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凝眸,目光总会落在最留恋的地方吧,苦苦搜索的也只是自己念念不忘的那个人,见到了,那人那景,便刹那间灯火通明,兴味阑珊了,若无,仍是一片幽暗凄清。
大学期间,最风光旖旎的当然是舞场, T可能是我此生所能遇到的最好的舞伴了。他是我对跳舞兴趣的激发者,也是终结者。
刚从小城市考到上海的医学院读书,让我最为兴奋的是再也没人认识我了,我可以放开自己自由自在地生活。然而或许是积重难返,我对跳舞打牌和谈恋爱都较为抗拒, 就显得有些不入群, 为了睦邻友好,偶尔会随喜去去舞会。舞会在体育馆举行。
那时觉得自己不漂亮,但去跳舞前还是要化化妆换换衣裙的,奇怪的是我在舞场中居然颇受欢迎,于是心中更是不屑那一班人,被我那借来的颜色和姿采骗过,根本不知我只是恐龙(那时还没有这个术语)一只。我去舞会便只专注于跳舞,或者聊天。舞伴只要跳得好,或聊得投机,便心满意足,但只限于舞会,踏出体育馆一步便成陌路。
一天,进体育馆时,正是一支舞曲中间,场外都是被挑剩下的男男女女了。随意的站在一旁,边上的男子也随意的将手一伸,以打发那太长的半支慢三。步入舞池,随意走了三两步,我总是先这样试探一下对方的节奏、力度和习惯再调整配合。三步过后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也低头看了我一眼,我相信我们心中的震惊程度是一样的,完全不用作任何调整,从第一步竟然就如此和谐。那是我第一次舞得那么自在舒服,因为全然不用改变,只让自己的身体自由地款款摆动,而双方的配合即妙到毫巅。一曲终了,不置信地再看他一眼便走开了。再和别人跳亦无不可。第三支曲响起时,他又到我面前伸出了手,我当然选了他,那种不可思议的和谐感觉又一次弥漫了我,他握我的那只手也在急速的颤动,像是累极了,托不动我的手了。结束时我们便不再跑开了,我已不想再换舞伴了。那一晚我们直到舞会结束都没分开,却也没说一句话,很奇怪。
接下来的几个周末,我间中也会去跳舞,如果碰到了他,总是和他从头跳到尾,既已知道他是最好的舞伴,当然不再错过。我们慢慢地开始交谈,在那款款荡漾的舞步中,人的心情会不一样吧,身体上的和谐也会当然的投射到思想上的共鸣吧,我们聊得很好,渐渐无所不谈。他会给我讲当时的国内国际形势,我会告诉他我对未来舞场的设计:每个人戴一副耳机,约好跳什么舞便一齐调到那个频道,跳个够,再选别的音乐舞种。我想我们之间的了解完全是基于本能,而非相互间的信息交换,尽管我们几乎已是朋友,对彼此体育馆外的身份以至姓名却从不关心。
慢慢地他摸出了我去跳舞的规律,每隔一个星期的周五,他也便在那一天在门里面等我,我一进场便牵起他杀进重围。后来我再去跳舞,甚至也不化妆,不换衣服,那假面只是为了引几个男生来备选,现在已不需要了。他的舞技并不高超,只是与我契合,在他的引领下,从没试过快三的我也能和他满场飞。我们都太相信自己了吧,从没想过用目光和身体以外的东西去把彼此从人群中辨别出来。甚至隔了寒假,暑假,我们都能准确无误地在体育馆再次携手。
然而(造化总是在“然而”后面显出弄人的本色),我要去郊县的医院实习了。临行前的周末舞会上,我只随意的和他提起,并没意识到我们太多的自信,令我们从此错过。
我没想到我会爱上医院门口那大片的油菜花,我没想过在三家评的《红楼梦》之外还会爱上金庸,周末我都会留在医院读医生借给我的小说,享受人去楼空后的清净。因为学校里没有寝室了,也没有我必回的原因,偶尔回上海是去探访别校的老乡,有意无意间,那半年竟没有再去本校的舞场跳舞。
半年后,回到学校的第一个周末。打晚饭时,在走廊上迎面见一个男生端着饭菜赳赳而行,如见鬼魅,我听见造化在一旁得意地大笑。他?女生宿舍?我倚在墙边动弹不得,他也不置信的瞪着我,却仍跟着女友进了寝室。舞场外第一次见到他,他竟已是入幕之宾。
晚上我又去了体育馆。他仍在门里边等我,我只看着他笑,而他却絮絮地说,由于不知道我的年级专业和姓名,我失踪后他再也打听不到我,有人说我可能已毕业,他便渐渐地死了心。我只告诉他,临走前我知会过他我要实习的,只是大家都没在意。直到那一天,我们才如常人一样,说“我叫唐XG”
“我叫叶XX”(那时的我应该叫叶逢春吗?或是叶向荣?叶葱茏?反正还不知有夏,无论秋冬。)
“很高兴认识你”
“很高兴认识你”
我们终于认识了,当我们不再可能是朋友的时候。
一曲既了,我便步出了体育馆。目的已达,无需扰攘。
世上总不缺一种人,叫好事者。她们向我爆料,那女朋友高我一届,是宁夏银川人(我前生肯定在那里做过恶,不断有那里的女子来向我寻仇——此是后话),为了留上海而主动追求他,只不过是上学期快结束时的事。我总是和她们说:“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他只不过是我以前的舞伴。”
其实我也没那么好。寒假暑假我会借机写信给他,写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如“眼看着汽车把直路走弯,弯路走直,思绪亦如此的盘旋回寰。┄”
我不再去本校的体育馆跳舞了,有时为了招待慕我们学校炸猪排或女生的名而来的同乡,才陪他们去舞场。总会遇见他和他的女朋友。每一抬眼,就碰到他的目光,定定的,亮亮的,被我发现也不躲开,躲开的只是我。有时我也会主动去找他,当被人缠得实在无法脱身,又不能一走了之的时候,我会假说我是和男朋友来的,不信一会看我和谁跳。然后悄悄地欺到他背后说下一支曲请我跳。他会撇下女朋友,来做我的挡箭牌。有时见我实在被迫的紧了,会丢下她在舞池中来救我。我却并不领情,只说看来我该挂靴息舞了,否则你女朋友会在走廊上向我扔砖头。
又快到暑假了,那女朋友要毕业了。有一天他突然和我说,他想去日本,叫我别告诉他女朋友。我突然像搭错了线,和他说了一大通逆耳忠言。我说:“到了日本,你会堕落的。发现自己堕落时,首先要意识到自己的堕落,第二不要自暴自弃,要挣扎做人。”他和我辩了一番,但没有结果。那是我们第一次边谈边步出体育馆,在校园里漫步,却是我在诅咒他前途堪虞。
不久他真地走了,但他也安排好了女朋友的出路,留校。于是继续有他的消息传来,说是要回来结婚,果然不几天就看到他的匆匆背影。然后我也毕业了,安然回了家。
到家的第二天晚上,正与父母在阳台纳凉聊天,接到他的电话,从东京打来,心里不是不震荡的。我只记得他对我说,他幸亏记住了我一句话,人要学会原谅自己。这不是我的原话,也不是我的原意,但他需要用这句话来支撑自己,我已知道他在他乡的境遇了。
后来又接过他一次电话,说两年结束了,正犹豫要不要再呆两年,老婆想让他回去了。我再扮指路明灯,如果真得太苦了,回来吧,没人怪你,如果能坚持,两年其实很短暂,完成学业更重要。
以后便只在过年接到他的电话了。连续两年错过他的电话后,我们彻底断了音信。只知道他回了上海。住在我们学校的教工楼。
我高估了自己的适应能力。每次想和一个男生交往,总是先拉到舞场去蹓一蹓,找找感觉。后来才知道身心俱悦是多么大的奢望。后来读到一篇文章,说人的生理和身体的节奏,是由神经系统和肌肉系统的反应时间决定的,是与生俱来的且各不相同。我想我和T可能刚好构造相同,节律一致。通过他,我知道了自己的频率,却再无法与别人发生共振。他已经占用了那个频率,上帝怎么可能用同一个频率造另一个人呢?让我曾经遇到,并享受到如此和谐的律动,已是太大的福分。
每次想到他,都强调他只是我的一个舞伴,我们最好的时段是那彼此不知名的阶段,所以我一直只叫他T。
我从未试图去将他挖掘出来。十多年过去,相见争如不见,有情翻似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