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男女同厕法案
(2014-05-07 17:58:26)
下一个
多年前国内上大学的时候,系里有一男生化了妆去女浴室,结果被女生们痛打一顿还被学校开除了。有人说那是一种病,也有人说都怪学校男女比例太悬殊...
可惜了,这哥们要是晚生三十年,到加州来上学,遭遇可就完全的不同了。
加州议会法案AB1266法案,被称为男女同厕同浴法,已由加州州長已签署成为法律,于今年1月1号生效。法案规定,中小学生有权力根据自己的性别认同(不是生理性别)来选择使用厕所,更衣室,淋浴房等学校设施,也可以选择参加学校的男代表队或女代表队。
也就是说,一个男生根据自己的想法去女生厕所浴室,是完全正当并受到法律保护的!
注意,这里的“自我的性别认同”,只是学生根据自己的想法就可以,不需要有关医生的诊断,也不用向学校登记。
这个法案说是为保护变性同学免受歧视。(为了保护这2%的学生,考虑到其他98%学生的身心健康了吗?)提案人表示,部分美国学区已经采行类似政策,并未引起不便。但这一说法严重缺乏证据。
在这个法案下,如何防止孩子受到性骚扰和性侵犯成为大多数家长的最大担心。
反过来说,这个法案是同性恋运动的一大标志性胜利。提案人表示这是全美有关法律的第一列。这也是加州民主党这几年控制了从参议院到众议院到州政府后,取得的又一个立法胜利!(华人反对的SCA5还在推进中)
上面提到的那位,要在加州本可大摇大摆地走进女浴室,只要说他觉得自己想做女人就行了。
(严重提醒,此法案现阶段只适用于中小学,年纪大的各位色友们还需再等上几年,相应的提案一定会有!)
可是非要大张旗鼓的说这个合情合理,结果影响了更多的人,这和明知道有艾滋病还要找人发生关系,从原理来说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