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话题,引起媒体上下对国内各种奇葩证明的热议。
国内的舆论普遍认为,证明你妈是你妈,完全就是个笑话,纯属刁难。 我承认旅行填表要证明联系人是你妈确实是没有必要,但是也确实有其它的情况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在美国,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就是出生证。它证明你妈生了你,也就是你妈是你妈!我不记得我在国内出生的时候有出生证,可能现在都有了吧。但出生证可是美国人一生当中的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证明。
美国人讲求守规矩,证明你妈是你妈这种事不能你说是就是,一定得有证明文件。在美国出生证叫 Certificate of Live Birth 或者 Certification of Live Birth。出生这事儿归各州管。在加州,出生证是由各县政府发,不像其他州有州政府统一颁发。当然内容大同小异,出生证上都有生日期和出生地,还有母亲的名字及生日(可以避免同名同姓的人混淆)。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虽然出生证大多都有父亲的名字但这不是必须填的,因为有单身母亲或者不知道谁是父亲或者不愿意填父亲的情况。但是母亲信息是必须的。
所以,在美国,也许你不能证明你爸是你爸,但是一定能证明你妈是你妈!
另外一个情况是,办理政府出具的官方出生证需要有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也就是说,有医院的出生证在先,你可以随时办理官方出生证。反过来不行。所以实际上最重要的是医院的证明(有些医院的纪录只有母亲的信息!)。
证明你妈是你妈在实际生活中也确实有用,不是什么奇葩。比如打官司,比如遗产继承。如果你不能证明你妈是你妈,你妈的所有遗产就要分给其他的亲属或者充公。
另外,证明你爸没有私生子也并非完全无稽。现代社会私生子又不是什么稀有动物。即使你能够证明你爸是你爸,法院也不一定立刻把所有财产都判给你,要留时间给其他人合法继承人机会。这个过程也可能很长而且甚至有些隐私要公之于众以便找到所有的继承人保证他们的权益,其中也包括私生子。这种情况更常发生在父母非正常去世来不及写遗嘱的情况。即使有了遗嘱也并非完全能避开法律诉讼和遗嘱的鉴定程序。避免这种尴尬局面最好的办法是提早准备好LIVING TRUST(生前信托)。
总之,李克强总理讲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故事,并不那么可笑。反应出国内长期用户籍制度管理的弊病,并非是没有计算机联网造成的。美国以前也没有计算机,而且现在各州也不一定联网。但是这种证明早已有之而且可以到当地政府查到。另一方面也反应出中美之间的社会管理和思维方式的不同。
国内的户口本上只标明每个人和户主的关系。户主是爷爷,家庭成员有儿子和孙子等。能证明户主的孙子就一定是户主儿子的儿子吗?还真不能!
顺便说一句,我是70年代文革期间生的,我看过自己的出生证,医院出的,和美国的基本内容相同。不过是在大城市,别处有没有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