,倒也忍了,反而刘鹃的事,倒在那儿义愤填膺,要挥刀相助,还不是因为八特慢是老美,有地位,红脖子是老中,揍一顿,发泻一下!不是啥大英雄,只是比一般人强点,能挑个软柿子,至少捏一下。
Reporting to police is different from 打官司. If 刘娟 can report the boy who went to her lab everyday, she can and should certainly report this. It's difficult to believe 刘娟 didn't even think about reporting police.
是刘娟主动上的红脖子的车 -- This doesn't matter. It doesn't mean riding other's car equals to giving up the right to protect herself. Remerber she has a witness!
郑卫要是真的跟红脖子打架, he will get into other troubles.
They need learn how to use US way to solve problems.
那样就会太长了。没办法,总要有取舍。
他欠刘娟的很多,肯定会出手为她伸张正义。
孩子们有孩子们的规矩,谁叫警察以后就不要在圈子里混了。
打官司既花时间又复杂。如果红脖子反咬一口说是刘娟就是跟他谈恋爱,为了钱什么的才翻脸等等,刘娟还是得气疯了。记住,是刘娟主动上的红脖子的车。
肖当然好,就是太正经,刘娟觉得太闷了。
对野蛮人光讲道理是不行的,必要时一定要使出霹雳手段!
dave has been thru a lot. he was betrayed. kathy saved him. dave feels that he is deeply indebted to kathy. he must do something. maybe doing so will relieve his anger and frustration a little bit.
我还是喜欢肖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