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来客

文姬洛水春,苏武天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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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状元袍 (第四十五章)

(2010-09-30 22:52:03) 下一个

第四十五章


在山顶整个温哥华都可以尽收眼底了。一凡问我住在哪里,我只能区分出我的家大概是在哪一片而说不出具体的位置,这不像是我从家里看山能看到的是全景。

山是从哪里都能被看到的,这就是山的伟大。

费了很大的劲儿爬山又在山上转了一大圈我觉得特别的饿,我就和一凡找到山顶的餐厅。

在餐厅里我点了一大堆吃的。

一凡看见就笑起我来:“一看你就是没有男朋友,你要是有男朋友那还不把人吓跑了?你这么能吃,谁养得起你呀?”

我说:“孟一凡,你讲话能不能文明一点?天下没你聪明的人是很多,天下养得起自己的人也很多,这个你不知道吧?”

吃饭时一凡给我讲了许多家人的事儿,也讲到了英语培训班的同学们。

他说杨山虎结婚了,找了一个人大代表的女儿,那真是强强联姻,人家杨处长的路走得更顺了。他还提到培训班的几个人分别去了美国,新加坡和瑞士。我想起杨山虎说的同学们能走多远就能把他的眼睛带到多远,如果同学们分散到了全世界,那么全世界就都在他的心里了。这话是真的!我现在也有这样的感觉了。

讲着讲着,一凡看着我突然笑得眼睛亮起来说:“有一个大好消息,你想不想听?”

我说:“好消息当然要听啦。”

他顿了一下,不眨眼地看着我好像是在拿捏我的胃口有没有被完全吊起来,然后他才缓缓地吐出他的好消息:“我弟弟广胜正在追长秀呢!”

如果这话是由他以外的任何人说出,我都会为长秀感到无比高兴的。可是由他说出来我感到的只有无比的讽刺。我本来压根没想提长秀,可这个不知深浅的家伙既然主动提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我没像他预期的那样给他一个笑脸而是板着脸问道:“你为什么不追长秀?你从来没有想过追长秀吗?”我太希望他能给我一个说法。

“我追长秀?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最爱长秀的人是谁吗?是孟广胜。如果我追长秀,广胜非要跟我打起来不可。”

这根本就是所答非所问嘛,我心想这个人怎么还是跟他五岁时一样滑?我懒得理会他这些个借口,我想得到他的真话,我进一步问:“如果没有广胜呢?如果没有广胜,你会追长秀吗?”

他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我捕捉到了他眼中的一丝抓狂。也许是为了掩饰他自己,他端起面前的咖啡杯子一仰脖把杯中的咖啡一饮而尽。他的这个动作透着股壮士断腕的决心,我以为他终于要说出什么让我对他摒弃成见的话。可是他放下杯子的时候仍然是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却终于什么也没说。

我把头扭向窗外,窗外阳光正艳美景无限。我轻呷了一口咖啡,咖啡的味道真好。看着他抓狂的样子喝咖啡则味道更好。

过了一会儿,他打破沉默用轻松的语气说:“说说你自己吧,这两年你一定很辛苦吧。”

对了,我是要跟他这个乌什洼的人物道一道经。

我说:“这两年,从乌什洼到温哥华,就像今天从山脚下到山顶一样,我很累,非常累,但是山顶的天特别蓝特别阔,空气特别清新,在没有巨人的天空下,我可以只看到我自己。当然啦,温哥华的巨人也很多。不过巨人们忙巨人的事,跟我没有关系,也不会有人强行把巨人跟我扯上什么关系,强迫我卑微地面对自己的渺小。”

聪明的一凡听出我话里有话,就问:“听你的话………是谁把你得罪得这么厉害?”

我吁了口气说:“是你这个巨人和你当年的班主任。当年你那个班主任因为我跟你一样报考了北京的大学而把我损得够呛,让我心底好自卑。这账要记你头上。”

一凡就笑起来说:“我怎么觉得你应该特别地感谢我啊。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嘛,你应该感谢我当了你登上山顶的垫脚石才对。”

我就说:“海,我最近在三联书店看到一本书,《厚黑学》。里面说刘备的皮最厚但心不够黑,曹操的心最黑但皮不够厚,孙权的皮又厚心又黑,但是皮厚厚不过刘备心黑黑不过曹操,三国的故事就这样演下去了。哎?你是不是也在修炼厚黑学呢?” 

我又呷了一口咖啡等着看他再一次抓狂的样子。没想到一凡却并不跟我计较。他把眼睛投向窗外好像在自说自话:“温哥华这么好,干脆我也搬来陪你好了,听说移民加拿大比较好办。”

我听了差点被咖啡呛一下,我摇头说:“不.....要。我不想再跟你这个巨人生活在一个天空下。”

为了证明我不是在开玩笑,我还讲起了难听话:“加拿大这么大,你要来加拿大难道非要投奔我不成吗?”

 

转眼到了要下山的时候了,可我们看不见哪里有下山的路。刚刚上山的山口有个牌子写着禁止从那里下山,那么哪里是下山的道道?

我们去餐厅大堂里的服务台问路。

一个穿着制服的年轻人礼貌地告诉我们说:“原则上步行下山是被禁止的,下山应该乘坐缆车。”

我问:“真的只能乘坐缆车吗?我是自己上的山所以也很想自己下山。”

年轻人微笑着又说:“下山的路很陡,如果你一定要自己下山有任何后果要自己负责的。不过话说回来以前没有缆车的时候人们不也自行下山吗?哦,下山的路就是你上山的路。”

我微笑着感谢他的指点然后离开柜台。

一凡在我身后问:“那你决定了没有?”

“决定什么?”

“是不是要坐缆车?”

“你怕了吗?”

“说的什么话?”

“你行我就行。”

人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可对于松鸡山来说那是上山不易下山更难。

我们预留了足够的时间应可以在天黑前到达山脚下,可是行动起来却只能步步为营小心谨慎。更要命的是因为知道步行下山是不被提倡的,所以我俩自觉地尽量避开走窄窄的健行道,避免碍着上山的人们。这一点是我下山前没有预计到的。

说老实话在下山的第一个四分之一的最陡峭的那一段我有些后悔自己做出的自行下山的这个决定。

在我后悔的时候一凡适时地对我伸出了双臂。为了不至于等到天黑的时候还下不到山底,我只得时时地借助于一凡双手的接应。一凡并没有因为我在山上讲的难听话而生气。他伸出的双臂厚实而有力,他看我的眼神就像温哥华的六月天一样明媚而灿烂。不知不觉中我感到有一种暧昧的情绪在我心中弥漫开来,让我觉得想要自行下山的这个决定是美好的。

可是在我因为一凡而感到快乐的时候,长秀那空洞的眼神却仿佛总是在我面前若隐若现的。那眼神就像是无限延伸的黑洞,让我才刚要张扬的情绪骤然间撞上黑壁而轰然灰飞烟灭。

然而那晚带着满身的困乏沉沉睡去时我还是做了一个甜美的梦。我梦见一凡把我呵护在他的怀抱里,我们紧贴在一起在天上飞。

993月,一凡移民去了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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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缀 回复 悄悄话 “山是从哪里都能被看到的,这就是山的伟大”

小说来到了第45章。人们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看到它的瑰丽,所以他又像山一样的伟大。

秋与一凡在温哥华的故事扑塑迷离。以秋的个性而言,她不可能接受一凡,更何况还有秀这个永远的心痛,尽管一凡是乌什洼的天之骄子。

成年后的孟一凡也不再有什么儿时那样的劣迹,应该说是位有专业能力的青年才俊了。可是做为读者的我,对他就是没有什么好感。这应该是深受秋的影响。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爱秋之所爱,恨秋之所恨,烦秋之所烦了。这就是作品的巨大感染力了。

秋,对眼前的追随者,一方面充满了警惕和拒绝,另一方面嗳昧的情愫又在心底悄悄的升起。可是一想到秀那“空洞的眼神”,她又怎能放纵自己呢!这是一道越不过去的坎儿,不是她固执,更不是她无情。

爱本来就是奇怪。爱你的,你不爱;你爱的,却又得不到。这种怪圈就令爱更具悲情,也令爱情更加说不清道不明。不能没有,又很难拥有。

“那晚带着满身的困乏沉沉睡去时我还是做了一个甜美的梦。我梦见一凡把我呵护在他的怀抱里,我们紧贴在一起在天上飞。“

祝福秋吧!好像她该有的都有了,只有爱还没有冲破障碍、翩然而至。

一部好的小说,一周发两篇就已经不少了。因为读者也需要足够的时间来回味、来思索。小说不是信息,是生命的一种形式。因此,这样的过程是必需的。

谢谢作者,辛苦了!

(请把上面的跟帖删掉吧。因为它是偷着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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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来到了第45章。人们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看到它的瑰丽,所以他又像山一样的伟大。

秋与一凡在温哥华的故事扑塑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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