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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能创造神迹》:第三章 终极的问题

(2011-09-17 20:19:05) 下一个
麦海士•沙夫拉

十三岁那年,有件奇特的事发生在我身上,小时候我所讲的母语是一种叫古加拉蒂(Gujarati)的印度方言。日常生活或与人交谈都用这种语言。由于父亲熟黯九种语言,我们一家人自小就听惯各种语音。虽然我们受的是英国教育也都学习英语,但是古加拉蒂印度土话仍是我的母语。十三岁那年我开始有了改变,我不能再流利的用母语与人交谈,讲英语对我反而比较容易自然而且熟练。久而久之,我不仅以英语讲话,以英语思想,也以英语作梦。有时候若必须用古加拉蒂土话,我经常须要先用英语想好要讲的内容,然后再加以翻译成古加拉蒂话。日久,我的母语竟然很奇怪的退化为第二语言。为此我心里觉得有点难为情。这在当时我一点也不懂,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一切是上帝神奇的工作,祂那时已经开始预备我的心,为要叫我能用英语来读一本以英文写的非常重要的书。

有一天下午,我那个七岁的侄子意外的带一位素不相识的妇人到我家。从她淡白的肤色显然而知她是一个外国人。她见面就说:“真不好意思来打扰你,外面实在很热。你的侄子很有爱心,请我进来喝一杯水……。”

“当然,当然,请别客气。”我立即回答:“欢迎光临,请坐,我去为你倒杯水来。”我们印度的传统要求人人尽心招待所有的访客。

当我端杯水来,她就自我介绍:“我叫皮尔斯,到贵社区带领儿童的街头聚会。下午,他们喜欢聚拢来听我讲圣经故事。你的侄儿今天也来了,并且要我过来喝杯水解渴。因此我就做了不速之客,真不好意思。”

我微笑说:“不用客气。你给孩子们讲什么故事呢?”

“我先生和我都是从美国来的基督教传教士。来蒙巴沙是为要与人分享我们所信仰的基督教与经历。我所讲的都是圣经里的故事。”

我就像所有的印度人一样,对于一个肯奉献自己的生命于宗教信仰的人十分敬重。特别这位妇人,为了分享自己的信仰,不惜放下舒适安逸的生活,千里迢迢到异国,更加令我感动。显然的,她觉察我对她所讲的有兴趣,因此她就继续说:

“今天我告诉孩子们,上帝创造人,为要叫人能认识上帝,享受上帝所赐的生命,并且做上帝的儿女与朋友。可是人却犯罪违背上帝,失去与上帝原初的关系。上帝就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并且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赎我们的罪。凡愿意相信接受主耶稣基督的人,他就必罪得赦免,而且可以享受与上帝美好的关系。”

这时,我警觉到这个女人不只是在告诉我,她对孩子们讲些什么故事,同时也在向我传教。可是我一点也不想听。因为印度教的众神已对我失去意义,我不想再找麻烦听西方人所信的这位上帝。多一位、少一位神,对我没什么区别。

因为她是我们家的访客,我不可以反驳她所讲的。可是我却很坚定的阻止这话题:“谢谢你,你所讲的我完全明白并且深表感激。事实上,我也是一位有心追求真理的人。每一个人应竭力共寻求真理。”

据她与印度人长时间交往的经验,皮尔斯太太明白我表示已听够了,不想再谈。因此她谢谢我给她水喝,起身准备离去。这时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本书给我说:“请接受这本书做为我的谢意。”

我看了一眼书名,是一本英文的新约圣经。

“如果你在寻找真理,那么,你将会在这本书里找到你所要的真理。”她补充着说。

当她离去时,我向她道谢:“谢谢你送我的书。你肯光临是我们的荣幸。”

后来,我也感到不明白:我一直在英国人所办的学校受教育,却从未读过圣经。我曾看过“十诫”与“宾汉”这两部电影,对圣经故事的认识大概就只限于这些影片的内容。

我对基督教的认识少得可怜。只晓得在我们社区里有几个基督徒,可是我对他们几乎一无所知。另外在不远的地方有一间天主教堂,名叫“圣灵教会”。我不晓得“圣灵”是什么意思。记得小时候跟朋友经过那里,总会开玩笑说:“这是一间什么教会?他们在拜鬼吗?或许这间教会是属鬼魔的。”有一次我怀着好奇心走进去看看他们在做些什么。神父穿着长袍,烧着香。有些信徒跪在那儿,用一种很古怪的语言背诵一些祷告文。印象中基督教的敬拜与印度教庙里的膜拜好象并没什么两样。

皮尔斯太太走后,我思想着一些问题,认为所有的宗教都应把人带到认识那位独一的真神。既然如此,人们给这位真神不同的称呼,叫他“韦陀天”(Vishnu)或“阿拉”(Allah),或“耶稣”,都没什么分别。我随手翻了一下这本圣经,也看不出这本书与其它书有什么不同。可是她那句话却一直在我心中回响,“如果你是在寻找真理,那么,你会在这本书里找到你所要的真理。”我终于下定决心读读看。从第一页马太福音读起,一口气读完马太、马可、路加福音。

耶稣基督这个人很引起我的兴趣。特别是他对贫穷受欺压的人慈悲怜悯的心怀,最能打动我的心。他愿意跟罪人与税吏做朋友,这一点是我在印度教里找不到的。

印度教相信轮回、因果报应等的宿命论。透过一个人这一生的思想、言语及行为所积的功德来决定下辈子将转世为何种型态。如果此生功德圆满,下辈子可能投胎做个富人、有智能的人或圣人。如果此生作孽不行好,下辈子大概投胎做贫贱的人,甚至做牛、做马或其它禽兽。有时甚至连牛、马、鸡、狗都做不成,只能变成狗身上的一只跳蚤。人的罪孽是不能得到赦免或涂抹,一切命中注定,只有认命。

印度圣人对那些受苦受难的众生是这样的心态:他们之所以受苦是因为前生造孽,这是他们应得的报应,无法也不可以改变这命运。更何况这些苦难对他们是有益的,帮助他们为下辈子积阴德,或许得以投胎成为贵人。有些人甚至认为若帮助他们反而会害他们,干犯天意遭受天谴。

可是我在圣经中所读到的耶稣好象大大不同。他不把自己摒除于苦难的众生之外,他关心他们,做他们的朋友,医治他们的疾病,将爱心付诸于行动。

耶稣甚至为这些人受死。我以前从没听过十字架,可是我知道十字架代表苦刑。我知道那些在上有权势的人加给人的痛苦,因为我住在殖民地,在我四周每天都能看到不公义的事。耶稣甘心乐意忍受不公平的待遇,以显明他爱世人的心。在十字架上痛苦的煎熬中,他依然为别人着想,怜恤人;他安慰自己的母亲,把她交托给门徒照顾,他对那些判他死刑的人,讲话谦和有礼,他甚至为那些钉死他的人求父上帝的赦免。我从来没有见过像耶稣这样的宗教领袖。

约翰福音特别引起我的共鸣,我体会到圣经真是一本很不寻常的书。当你读圣经时,就好象作者站在你身旁观看,并向你说话、启示。常常在我读约翰福音时,特别有些句子好象会跳出纸面活现在我眼前似的,令我惊叹不已。

从约翰福音第一章开始,作者清楚又直截了当的称耶稣为上帝。这对我是个新的概念。在我过去的观念,耶稣只不过是个圣人,有智能,是上帝杰出的仆人,而非上帝本身。

当我读到第八章耶稣封信袍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自由。”我心中这样想着:“耶稣在这里所讲的,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真理,那个能叫我得自由的真理。我不要再受因果报应的命运所摆布,我不再背负重担,时时战战兢兢的去讨好上帝,却又无能为力。”

到第十四章,耶稣所讲的更令我膛目结舌。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这句话如同火一样烙印在我心版上。我觉得好象有鳞片从眼睛剥落,我开始明白,这一生所追寻的真理并不像以前所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非人性的东西。原来真理有可能是一个人,一个称为耶稣基督的人。

现在,终极的问题就是:到底耶稣讲的是不是真话,他是不是一个诚实可靠的人,我读了很多有关耶稣的资料,对于他,我乃半信半疑。要嘛,干脆承认他是真的,接受他所说的一切。否则不相信他所讲的,断定他只是一个大骗子。

我把曾经读过有关耶稣的一切重新仔细思量,他的生活、教导、神迹、慈悲怜悯,还有他的受死及复活,我很清楚,很肯定的告诉自己说:要是这世上只有一个诚实无伪的人,那么他就是耶稣。要是这世上有什么人真正出于真理,那么也只能是耶稣。我想起耶稣安慰门徒的话:“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早就告诉你们了。”这时我心里想着:“对啊,当然。他只告诉我们真正有的。如果实际不是这样,他一定早已告诉我们了。他绝不会存心欺骗,误导我们。”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彼拉多一样。记得稍早读过的,耶稣站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当耶稣说他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彼拉多不屑的反问:“真理是什么呢?”彼拉多问这问题时,那个终极的真理,就是所有真理的源头,正站在他面前。同样,有没有可能这位真理的创始成终者,同样透过约翰福音里的话,正活现在我眼前呢。我想起皮尔斯太太给我这本圣经时告诉我的话:“如果你是在寻找真理,那么在这本书里可以找到你所要的。”难道我果真找到长久以来遍寻不着的真理吗?而这真理就是耶稣基督这个人吗?

当这些思想在我心中成形时,内心深处开始吶喊:“不,我不需要找耶稣基督。”这些年来我花了不少功天研究印度教的信仰,圣人的故事。数不尽的日子我跪在上帝坛前,又在晚餐桌上聆听母亲的教诲,在庙宇里膜拜沉思……。我们家族高贵的传统,以及所有四周围的人好象都浮现在我面前对我说:“其实,你大可不必走这条路。有许多条路可以引人到上帝那里。你只需走原来的路就好了,何苦走这条新路呢?”

“可是我无法在印度教义中找到真理。”我告诉自己:“现在我知道耶稣就是真理。”

“这样,你会成为一个叛徒。”里面的声音开始恫吓我:“对你的民族,家人以及传统信仰,你成了一个叛徒。你会使所有的人大失所望。”

这样的指控是真的,我无法否认。那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对我的未来殷切的期盼着。在学校我是个模范学生,将来长大要继承父亲的衣钵,领导整个社区。如果我选择信耶稣基督,就成为家族中第一个背叛印度教信仰的人。我追溯族谱到八百年前,没有一个脱离印度教,因此我一定会贻羞列祖列宗。此外,我也违背拉吉普武士为保存信仰不惜战死的信条。最令我为难的是这样做就等于直接忤逆了父母亲。

心中有极大的争战。显然,我必须做一个十分痛苦的抉择:接受耶稣,就是我已经知道的这位真理的源头与化身,不惜任何代价,放弃这许多以往对我是如此珍贵的人、事、物。另一条路就是仍然忠于我的传统,放弃我梦寐以求至终所找到的真理。几个月来,我的心在这两者之间苦闷挣扎,直到有一个晚上我下定决心,不顾一切做最后的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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