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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读到过,据心理学研究,“喜欢”和“渴望”是有两种不同的神经系统来完成的。“喜欢”于幸福和快乐的感受相关,而“渴望”则不一定会带来幸福和快乐的体验。人的心理比较难捉摸,但人的神经系统是确实存在的,所以,就算能够分清“喜欢”和“渴望”的定义,这一结论不仅仅是个统计结果,还应该有神经学方面的实验数据来支撑,假如真有,这实验是怎么做的呢?
管他做什么实验呢,看看这小店外的小装饰吧!
。。。今天突然想起这个研究结果,不是要弄清楚如何做实验,而是怎么来分辨“喜欢”和“渴望”?红尘中人,一般都渴望得到权利,金钱,美女,而真正为之奋斗得到后,发现一切并没原先想像的那么好,从而得不到幸福快乐,按照那解释,就是“渴望”,而不是“喜欢”。假如发现还真好,能指点江山,能挥金如土,能左拥右抱,快乐的像个神仙,感到无比幸福呢?这是不是就变成“喜欢”了?不懂。
那就不去搞懂了,这个大蜻蜓,风一吹翅膀就不停的转
。。。不知为什么,一直以来,有个念头,就是开个小店,里面布置得有些特殊情调,就吸引那些喜欢小店环境的顾客。和一同学谈起,她说,她来投资,我来管理。于是我们计划,将来我们有空了,去苏州老城区开个小书店,里面还可以喝喝咖啡或者茶,也可以戴上耳机听听音乐,精心布置,营造氛围,不以盈利为目的,只为提供一个读书会友的好场所。计划想像得无比快乐,现实吗?一点也不。
这是个比较低档的店,店里大部分东西都是别人来寄卖的,一小格地方,自己设计,自己摆上要买的东西和价格,风格各异。
。。。我总是想做很多事情,又总是光想不做,且想的很开心,一成不变的借口是没有时间,似乎一有时间我就都能干成似的。仔细想想,“喜欢”还真的是比较幸福快乐的,因为喜欢可以不要付之行动,想像也好,欣赏也好,不烦就好。一旦“渴望”了,就会行动,一行动,就会碰到这样那样的烦心事,就可能不快乐了。看来,我还是停留在光想不做为好,保留那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